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366版)
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2.登记时间:2018年5月24日~2018年5月29日每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3:30-17:00时或2018年5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之前。
3.登记地点:深圳市深南中路2008号华联大厦11层公司证券部。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 本次现场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 本次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深圳市深南中路2008号华联大厦11层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18031
联 系 人:孔庆富、沈 华
联系电话:0755-83667450 83667257
传 真:0755-83667583
电子邮箱:kongqf@udcgroup.com shenh@udcgroup.com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036
2. 投票简称:华联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8年5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上述委托事宜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股东大会结束之日。
委托人姓名(名称): 被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数量: 被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日期:
备注:
1. 持股数系以股东的名义登记并拟授权股东的代理人代理之股份数,若未填上数目,则被视为代表全部以股东的名义登记的单位或自然人股份。
2.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以上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 方框内划“√”做出明确投票意见指示, 委托人未作明确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见表决。
4.本授权委托书之复印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书签发日期:
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告编号:2018-019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4月25日下午在深圳市深南中路2008号华联大厦16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发出时间为2018年4月16日,会议通知主要以邮件、传真、电话方式送达、通告。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出席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召集人黄小萍女士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
一、 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的详细内容同日单独公告,公告编号为:2018-020。
二、 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通过审议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监事会认为: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2017年年度财务报告向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其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的,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发现年报编制和审核人员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全体监事对《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 2017年度财务报告;
四、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 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通过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对防范和控制经营管理风险,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公司目前内部控制组织机构较为完善,能够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立并健全覆盖公司各个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制度制定、修订及时,内容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内控制度体系有力保证了公司规范治理和日常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有力保障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切实维护股东权益。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六、关于委托理财的议案;
公司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的审批、实施及风险控制等进行了规定,以加强内部控制,防范投资风险。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较低风险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
七、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报告的详细内容同日单独公告,公告编号为:2018-021,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全文同日刊载在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上述议案的有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告编号:2018-021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
议案公告
(经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要求,公司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中的个别条款进行修订,有关情况如下:
■
其他条款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