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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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2017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的回复公告

2018-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18-033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2017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上证公函【2018】035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对《问询函》提及的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存货增加。年报披露,公司存货期末余额为3.56亿元,较期初增长53.69%,其中超过九成为已完工未结算资产,结算速度变慢。(1)请公司补充披露报告期内重大工程施工项目变动明细,包括但不限于对应合同情况、合同金额、确认收入及收款情况。同时,请说明公司重大项目的结算情况是否和合同约定的结算模式一致,如有差异,请说明差异原因。(2)请公司说明存货未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及是否存在减值风险。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1、2017年公司重大工程项目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表所列为合同金额1000万元以上且期末存货余额300万元以上项目。

EPC工程项目通常按形象进度进行结算,一般结算模式为:完成总工程量50%时,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工程施工结束并经初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40%;自初步验收合格期满12个月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70%;自初步验收合格期满24个月,进行竣工验收,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0%,余款待审计结算后付清。

传统工程项目合同约定的一般结算条款为:支付一定比例的预付款(一般为合同金额的10%);施工过程一般按进度进行结算(通常变更及合同外的不予结算),并支付至进度结算价的50-70%;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至70-80%,审计结算后支付至80-95%,余款质保期满后付清。

截止2017年末工程类存货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7年传统项目存货保持正常水平,EPC项目新增存货12,533.64万元,是报告期存货增加的主要原因,EPC项目结算周期较传统按工程进度结算项目相对更长,从而使存货余额进一步增加。

综上,公司重大项目的结算情况和合同约定结算模式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

2、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1)工程类存货

公司报告期末,根据会计准则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按照单个项目为核算对象,测算期末存货是否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A.报告期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公司期末各类存货均为执行工程施工合同而持有,故期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是以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所属合同的预计结算金额为基础,按工程项目的预计结算金额减去至完工时预计将要发生的工程预计总成本、预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B.预计结算金额的确定

由于公司期末存货主要为执行工程施工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公司根据工程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签证台账确定预计结算金额。

C.预算总成本的确定

公司根据工程项目实际已发生工程施工成本和工程合同中详细列明的工程量清单、施工组织设计、市场信息价测算的工程项目预计后续成本计算该工程项目预计总成本。

D.预计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的确定

公司工程项目均为现场竣工验收后直接交付,无需预计销售费用;税费按相关税率确定。

公司工程类存货的跌价准备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注:已完工的项目预计未来收入、成本、毛利为0。

(2)公司期末生物资产计提跌价或减值准备的方法

公司的生物资产按照来源分为自给和外购两类。为了满足公司园林工程的苗木需求,控制成本,公司自建了苗木基地,保障苗木自给率。公司苗木基地的自然灾害风险系数较低,多年来未发生严重的病虫害、火灾等自然灾害。当园林工程短期苗木需求量较大时,公司亦及时采购储备苗木进行补充。公司资产负债表日对周边相关苗木集散市场的价格进行跟踪分析,通过中国园林网和中国苗木网等网站获取现行市价参考资料,并以此为基础与账面价值进行比较。报告期内,公司在圃苗木的市场价格坚挺,报告期内根据市场价格计算的可回收金额高于账面价值,不存在减值迹象。故公司报告期内未对生物资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综上,公司期末存货余额不存在减值风险,不需计提减值准备。

二、长期应收款增加。年报披露,公司长期应收款为7.51亿元,同比大幅增加116.90%。请公司结合主要项目建设期限、收入确认时点和结算情况披露长期应收款增加的原因,并说明未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1、长期应收款核算内容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长期应收款余额7.51亿元,均为PPP项目建设形成的资产,较上年3.46亿元增长4.05亿元,该类项目目前均处于建设阶段(黄山一期已进入运营期,但尚未达到回款时间),尚未到达运营回款期。

对于PPP项目中公司自行建造的工程,根据建造合同准则按照完工比例确认工程施工收入,并相应确认长期应收款;对于由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施工或采购的部分,由项目公司按工程进度或供货情况确认相应的长期应收款。因此,长期应收款由PPP项目中公司自行建造部分确认的收入和PPP项目公司垫付工程其他投资金额两部分组成。

