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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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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41版)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为确保日常经营活动顺利开展而发生的,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决策程序严格按照深交所及公司相关制度执行,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提高了融资效率,降低了融资成本,有利于公司流动资金的平衡,促进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取得股东对公司的积极支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2018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上述关联交易外,2018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关联担保: 2018年3月12日,公司为控股股东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190,000万元融资提供抵押担保;2018年4月12日,公司为控股股东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95,000万元融资提供抵押担保,累计抵押担保额285,000万元。

七、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借款的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将《关于2018年度公司融资业务授权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借款的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未发现损害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则的要求。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新光圆成 公告编号:2018-042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更好的推动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发展,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提高经营资金流动性,增强盈利能力,确保公司及子公司利益最大化,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2018年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拟提供累计总额不超过2,543,000万元融资总额的担保,担保期限为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及资产抵押担保等。公司将对此次担保进行严格审核,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次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为:

单位:万元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浙江省义乌市江东街道新光南路3号

法定代表人:虞云新

成立时间:2003年3月2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21476442069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和经营(与有效资质证书同时使用)

浙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浙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资产816,780.42万元,净资产79,924.83万元,总负债736855.59万元,营业收入5732.25 万元,净利润131,363.06万元。

截止2018年3月31日,浙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资产698,380.57万元,净资产79,509.53万元,总负债618,871.04万元,营业收入603.48 万元,净利润 -415.30万元。

浙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暂未做信用评级。

2、公司名称: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浙江省东阳市白云街道世贸大道16、18号

法定代表人:虞云新

成立时间:2003年7月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3751913636U

主营业务: 一般经营项目:市场开发管理、商铺租赁、建材、装饰材料批发零售;房地产开发经营;房产信息中介,装饰工程设计,设计、策划、制作、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古玩经营(不含文物)。

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30000万元,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总资产362,695.24万元,净资产42,206.58万元,总负债 320,488.66 万元,营业收入 38,914.43 万元,净利润 -6,764.14万元。

截止2018年3月31日,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总资产362,295.71万元,净资产38,646.42万元,总负债 323,649.29 万元,营业收入 5,140.45 万元,净利润 -3,560.16万元。

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暂未做信用评级。

3、公司名称:义乌世茂中心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浙江省义乌市江东青口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虞云新

成立时间:2010年6月2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25575416722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服务、自有房屋租赁服务。

义乌世茂中心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88000万元,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7年12月31日,义乌世茂中心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 534,875.18万元,净资产238,498.92万元,总负债296,376.26万元,营业收入84,746.53万元,净利润 6,690.67万元。

截止2018年3月31日, 义乌世茂中心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 528,612.10万元,净资产237,654.25万元,总负债290,957.85万元,营业收入8,660.11万元,净利润 -844.67万元。

义乌世茂中心发展有限公司暂未做信用评级。

4、公司名称:金华欧景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路1195#校区内东北角

法定代表人:虞云新

成立时间:2009年9月24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01693892856X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金华欧景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6000万元,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7年12月31日,金华欧景置业有限公司总资产57,490.06万元,净资产46,332.19万元,总负债11,157.87万元,营业收入24,229.48万元,净利润 5,825.15万元。

截止2018年3月31日,金华欧景置业有限公司总资产42,906.05万元,净资产11,232.66万元,总负债31,673.39万元,营业收入1,858.87万元,净利润 400.46万元。

金华欧景置业有限公司暂未做信用评级。

5、公司名称:马鞍山方圆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超山西路399号3栋

法定代表人:钱森力

成立时间:2016年5月1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500MA2MW4QH07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回转支承、机械设备、锻压设备;销售金属制品、建材;技术咨询服务;劳动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马鞍山方圆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7年12月31日,马鞍山方圆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总资产86,956.61万元,净资产70,700.13万元,总负债16,256.48万元,营业收入28,618.82万元,净利润 -241.73万元。

截止2018年3月31日, 马鞍山方圆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总资产100,056.74万元,净资产71,513.30万元,总负债28,543.44万元,营业收入10,961.36万元,净利润 813.17万元。

