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承立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学俭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瑜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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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利润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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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现金流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承立新
日期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85证券简称:恒润股份公告编号:2018-026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4月26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4月20书面送达及电话方式发出,本次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承立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监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董监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6、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
7、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8、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特此公告。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85证券简称:恒润股份公告编号:2018-027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4月2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沈忠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经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85 证券简称:恒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8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1,200,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5月7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2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000万股,并于2017年5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总股本为6,000万股,首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为8,000万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期为12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共计9名,分别为周洪亮、佳润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润国际”)、智拓集团(香港)网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拓集团”)、东台市中水汇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水汇金”)、江阴市鑫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鑫裕”)、光大控股创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控股创投”)、深圳市金粤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金粤”)、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新恒通”)、深圳市源之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源之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1,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00%,将于2018年5月7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8,000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000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000万股。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事项。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上市公告书,首次公开发行前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股东承诺具体如下:
1、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公司股东周洪亮承诺:(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该承诺不因其职务的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改变;(3)如本人所持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4)上述锁定期届满后,若仍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公司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佳润国际、智拓集团、中水汇金、江阴鑫裕、光大控股创投承诺:(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除发生本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及其他法律文件记载的营业期限届满且本公司股东会决定不再延长营业期限的情况外,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股票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00%。
公司其他股东承诺江苏新恒通、深圳源之泉、深圳金粤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关于公开发行上市后持股意向的承诺
公司股东周洪亮承诺:(1)如本人所持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2)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将提前5个交易日向发行人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减持方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发行人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发行人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人减持股票时,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 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并将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公司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佳润国际、智拓集团、江阴鑫裕、中水汇金、光大控股创投承诺:(1)除发生本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及其他法律文件记载的营业期限届满且本公司股东会决定不再延长营业期限的情况外,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股票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00%;(2)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将提前5个交易日向发行人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减持方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发行人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发行人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如违反上述承诺, 本公司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并将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出的承诺,上述限售股持有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恒润股份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规则的规定,相关股东作出的承诺得到严格履行,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对恒润股份本次申请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1,200,000股;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5月7日。
3、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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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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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上网公告附件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公司代码:603985 公司简称:恒润股份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