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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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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缪昌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红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莲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降低13.23%,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公司收到政府补贴和科研补助等17,907,921.17元;剔除上述主要因素影响, 2018年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长40.45%。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因房屋征收补偿事宜,公司于2018年4月10日收到与房屋征收部门正式签署的《南京市江宁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和《江宁区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根据上述协议,房屋征收补偿的总金额为:237,201,993 元,其中公司获得补偿款137,472,899元,控股股东江苏博特获得补偿款99,729,094元。全部补偿款已由房屋征收部门支付到位。上述内容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披露媒体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2018-024。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因房屋征收补偿事宜,公司合计收到相关补偿款137,472,899元,其中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为137,195,179.72元。因此,预计公司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有较大幅度增长,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公司名称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缪昌文

日期 2018年4月26日

公司代码:603916 公司简称:苏博特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