马鞍山方圆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信用评级为AAA。

6、公司名称:长沙方圆回转支承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湖南浏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永福路4号

法定代表人:钱森力

成立时间:2008年6月3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81MA4L104E9J

主营业务:轴承、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液压和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的制造;有色金属的销售;机械配件加工;机械配件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长沙方圆回转支承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7000万元,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87.24%)。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7年12月31日,长沙方圆回转支承有限公司总资产 10,619.23万元,净资产6,225.83万元,总负债4,393.40 万元,营业收入2,784.60万元,净利润 -307.81万元。

截止2018年3月31日, 长沙方圆回转支承有限公司总资产 10,719.73万元,净资产6,164.77万元,总负债4,554.96 万元,营业收入934.75万元,净利润 -61.05万元。

长沙方圆回转支承有限公司信用评级为A+。

7、公司名称:安徽同盛环件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钱森力

成立时间:2008年6月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500675869169F

主营业务:生产、制造环件、锻件、机械设备、液压设备及机械加工。(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安徽同盛环件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86.4%)。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安徽同盛环件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10,375.79万元,净资产3,668.67万元,总负债 6,707.12万元,营业收入7,263.96万元,净利润 -461.24 万元。

截止2018年3月31日,安徽同盛环件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10,222.71万元,净资产3,570.94万元,总负债 6,651.77万元,营业收入1944.94万元,净利润 -97.73 万元。

安徽同盛环件股份有限公司暂未做信用评级。

三、担保协议的签署

担保期限内,上述各控股子公司在担保额度内的的担保借款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授权总裁办公会审批签署。

在不超过人民币2,543,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总裁办公会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各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进行调配(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的控股子公司)。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对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可以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提高其资金流动性,增强盈利能力,确保公司及子公司的利益最大化。本次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担保事宜风险可控,董事会认为此次担保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的发展,且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为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被担保方未向担保方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包含本次担保事项在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585,2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830,669.72万元的比例为70.45%。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总额为149,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830,669.72万元的比例为17.99%。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新光圆成 公告编号:2018-043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8年度日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公司浙江光道照明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道照明”)、东阳市德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克建材”)、浙江新光饰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饰品”)、浙江新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物业”)、浙江全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盛投资”)、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集团”)、浙江高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远文化”)、江苏未来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未来域”)、南京磬臣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磬臣”)、浙江新光红博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红博”)、浙江森太农林果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太农林果”)、浙江新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新火”)发生采购物资、餐饮住宿、装修设计、物业及咨询服务等关联交易事项,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4550.37万元。

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周晓光、虞云新、周义盛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年度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1976.14万元,向关联人提供劳务1352.88万元,接收关联人提供的劳务2013.84万元,接受关联人提供的租赁13.14万元,向关联人提供租赁219.62万元,合计金额为5575.62万元。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注: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向关联人新光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餐饮住宿等服务,因新光集团控股子公司数量较多,难以一一列示,故与新光集团控股子公司发生的餐饮住宿类关联交易,均以其实际控制人新光集团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注: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向关联人新光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餐饮住宿等服务,因新光集团控股子公司数量较多,难以一一列示,故与新光集团控股子公司发生的餐饮住宿类关联交易,均以其实际控制人新光集团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关系基本情况

2、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上述公司不存在履约风险。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单位之间的交易均遵循独立主体、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按市场价格为基础,不存在价格溢价或价格折扣的现象。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合同约定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杭州海悦地产有限公司与南京磬臣签署的《杭州“海悦中心”项目前期策划顾问及运营合作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甲方:杭州海悦地产有限公司

乙方:南京磬臣

(1)合同事项:乙方为甲方提供前期项目规划建议、产品设计建议、运营方案策划等。

(2)费用及支付方式:总金额为65万元。自合同签订后,在乙方提供合法发票后是个工作日内支付30万元;合同生效90天内,乙方在完成合同所约定义务后,提供合法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部分即35万元。

