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兰华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遵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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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下降84.26%,主要原因为公司电力业务板块利润下降;电力业务板块利润下降主要因为电力销售单价下调、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等指标均相应下降。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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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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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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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下降30.04%,主要原因是本期预付购货款及支付担保诉讼费所致。
2. 预付款项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3044.7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期预付购货款增加所致。
3. 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上年预付设备款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4. 预收款项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下降50.4%,主要原因是预收款项确认收入所致。
5. 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下降33.92%,主要原因是本年支付2017年年终奖所致。
6. 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下降71.35%,主要原因是本年支付担保诉讼费所致。
二、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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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营业收入较上期金额下降21.02%,主要原因是本期电力及铁路收入下降,其中电力收入下降主要因环保限产、发电量降低,同时电价下调;铁路收入下降,是因为运量减少所致。
2. 销售费用较上期金额下降30.55%,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的上网占用费降低;
3. 管理费用较上期金额增加30.49%,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的工资薪金及房屋租赁费用增加;
4. 财务费用较上期金额降低1.2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期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较多所致;
5. 资产减值损失较上期金额下降95.47%,主要原因是本期各项资产未发现新增减值;
6. 投资收益较上期金额增加881.5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期参股公司实现盈利增加所致;
7. 营业外支出较上期金额增加16.8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期付工伤赔偿费所致。
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下降4,110.7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期预付购货款及支付担保诉讼费所致;
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下降100.35%,主要原因是上期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增加;
10、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增加4,195.5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期归还股份认购金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1月31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因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股票于2018年1月30日开市起停牌。
2018年2月6日、2月13日分别披露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8)。
2018年2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终止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暨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09)。
2018年2月27日披露的《关于召开终止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投资者说明会预告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0)。
2018年3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终止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
根据《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18年2月27日开市起复牌。公司承诺在公告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后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兰华升
日期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江泉实业 编号:临2018-021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接到控股股东深圳市大生农业集团有限公司通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大生农业集团有限公司正在筹划涉及本公司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重大事项,标的资产为国有控股企业,所属行业为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目前控股股东已与标的资产签署意向书。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4月20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并于2018年4月20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20)。
现经各方协商和论证,公司本次资产购买事项将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双方仍在积极洽谈中,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8年4月20日起预计停牌一个月。本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规定,组织中介机构开展审计、评估、法律等各项工作。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方案,及时公告并复牌。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方案,公司将根据项目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212 公司简称:江泉实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