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陆鹏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袁陆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纪晖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应收票据较期初减少47.66%,主要是本报告期内公司用应收票据对外支付了工程款;
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加59.65%,主要是本报告期内公司代伊朗项目业主支付的该项目承诺费及利息增加所致;
应交税金较期初减少45.16%,主要是本报告期支付上期所得税及增值税,导致期末金额减少;
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减少81.88%,主要是本报告期内支付售后回购款;
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减少59.81%,主要是本报告期内金融机构借款规模较上年减少,利息支出相应减少;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主要是本报告期内确认了公司持有的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和澳大利亚CUDECO公司股票的公允价值变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工程回款总额相对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内公司支付售后回购款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诉讼事项
■
(二)经营合同
截至报告期末,已执行未完工项目126个,预计总收入407.20亿元,累计已确认收入281.21亿元,未完工部分金额为125.99亿元;已签订协议但尚未开工项目58个,合同金额总计为人民币316.12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执行的未完工重大项目(项目金额占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30%以上的)进展情况如下:
■
注1:受霍邱项目业主的民营股东自身情况及国内宏观经济形势影响,霍邱项目建设进展较为缓慢,实施较原计划有所延后,目前地方政府、业主及公司正在积极推动复工工作。
注2:合同金额5.08亿美元,公告时折合人民币为31.08亿元,收入确认金额以收款时点汇率折算,两者存在差异。
除霍邱、西上庄项目外,公司正在执行的项目实际进展与合同约定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执行的其他重要的经营合同进展情况如下:
■
注3:合同金额2.154亿欧元,公告时折合人民币为15.10亿元,收入确认金额以收款时点汇率折算,两者存在差异。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法定代表人签字: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2018-25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8年4月21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陆鹏程召集和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董事田会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公告编号:2018-27、2018-2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下属湖南工程向长沙银行申请1,5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下属湖南中钢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向长沙银行申请1,5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并由中钢设备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18-29)。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8年5月14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2018-26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8年4月21日以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各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海东召集和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2018-29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钢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设备”)提供担保的对象湖南中钢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工程”)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该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钢设备下属控股子公司湖南工程拟向长沙银行申请1,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有效期二年,并由中钢设备提供最高额度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湖南工程的另一股东中钢集团衡阳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衡机”)向中钢设备提供其持股比例的反担保。
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下属湖南工程向长沙银行申请1,5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并由中钢设备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担保事项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中钢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7年5月26日
注册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258号双塔国际广场B座24层2408号
法定代表人:白斌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冶金工程总承包,电力工程总承包;市政工程、环保工程、建筑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等
湖南工程是中钢设备的控股子公司,与公司的产权和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
湖南工程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
湖南工程无银行贷款,无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湖南工程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反担保的情况
中钢衡机向中钢设备提供其持股比例的反担保。
中钢衡机于2017年1月16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7,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是大型矿山成套装备研发、设计、制造和服务;钢铁生产关键核心设备设计、制造和服务;大型选矿和有色冶炼设备制造和服务;其他相关领域重大机械设备和大型关键基础件制造和服务;非标设备相关关键共性制造技术咨询和系统集成技术服务等。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上述担保的相关安排,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由中钢设备及湖南工程与授信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五、董事会意见
为支持湖南工程的经营发展,满足湖南工程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同意中钢设备为湖南工程提供保证担保。湖南工程为公司下属控股公司,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中钢设备对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风险较小并可控,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湖南工程的另一股东中钢衡机向中钢设备提供其持股比例的反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22.90亿元(不含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中钢设备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49.8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其他
担保协议签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担保协议的基本情况。
八、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 2018-30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5月14日下午2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3日15:00至2018年5月14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书面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9日。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如下:
议案一、关于公司下属湖南工程向长沙银行申请1,5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一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8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了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5月10日,上午9:30至下午16:00。
3.登记地点: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江湾路2号世贸万锦10层。
4.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5.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6.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会议登记日下午16: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7.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
六、会务联系
联系人:史广鹏、尚晓阳
电话号码:0432-66465100、010-62686202
传真号码:0432- 66464940、010-62686203
会议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及决议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提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或填写票数)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提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为“360928”,投票简称为“中钢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8年5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2018-31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季度
主要经营合同简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 第7号—上市公司从事土木工程建筑业务》等相关规定,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18年第一季度工程总承包业务经营情况简报如下:
一、新签订单情况
2018年第一季度,公司新签工程项目合同31个,合同金额总计56.40亿元,其中国外项目6个,合同金额合计1.03亿元;国内项目25个,合同金额合计55.37亿元。
二、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已签约未完工订单数量及金额
截至报告期末,已执行未完工项目126个,预计总收入407.20亿元,累计已确认收入281.21亿元,未完工部分金额为125.99亿元;已签订协议但尚未开工项目58个,合同金额总计为人民币316.12亿元。
三、报告期内无已中标尚未签约订单。
四、报告期内未完工重大项目(项目金额占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30%以上的)进展情况:
■
注1:受霍邱项目业主的民营股东自身情况及国内宏观经济形势影响,霍邱项目建设进展较为缓慢,实施较原计划有所延后,目前地方政府、业主及公司正在积极推动复工工作。
注2:合同金额5.08亿美元,公告时折合人民币为31.08亿元,收入确认金额以收款时点汇率折算,两者存在差异。
上述相关数据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公司重要经营合同的具体情况可参阅公司定期报告。
特此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2018-27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