2、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与新光物业签署的《物业服务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甲方:新光建材城

乙方:新光物业

(1)物业名称:东阳国际建材装饰城

(2)物业服务费用:13.34万元/月,包含员工工资福利,管理各专业易耗品。合同期内业主/经营户的物业服务费由甲方向业主/经营户收取租金时一并收取。物业服务费用甲方在每月上旬支付给乙方。

3、义乌万厦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与全盛投资签署的《绿化养护委托服务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甲方:全盛投资

乙方:万厦园林

(1)养护期限:自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2)养护地点及养护面积:东阳荣跃小区,养护面积1281平方米

(3)费用与支付:养护的基本费用是13元/平方米/年,养护总价为16653元。合同期内,如约定的服务范围或工作量出现增减,经甲乙双方协商调整服务。

4、义乌万厦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与新光物业签署的《绿化养护委托服务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甲方:新光物业

乙方:万厦园林

(1)养护期限:自2016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自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自2017年7月20日至2018年7月19日;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2)养护地点及养护面积:东阳新光天地,养护面积为3275平方米;东阳欧景花园,养护面积为9643平方米;东阳欧景名城,养护面积为15000平方米;义乌新科花园、义乌欧景花园A区、义乌欧景花园B区、金华欧景花园,养护面积分别为27000平方米、45666平方米、24039平方米、45824平方米。

(3)费用与支付:养护的基本费用是13元/平方米/年,养护总价分别为97694元、125359元、195000元、351000元、593658元、312507元、595712元。合同期内,如约定的服务范围或工作量出现增减,经甲乙双方协商调整服务。

5、义乌世茂中心发展有限公司与浙江新火签署的《多经点位租赁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甲方:义乌世茂

乙方:浙江新火

(1)服务期限:2018年1月25日至2018年7月24日,租赁期限届满前30日内乙方可以提出续约申请,具体续约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乙方逾期未提出续约申请的,本合同在租赁期限届满时自动终止。如乙方续租,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租金的收费标准。

(2)区域位置:DJ-4F-07(自动售货机)、西广场喷泉边(无人便利店)、西广场MJ style店铺旁(集装箱超市)的多经点位共计3个,面积共计31.34平方米。

(3)租金:西广场喷泉边(无人便利店)、西广场MJ style店铺旁(集装箱超市)多经点位的月租金按当月销售额乘以抽成比率7%计算;DJ-4F-07(自动售货机)多经点位的月租金按当月销售额乘以抽成比率5%计算。

(4)电费按每个多经点位每月固定总价500元收取,总计1500元/月(3个多经点位)。不以实际使用电量为转移。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双方能充分保证提供合格优质的产品及服务。

2、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3、为保证双方生产经营需要的连续性,在遵循了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条件下,正常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关联双方充分实现资源互补,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

4、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的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该议案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需求,并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原则,所有交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未发现损害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则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新光圆成 公告编号:2018-044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订公司2018年度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标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2018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现公告如下:

为适应市场经济的激励约束机制及上市公司发展的需要,充分调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稳健、有效发展,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制定了公司2018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三、薪酬/津贴标准

(一)董事长、副董事长薪酬标准

董事长薪酬总额为150万元/年,副董事长薪酬总额为140万元/年,其中70%为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30%为绩效薪酬,年终视经营结果等比例一次性发放。具体如下表:

(二)董事津贴

董事津贴标准按12万/年,按季度平均发放;兼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其他职务的董事津贴不设固定标准,在其薪酬体系中一并考虑。

(三)独立董事薪酬标准

独立董事薪酬标准为12万/年,按季度平均发放。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作为公司经营层面的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着公司价值创造的主体责任,其薪酬总额不仅包含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另增加了激励薪酬。

1.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标准

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酬:年终视经营结果等比例一次性发放。

2.激励薪酬

激励薪酬是以公司年度经营结果为依据,在年度效益奖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的奖励基金作为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激励薪酬总额。