2、公司PPP项目运营及结算模式

(1)PPP项目运营模式

公司与相关政府投资主体共同出资设立PPP项目公司,由该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管理。该项目公司从相关政府部门取得具体项目的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限一般为10年(包含建设期和运营期)或10年以上,特许经营权内容包括项目建设、运营、维护及项目设施移交等。项目公司通过法定程序选择对项目设施建设有丰富经验的合格供应商作为建设承包商完成项目的建设工程。根据项目情况以及资质要求,公司能够自行建设的,由公司建设,公司无法自行建设的部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PPP项目结算模式

PPP项目结算包括项目公司与相关政府部门关于可行性缺口补贴的结算及项目公司与公司之间工程施工的结算两部分。

A.政府可行性缺口补贴的结算

因PPP项目投资金额大,运营期限长,为保障社会资本投资方的投资收益,相关政府部门应向项目公司支付可行性缺口补贴,其中建设期内不支付可行性缺口补贴,运营期内每年支付可行性缺口补贴。

B.工程施工的结算

公司承建PPP项目按工期进度结算收款模式收取工程建设款项。

3、公司PPP项目具体情况

(1)洪泽湖生态环境提升工程美丽蒋坝PPP项目

注:垫付工程及其他投资金额主要为酒店建设及相关装潢和设备采购。

(2)黄山市中心城区人行道及绿化提升(一期)PPP项目

(3)黄山市中心城区人行道及绿化提升(二期)PPP项目

(4)五山公园一期建设PPP项目

(5)泰和县马市生态文化旅游特色小镇PPP项目

4、长期应收款减值测试及减值准备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对上述项目业主方的资信状况和付款能力进行了测试,情况如下:

上述项目均为公司承建的公共园林项目,业主单位均为地方政府下属部门。上述地区财政状况良好,政府支付能力较强,具备较强的还款能力。上述款项按照与政府签订的项目合同,均未达到合同约定收款时点,因此未收到政府付费款,具有合理性。

截至报告期末,长期应收款未出现明显的减值迹象,因此未计提减值准备,具有合理性。

5、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

同行业上市公司长期应收款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数据来源:根据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公开资料整理。

如上表所示,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长期应收款未计提减值准备或计提金额较小。公司长期应收款减值准备计提情况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不存在差异。

综上,公司长期应收款不存在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形,不需要计提坏账准备。

三、经营活动现金流为负。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收6.78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0.78亿元,但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3.14亿元,四个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均为负,与业绩情况严重不配比。同时,公司存货和应收款项大幅增加,账龄为1至2年的应收账款占比高达42.90%,回款变慢。

请公司:(1)结合报告期内PPP项目和EPC项目施工合同对结算与收款的约定、当前施工进展及结算情况,分析现金流大幅下滑的具体原因;(2)说明经营活动现金流与业绩情况严重不配比的原因。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1、最近一期经营净现金流量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工程项目的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园林工程属于典型的资金密集型行业,工程施工各环节需占用大量资金。工程施工类企业从项目承接支付保证金、工程施工、完工验收、质保期,收款周期较长,随着销售额增长使得经营活动中垫付资金额度增大。

(2)2017年公司PPP项目基本处在建设期,均未达到运营回购时间,无经营活动现金流入,而项目建设期支付供应商货款较多。

(3)公司承接的EPC项目结算周期较一般按工程进度结算项目相对更长,从而导致项目收款变慢,经营净现金流量同比下降。

2、公司PPP项目情况

参见问题二回复

3、公司主要EPC项目

2017年,公司开始承接EPC项目。根据合同约定,EPC项目根据工程形象进度分阶段结算付款,结算周期较一般按工程进度结算项目相对更长,从而导致项目收款变慢,经营性现金流量同比下降。

(1)宿迁千鸟园整体提升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2)中运河风光带提升改造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3)日月岛“U”环生态廊道(一标段)EPC项目

