2018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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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2018-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吉林森工 公告编号: 临2018—027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近日获悉,控股股东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森工集团”)持有的本公司1,600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于2018年4月12日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冻结期限从2018年4月12日起至2021年4月11日止(不超过三年),该部分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0%。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森工集团共持有本公司股份216,041,60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9.18%;其一致行动人吉林省泉阳林业局持有本公司0.69%股份,森工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吉林省泉阳林业局合计持有本公司39.87%股份。

本次冻结后,森工集团累计被冻结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为3,5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35%。

森工集团将积极与其进行协商,争取尽早解除对公司股份的冻结。上述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控制权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行和经营管理产生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