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478版)
附表2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017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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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7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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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0
债券代码:128013 债券简称:洪涛转债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7年度报告网上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8年5月4日(星期五)15:00~17:00 在全景网举行2017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刘年新先生、独立董事章成先生、财务总监宋华先生、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王小连女士及保荐代表人张刚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2
债券代码:128013 债券简称:洪涛转债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拟向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申请保理业务,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4,400万元。
2018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公司在经营中发生的部分应收账款。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签订协议,进行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保理方式:应收账款债权有追索权保理方式。
保理融资金额:人民币4,400万元。
保理融资费率:具体由交易双方协商确认。
保理融资期限: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将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本次办理应收账款的保理业务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将加速资金周转,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本次保理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3
债券代码:128013 债券简称:洪涛转债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股权
激励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回购并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7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70%,涉及激励对象8人。如股份调整实施过程中出现尾数差异,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施后的股份总数及单价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7年1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自2017年1月24日起至2017年2月7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2017年2月9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激励名单审核意见和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17年2月14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17年2月15日披露了《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7年3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名单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17年5月9日,公司公告《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
6、2017年5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确定2017年5月25日为授予日,向暂缓授予的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李庆平、刘文苑2人授予限制性股票140万股。激励对象李庆平先生对该议案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出具了核查意见。
7、2017年7月8日,公司公告《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8、2017年9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予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股份的议案》,确定2017年9月25日为授予日,向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激励对象45人授予限制性股票600万股。会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未解锁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并注销已离职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8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40,000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以上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9、2017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了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未解锁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并注销已离职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8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4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75%。
10、2017年12月18日,公司公告《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股份授予完成的公告》。鉴于在实际认购过程中,部分激励对象自愿放弃部分或所有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本次实际授予33名激励对象共计441万股限制性股票。
11、2017年12月28日,公司公告《关于完成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股权激励股票的公告》。
12、2018年2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予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剩余股份的的议案》,确定2018年2月9日为授予日,向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激励对象11人授予限制性股票20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出具了核查意见。
13、2018年3月23日,公司公告《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剩余部分授予完成的公告》。鉴于在实际认购过程中,部分激励对象自愿放弃部分或所有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本次实际授予10名激励对象共计160万股限制性股票。
14、2018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并注销已离职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7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60,000股;回购并注销已离职的预留激励对象共计1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000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回购注销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本次回购注销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回购注销依据、数量及价格
(一)回购注销的依据
根据《激励计划》“第六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相关规定,因部分对象发生异动,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予以回购并注销。
(二)回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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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限制性股票总额为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额,含本次审议回购注销的股份。
(三)回购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第六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和“第七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相关规定,部分激励对象因辞职原因离职,公司对其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即7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所持86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3.93元/股; 1名预留激励对象所持1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3.24元/股。
公司应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支付回购款共计人民币3,412,200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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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变动前股本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2018年4月20日股本。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并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回购程序合法合规。此次回购与注销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回购并注销该部分已授出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按照《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程序回购注销上述股票。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7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70%,涉及的激励对象人数为8名。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洪涛股份董事会已取得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合法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程序、数量和价格的确定等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及《激励计划》的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除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所引致的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外,洪涛股份已履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于现阶段应当履行的程序。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洪涛股份回购注销部分已授出股权激励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4
债券代码:128013 债券简称:洪涛转债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有关规定,回购并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70,00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870,000元。具体内容请参见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股权激励股票的公告》。
本次注册资本变更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股份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公告编号:2018-035
债券代码:128013 债券简称:洪涛转债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涛股份”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于2018年5月18日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8年5月18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2018年5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18日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4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5月14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委托书见附件1),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洪涛路17号洪涛股份一楼大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表决事项
1、审议《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审议《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审议《关于聘任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7、审议《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
8、审议《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说明:
(1)以上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以上3、5、7、8项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以上8、9项议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二)非表决事项
1、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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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股权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洪涛路17号洪涛股份二楼证券事务部。
3、登记时间:2018年5月17日上午9: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4、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洪涛路17号洪涛股份二楼证券事务部
电话:0755-82451183;传真:0755-82451183
邮编:518029
联系人:王小连、王倩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附件1: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8年5月18日召开的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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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25、投票简称:“洪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6
债券代码:128013 债券简称:洪涛转债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季度装修装饰业务
主要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上市公司从事装修装饰业务》等相关规定,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一、按业务类型分类订单汇总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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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需要说明的项目情况
1、贵州省黔南州独山县水司楼大酒店项目:合同暂定金额45,000万元,其中酒店一、二、三层公区暂定工期150天,项目整体完工工期约360天。项目已进场施工,已确认部分收入并收到部分款项。因工程内容调整,预计工程完成时间延后,具体完工时间以调整后的《施工进度计划表》时间为准。
2、三亚夏日文化广场项目:公司已与发包方签订了项目总承包框架协议。该项目协议暂定装饰设计施工金额约64,000万元(具体金额以装饰施工图预算编制完成后的金额为准),协议暂定工期为土建完成后的12个月。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因三亚市政府基建需要,工程需进行调整,预计完工时间延后一年。目前尚处于土建施工阶段,尚未进行装饰设计施工。
3、柬埔寨金边金塔42项目:公司与永旺(柬埔寨)有限公司和伟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柬埔寨金边金塔42项目合同协议书》,合同价1.27亿美元,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23日公告的《关于签订境外工程项目合同的公告》(公告号:2017-093)。工程已于2018年1月28日开工,目前处于土建施工阶段,尚未进行装饰设计施工。
注:以上数据仅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供各位投资者参阅。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