(4)霍邱县主城区中央景观带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合同

(5)高淳东坝镇特色田园乡村建设EPC总承包

4、公司2017年末超过1年的主要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万元

注:上表所列为期末应收账款余额300万元以上项目。

2017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31,858.40万元,其中: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30.85%,账龄1-2年的应收账款占比42.90%。应收账款账龄较长的主要原因为:

(1)根据合同约定,工程尾款在项目审计结算后支付。部分项目由于工程变更等原因审计结算周期较长,导致收款较慢。

(2)合同质保金尚未到付款期限。

目前,公司应收账款期后收款情况正常。公司已按照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足额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公司近年来加强工程结算管理工作。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更加重视工程项目的结算环节的效率管理工作;在加强对未完工验收项目的中期计量确认的同时,公司加强已完工但长期未结算项目的结算进度安排。

5、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

与公司业务规模相近的同行业上市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数据来源:根据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公开资料整理。

如上表所示,2017年度,同行业部分上市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净额均为负。

6、公司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万元

其中: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主要包括PPP项目形成的经营性应收38,011.63万元和其他业务形成的经营性应收4,549.90万元。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净利润与经营现金流不匹配主要是由于存货的增加和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引起的,相关分析详见问题一和问题二回复。

综上,公司报告期经营净现金流量大幅变动主要是由于公司业务结构变化引起的,具有合理性,符合行业现状。

四、主营业务经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工程施工业务实现营收6.66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公共园林景观、地产景观以及企事业单位绿化景观三大业务板块的经营情况。

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工程施工收入分板块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其中:

公共园林景观工程施工收入本期较上期增长91.51%,主要是公司承接和持续推进了美丽蒋坝、黄山二期、徐州五山公园等PPP业务,来自于政府或下属事业单位投资的公共园林项目合同数量相应增加。

地产景观工程施工收入较上年下降40.09%,主要是随着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持续加强,公司从防范风险的角度,适度控制了地产景观业务的承接。

企事业单位景观工程施工收入较上年下降93.79%,主要是2016年公司承接了山东财经大学莱芜校区景观工程,实现收入较多,2017年公司承接的企事业单位景观较少。

五、景观设计业务。报告期末,公司景观设计业务实现营收1029.91万元,同比减少44.30%;毛利率为29.28%,比上年减少16.75个百分点。请公司:(1)补充披露设计业务营收下滑的具体原因;(2)结合同行业情况,补充说明设计业务毛利率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1、设计业务收入下滑的原因

(1)设计业务定位的变化

2017年,公司承接的PPP、EPC等大型园林景观工程较多,这些工程对景观设计的要求较高。为了配合公司业务重点的转移,公司对设计业务进行了重新定位,强化了设计业务对工程施工和项目承接的内部支持功能,相对弱化了外部拓展职能,导致设计业务收入有所下滑。

(2)内部结构调整

2017年,公司对设计部门组织架构和人员构成进行了优化调整,裁撤合并了部分业绩考核不达标的部门,加大了设计人员优胜劣汰的考核力度,这对设计业务产生了短期负面影响,导致设计业务收入有所下滑。

2、设计业务毛利率下降的原因

2017年,因业务定位及结构调整等原因,公司设计业务收入较上年减少44.30%,但人员薪酬、办公租金等成本支出相对固定,使得设计业务毛利率较上年下降16.75个百分点。

3、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

单位:万元

根据上表数据显示,可比同行业上市公司设计业务毛利率除农尚环境外,均呈上升或持平态势。公司设计业务因收入下降导致毛利率下滑。2018年公司将充分整合资源,不断拓展设计业务。

六、财务费用。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为-219.19万元,波动较大主要系本期确认的BT项目融资收益变动所致。请公司补充披露BT项目融资收益变动的原因,说明会计处理方法及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

回复:

1、报告期内,公司BT项目融资收益计算方法如下:

(1)提供建造服务的BT业务融资收益核算方法

公司对提供建造服务的BT项目,建造合同收入按应收取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同时确认长期应收款;长期应收款采用摊余成本计量,并按期确认利息收入,实际利率在长期应收款存续期间内一般保持不变。对合同内约定,价外单独计息的BT项目,于实际结算利息时确认利息收入。