激励薪酬考核程序如下: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定总裁激励薪酬所占薪酬激励总额的比例(40%~60%);

(2)总裁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激励薪酬分配方案;

分配方案包括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核心管理层。

(3)公司人力行政部具体实施。

四、其他规定

(一)上述人员凡兼任了其他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能领取薪酬较高的一份薪酬。

(二)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如有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岗位变更的,按任职时段发放当年的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激励薪酬。聘任到新岗位,薪酬收入从次月起按新岗位标准执行。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再发放当年的激励薪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在工作中有重大失误及违法、违规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有权取消其薪酬。若有异议,可在一周内向董事会提起申诉,由董事会裁决。

本议案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董事薪酬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新光圆成 公告编号:2018-045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7日下午15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16日15:00—5月17日15:00时;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15:00—5月17日15:00时。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ww.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地点:义乌香格里拉酒店会议室

7、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1日

8、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5月1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关于制定公司2018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

7、《关于制定公司2018年度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8、《关于2018年度公司融资业务授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2018年度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0、《关于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待审议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8年4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黄筱调、仇向洋、宋建波所作的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三、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5月14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3:30—17:00时。

3、登记地点: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超山西路新光圆成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姚妮娜 汤易

联系电话:0555--3506900

传 真:0555--3506930

电子邮箱:dsh@masfy.com

5、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6、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通知。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Ο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47

2、投票简称:新光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表决指示: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如委托人本选项不作选择,则视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及期限:

注:1、持股数系以股东的名义登记并授权其代理人代理之股份数,若未填上数目,则被视为代表全部以股东的名义登记的单位或自然人股份。

2、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如股东大会有临时提案,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股东大会临时提案以投票方式(赞成、反对、弃权)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新光圆成 公告编号:2018—046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7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8年5月7日(星期一)下午14:00-16:00 在全景网举行公司2017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周晓光女士、总裁虞云新先生、董事会秘书杨畅生先生、财务负责人胡华龙先生、独立董事宋建波女士。

届时上述人员将在网上与投资者进行沟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新光圆成 公告编号:2018-047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新光圆成,证券代码:002147)于2018年1月18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分别于2018年1月18日、1月25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及《关于筹划重大事项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5)。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确认本次筹划的资产收购事项已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1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继续停牌。公司分别于2018年2月1日、2月8日、2月14日、2月23日、3月2日、3月9日、3月16日、3月23日、3月30日、3月31日、4月10日、4月17日、4月24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4、018、020)、《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暨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3)、《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25、027)、《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9)、《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32)、《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4)、《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35)。

截至公告日,公司与相关各方正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各项工作,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与公司各相关部门沟通协作,持续开展尽职调查等各项工作。于2018年4月25日,公司与交易对手方Five Seasons XVI Limited及其控股股东丰盛控股有限公司(Five Seasons XVI Limited与丰盛控股有限公司合称“卖方”)签署了一份诚意金协议(“诚意金协议”),同时,公司另外亦与卖方最终控股股东季昌群先生就于2018年1月17日签订的备忘录签署了一份协议(“备忘录补充协议”)。

根据诚意金协议,公司同意在该协议签署日起30日内向丰盛控股有限公司(或其指定附属公司)支付人民币10亿元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作为可退还诚意金(“诚意金”)。卖方将在发生以下情况后的15个营业日内(以较早发生者为准)向公司全数退还诚意金及相关诚意金所产生的任何收益(如有):公司和卖方双方书面同意终止可能交易;或买卖协议并未在2018年9月30日或之前经相关各方签妥。如买卖协议一经相关各方签订,则诚意金的处置应当按照买卖协议的条款进行。

根据诚意金协议及备忘录补充协议,公司于2018年1月17日与交易对手方签订的备忘录的期限(包括其项下的排他期)将延长至以下较早发生者:2018年9月30日、关于可能交易符合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3.5的正式公告出具之日、或公司书面通知卖方或季昌群先生终止可能交易之日。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具有不确定性,为保证信息披露公平性,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公布一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