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78 证券简称:大业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7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现就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80号)的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5.31元,截至2017年11月7日,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796,12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5,883,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70,237,0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兴华验字(2017)第030021号《验资报告》。
根据《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拟将本次公开发行募集的资金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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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3,042.6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全部自筹资金,置换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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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将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将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基本情况及具体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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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具体原因
子午线轮胎用高性能胎圈钢丝扩建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主要原因系:
(1)该项目原拟于公司现有北厂区内通过厂房改造建设,上述厂房系公司于2008年建成,内部配套设施等相对陈旧,且目前仍有部分空间作为仓储用途,项目改造成本相对较高,且存在影响现有生产的可能;
(2)随着公司经营规模逐年扩大,2017年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8.85亿元,较上年度增长34.52%,发展形势好于公司预期,根据公司发展战略需要,为提升生产专业化水平、保证公司后续产能扩展的空间以及更好的进行协同管理,上述胎圈钢丝扩建项目需配置更具延展空间的地址建设。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主要原因系:
(1)该项目原拟于公司现有南厂区内建设,项目选址紧邻公司南厂生产车间,且正对S217省道(朱诸路),外部空间较为狭小且存在生产噪音、车流噪音影响;
(2)随着公司研发投入的不断加大及研发团队的进一步扩展,为加强统一管理,更好的提供技术研发环境、提升研发团队与公司其他部门的协同效应,上述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所在地点需更易于开展全面交流及更具人才吸引力。
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后,公司计划在诸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园以自有资金购置工业用地约235亩(诸城市村镇规划区第2018-02-035号地块,以下简称“新地块”),作为“子午线轮胎用高性能胎圈钢丝扩建项目”、“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及其他项目的建设用地和储备用地。上述项目建设完成后,新地块上将形成一个集生产、研发为一体的新型工业园区,上述实施地点变更有利于公司合理布局生产工艺流程,优化资源配置。新建园区的工作环境、技术交流氛围等更有利于公司人才引进、技术交流,有助于研发创新团队的成长和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最大化地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效果。同时,该新地块与公司现有北厂区、南厂区均只有一路之隔,项目建成后有利于公司进行集约化管理,充分发挥未来业务协同优势,降低管理成本。
三、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影响及风险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未改变项目原计划投资金额,未涉及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
本次变更存在以下风险:
1、用地风险。上述项目土地将于近期履行招拍挂程序,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取得土地权证,理论上存在用地风险。公司已于2018年4月23日取得诸城市规划局出具的关于其中100亩土地的《镇街建设用地规划方案审定书》,其中用地单位为“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并已缴纳另外135亩土地的预付款和履约保证金共计1,774.49万元。公司将积极争取尽早取得项目土地使用权。
若最终无法取得目前拟选址的土地,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审议重新确定项目选址。
2、审批风险。由于项目实施地点发生变更,公司尚需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履行项目建设、环保等方面的审批或备案手续。公司将积极争取尽早完成与该项目相关的审批或备案手续。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慎地查阅了相关资料后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经营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投资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同意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没有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子午线轮胎用高性能胎圈钢丝扩建项目”、“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更好地实施上述募投项目,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安排,符合募集资金项目的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国金证券对公司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78 证券简称:大业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8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18年4月16日通过电话、短信以及邮件通知的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耿汝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行政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没有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子午线轮胎用高性能胎圈钢丝扩建项目”、“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更好地实施上述募投项目,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78 证券简称:大业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9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4月2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六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是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未出席董事杨健通讯表决;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牛海平先生出席;全体高管列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8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6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郑洪霞所持5,200,000股回避了表决。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郭芳晋、郭恩颖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股东大会决议;
2、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