(2)融资收益计算方法

公司BT项目合同计息方式分为合同未约定价外单独计息的项目和合同约定价外单独计息的项目,确认方法分别如下:

①合同未约定价外单独计息的BT项目

合同未约定价外单独计息的BT项目即合同约定在合同回购期内按合同价回购,回购期不另外计算利息。

公司对合同未约定价外单独计息的BT项目,根据合同总价,按回购期实际利率、各期回购款支付比例及回购期限进行折现后确定建造合同的公允价值,列示于长期应收款,合同总价与公允价值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收益。

实际利率参照回购协议相关规定及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确定,在长期应收款存续期间内一般保持不变。

进入回购期后,长期应收款按照摊余成本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融资收益进行摊销,确认BT项目融资收益,计入财务费用。

建造合同公允价值=■ (n——回购期数)

长期应收款摊余成本=合同总价-累计已收款金额-未确认融资收益

各期应确认融资收益=长期应收款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②合同约定价外单独计息的BT项目

合同约定价外单独计息的BT项目即合同约定在合同工程价款外,双方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和付款方式单独计算利息。

公司对合同约定价外单独计息的BT项目,即按合同总价作为建造合同的公允价值,列示于长期应收款,融资收益于实际结算时确认。

2、公司报告期内BT项目确认融资收益的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公司近年来未承接新的BT项目,且绝大部分BT项目甲方已经完成回购,相应的BT项目融资收益已逐步确认完毕,2017年确认的融资收益相应减少。

公司对BT项目融资收益的会计处理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七、工程分包。报告期内,公司专业分包成本为9921.53万元,同比增幅较大。请公司:(1)结合同行业公司情况分析分包业务成本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2)补充披露主要分包商基本情况,其是否具备相关资质,是否为关联方,及其提供服务的内容、金额。

回复:

1、分包业务成本大幅增加的原因

成本的构成主要是由项目结构决定的。报告期内公司承接的大型综合性项目较多,其中涉及专业性较强、有相应资质要求的工程内容,例如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市政道路、钢结构等,公司一般会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选定具备相应资质的分包人实施,以便于项目的顺利开展,这导致工程分包金额随项目结构变动相应增加。

经查询同行业上市公司年度报告,部分公司披露了工程分包成本金额,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如上表所示,同行业可比公司工程分包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年度之间变动较大。对比同行业公司,公司工程分包比例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且变化较小,具备合理性。

2、主要分包商情况

单位:万元

八、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报告期内,公司先后与扬中市新坝镇政府和徐州市沛县湖西农场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请公司补充披露在前述两项框架协议范围内已开展项目名称、金额及占比。

回复:

2017年9月25日,公司与扬中市新坝镇人民政府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就扬中市新坝镇银杏驿站旅游景区的建设展开战略合作,具体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大千生态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2)。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正处于报审阶段,能否顺利实施具有较大不确定性。

2017年11月23日,公司与徐州市沛县湖西农场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就徐州市沛县湖西农场综合体项目的建设展开战略合作,具体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大千生态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3)、《大千生态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7-054)。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已进行进一步的洽谈协商,能否顺利实施具有较大不确定性。

报告期内,公司与上述合作方保持积极沟通,有序推进合作项目。鉴于上述项目尚处于前期研究规划阶段,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前述框架协议下暂无具体项目落地,与上述合作方尚未签署具体业务合作协议。

九、委托理财。年报披露,公司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金额为2.94亿元,请公司说明是否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回复:

2017年3月6日、2017年6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投资需求的情况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合计金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含控股子公司额度),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详见《大千生态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大千生态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18)。

报告期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累计最高额度为29,380万元,未超过股东大会授权的最高额度范围,公司已在《2017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报告期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单笔最高金额为3,000万元,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未在临时公告中予以披露。截至《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2017年购买的理财产品均已按期赎回并实现预期收益。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