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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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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65版)

能导致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无法正常进行,以及产生赎回违约的风险。

2、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拟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2、在股东大会审批额度内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现金管理相关事宜,财务总监组织实施,财务中心负责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需求的状况,应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或赎回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财务中心建立台账管理制度,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并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4、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理财业务的申请人、审核人、审批人、操作人、 资金管理人应相互独立。

5、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银行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6、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汇报。

四、需要履行审批的程序说明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用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就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其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较好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且上述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和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2018年度利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度利用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股票简称:天马科技 股票代码:603668 公告编号:2018-022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开展套期保值

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套期保值业务目的及必要性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以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主业,而原材料在饲料成本中占有较大比重,主要包括:豆粕、菜粕、豆油、强麦、玉米、鱼粉、油脂等。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能有效控制原材料价格风险,合理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给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公司饲料生产经营所需的豆粕、菜粕、豆油、强麦、玉米等相关品种的期货交易合约。

二、拟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求统计分析,预计连续12个月内,公司用于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200万元,在此额度内,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2016年修订)》的规定执行相关业务流程。

三、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原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4、政策风险:期货市场的法律法规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带来的风险。

四、风险控制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期货头寸。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套期保值管理制度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对应的操作。公司将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有《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2016年修订)》,作为套期保值内控管理制度,其对套期保值的额度审批权限、品种、管理流程、风险把控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该规定履行计划安排、金额审批、指令下达等行为,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套期保值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4、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立场,就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利用期货市场开展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已制定《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2016年修订)》,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业务流程、审批权限及风险控制措施。

3、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开展饲料原料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有效规避市场风险,对冲饲料原料价格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实现公司长期稳健发展。

四、审批流程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7 年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股票简称:天马科技 股票代码:603668 公告编号:2018-023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概述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印发《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对于2017年5月28日之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等进行了规定;在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等,并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处理;对比较报表的列报进行相应调整: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在比较报表中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2017年1月1日尚未摊销完毕的政府补助和2017年取得的政府补助适用修订后的准则;对新的披露要求不需提供比较信息,不对比较报表中其他收益的列报进行相应调整。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印发《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反映企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相应的删除“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项下的“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项目;对比较报表的列报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17年制定、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其他未修改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无累计影响数。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国家会计政策的变化,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9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政策的变化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股票简称:天马科技 股票代码:603668 公告编号:2018-024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436号文核准,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1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5,3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21元。截至2017年1月11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9,13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38,269,1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0,860,900.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7)第350ZA0002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7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2017 年 1 月 20 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以部分募集资金置换已经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 21,633.73 万元。

(2)本年度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7,468.84 万元。

综上,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29,102.57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0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13年12月10日经本公司董事会第一届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7年1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支出,募集资金专户内的资金余额为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项目承诺投资总额29,086.09万元,实际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9,102.57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实际投资金额与承诺投资金额差额为16.48万元,差额全部为募集资金存款利息。

3、前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2017 年 1 月 20 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以部分募集资金置换已经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 21,633.73 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7年度,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马科技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与实际存放及使用情况相符。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截至2017年12月31日,海通证券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1:

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票简称:天马科技 股票代码:603668 公告编号:2018-025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天马国际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对象:天马国际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天马”)

2、投资金额: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向香港天马增资港币4,613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香港天马的注册资金变更为港币5,000万元。

一、 对外投资概述

2018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天马国际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香港天马增资港币4,613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香港天马的股权结构不变,公司持股比例仍为100%。香港天马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注册资本增加至港币5,000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宜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香港天马的基本情况

1、名称:天马国际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2、业务性质:贸易

3、成立时间:2015年5月11日

4、注册地址:香港湾仔区轩尼诗道200号湾仔大厦

5、注册资金:港币387 万元

6、经营范围:鱼粉国际贸易;生物技术及信息服务

7、公司持股比例:100%

8、香港天马最近的经营及财务状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17年12月31日,香港天马的资产总额376.05万元,负债总额346.10万元,资产负债率92.04%,净资产29.95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49.29万元,净利润-1.32万元。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可补充香港天马的日常经营所需资金,有助于其生产经营持续正常开展,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增资完成后,香港天马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受宏观经济、行业景气度等影响,存在香港天马的经营业绩低于预期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股票简称:天马科技 股票代码:603668 公告编号:2018-026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现金分红情况的

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通过该预案的董事会情况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7-2019年)》的规定,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应当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审字(2018)第350ZA0115号《审计报告》确认:2017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0,860,161.82元,母公司净利润为76,571,009.50 元,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按以下方案进行分配:

(1)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7,657,100.95元。

(2)提取盈余公积金后剩余利润68,913,908.55 元,2017年内,公司支付股利16,960,000.0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81,591,597.13元,报告期末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33,545,505.68元。

(3)以总股本296,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19,292,000.00元,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214,253,505.68元转入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前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详细审阅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30%的说明

(一)行业不断发展变化,处于成长期的公司具备较强的资金需求

公司主要产品为特种水产配合饲料。

中国饲料工业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进入快速增长阶段,经过三十余年的蓬勃发展,已成为世界第一大饲料生产国,水产饲料行业也发展成为我国饲料工业的重要支柱产业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之一;近年来,随着人们消费水平的提高,对营养价值高的特种水产品需求不断上升,为特种水产养殖业创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特种水产配合饲料已经成为水产配合饲料行业新的增长点。

在行业内,近年来市场竞争不断加剧以及在下游水产养殖业整合推动下,水产饲料行业整合趋势已经显现,中小饲料企业在竞争中逐步退出市场,大企业通过兼并和新建迅速扩张,行业兼并重组和整合力度在逐步加大,行业集中度将逐步提升,企业竞争压力也逐步增加;同时,养殖模式也在发生转变,未来,规模化、工厂化、自动化养殖模式将不断提升并成为主流,水产饲料企业也将随之向规模化、集中化、产业一体化及大型化企业集团方向发展,优势企业将更多地进行纵向和横向产业链延伸,饲料企业多元化发展趋势更加明确。

面对这样的行业形势,公司将充分发挥“实体+资本”的运营优势,全面推进行业多元化发展战略,做大做强饲料业务,致力于打造特种水产饲料行业全球最大的供应商。当前,公司正处于“二次创业”五年行动计划的“创新年”,是实施“二次创业”五年行动计划的重要阶段,公司将采取内生增长与外延并购相结合的发展策略,构建北起渤海湾南至北部湾覆盖中国沿海地区的完善的生产与销售网络,因此需要更多的资本性投入及流动资金投入以满足企业发展需求。

(二)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2017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的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率达到21.23%,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并用于公司项目投资需求、科研投入及新产品开发、市场拓展及补充日常流动资金等,以上资金的投入将有效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谋求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综上,公司在制定2017年度现金分红方案时,充分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综合衡量了公司整体资金运用规划,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其他事项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在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前召开业绩及现金分红投资者说明会。

五、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 0591-85628333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3668 证券简称:天马科技 公告编号:2018- 027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21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福清市上迳镇工业区公司一楼大会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21日

至2018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于2018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陈庆堂、福建天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陈庆昌、柯玉彬。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8年5月16日、17日、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福建省福清市上迳镇工业区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清市上迳镇工业区

电话:0591-85628333

传真:0591-85622233

邮政编码:350308

联系人:陈延嗣、戴文增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