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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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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173 公司简称:卧龙地产

债券代码:122327 债券简称:13卧龙债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嫣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亚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群芬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资产负债表类项目大幅度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公司利润表类项目大幅度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公司现金流量表类项目大幅度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房地产销售情况:

2018年一季度,公司无新增土地面积;公司开工面积为14.43万平方米;公司竣工面积为16.36万平方米,同比增加762.68%;公司房地产项目签约销售面积为4.10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1.37%;公司房地产项目签约销售金额为31,129.52万元,同比下降20.10%。

公司房地产出租情况:

(1)本报告期内,公司无新增房地产出租。

(2)截止2018年3月31日, 清远B区商铺出租面积9,970.87平方米,出租率100%,一季度出租收入30.98万元;清远A区商铺出租面积9,841.32平方米,出租率100.00%,一季度出租收入14.99万元;天香华庭沿街商铺出租面积1,877.68平方米,出租率20.98%,一季度出租收入4.78万元;墨水湖置业沿街商铺出租面积574.14平方米,出租率3.87%,一季度出租收入13.80万元。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13 卧龙债”的说明:

2014年9月23日,公司发行总额为6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截止2018年3月31日,公司已使用资金59,520.00万元,使用比例为100%,其中,保障性住房代建项目投入19,520万元,已使用19,520.00万元,使用比例为100%;“城中村”改造还建房建设项目投入40,000万元,已使用40,000万元,使用比例为100%。

(2)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说明

2018年1月1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

2018年2月6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18年3月8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登记变更证明》。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72,769.75万股。

2018年4月1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取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金的议案》。

(3)截止2018年3月31日,浙江卧龙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累计质押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9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75%。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嫣妮

日期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