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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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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更正补充公告

2018-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68 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公告编号:2018-011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更正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2. 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18日

3. 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二、 更正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会议审议事项”及《授权委托书》(附件1)的议案“序号”的格式不准确,现更正如下:

(一)关于对“会议审议事项”议案“序号”的更正

原文为:

现更正为:

(二)关于对《授权委托书》(附件1)议案“序号”的更正

原文为:

更正为:

三、 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于 2018年4月24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更正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8年5月18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婺江东路88号尖峰大厦三楼会议室

2.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18日

至2018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或其他召集人

2018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 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