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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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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79版)

六、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互动易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制度等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的问询。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下:

1、联系电话:0573-84252627

2、传真号码:0573-84252318

3、电子邮箱:stock@busline.com

4、邮政编码:314100

5、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善县东升路36号

特此公告。

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88 证券简称:ST巴士公告编号:2018-75

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7年度报告网上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8年5月3日(星期四)下午15:00至17:00时在“巴士在线投资者关系”小程序举行2017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网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巴士在线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

计划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常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独立董事等。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中搜索“巴士在线投资者关系”;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巴士在线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88 证券简称:ST巴士 公告编号:2018-78

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

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114号),要求公司对关注函中涉及的有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回复,现将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一、根据《信披准则第2号》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和第六十九条的规定,详细披露你公司存货、收入、成本、期间费用和非经常性损益的确认和计量的准确性及相关会计处理的合规性;

回复:

本公司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存货、收入、成本、期间费用并进行会计处理,非经常性损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执行,结合公司各项经营业务的行业特点,具体情况如下:

(一)存货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存货确认和计量,信息披露原则如下:

1、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企业取得存货按实际成本计量。

3、企业发出存货的成本计量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

4、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其中: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者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5、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本公司2017年度存货期初、期末账面数据如下(详见2017年年报):

单位:元

(二)营业收入和成本确认和计量原则

本公司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原则进行确认、计量及信息披露,根据业务行业特性分类确认具体原则如下:

1、货物销售收入

出口货物在货物发出并经海关报关后确认收入,内销货物在货物发出并经客户签收后确认收入,若销售合同中约定按客户使用量定期结算的,在与客户进行结算后确认收入。

2、传统广告投放业务

本公司为客户提供在自有或代理媒体平台的广告投放服务的,根据与客户商定的广告投放排期表,在广告播出后按照播出的时间及约定的价格确认收入。

3、Live 直播平台业务

本公司自行开发并运营Live直播平台,根据客户在直播平台内注册后向平台充值的金额对应消耗的部分及消耗所属期间确认收入。

4、网综节目出售

本公司出售购入或自制的网络综艺节目,在将节目交付给客户之后,根据交付的数量及约定的价格确认收入。

本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是指公司生产和销售与主营业务有关的产品或服务所必须投入的直接成本,主要包括原材料、人工成本(工资)和固定资产折旧等。本公司成本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计量和确认,在确认产品销售收入、劳务收入等时,结转已销售产品、已提供劳务的成本等计入当前损益。

本公司2017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及成本账面数据如下表(明细详见年报):

单位:元

(三)本公司期间费用是指企业本期发生的、不能直接或间接归入营业成本,而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各项费用,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等。

期间费用计量和确认,按相关会计政策、会计准则的规定执行,2017年度期间费用期初、期末数如下:

单位:元

(详见公司年报)

(四)本公司非经常性损益计量和确认,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执行,本公司本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根据《信披准则第2号》第二十七条第(二)款和第六十九条的规定,详细披露商誉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及合理性;

回复:

1、本期商誉减值测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未来现金流量基于管理层批准的2018年至2022年的财务预算确定,在确定折现率时已考虑了公司的债务成本、长期国债利率、市场预期报酬率等因素,资产组超过5年的现金流量按照零增长率为基础计算。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时使用的其他关键假设还有:基于该资产组可以获取正常经营所需的资金。

2、基于以上方法测试结果表明:对子公司巴士科技资产重组形成的商誉(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应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巴士科技 2017 年未完成预计的经营目标并出现较大亏损,另外,巴士科技期后经营情况仍未好转,后期经营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依据谨慎性原则,对该项商誉进行全额计提减值准备,计提金额1,536,795,439.29元。

三、根据《信披准则第2号》第二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详细披露你公司相关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的情况,并分析该事项对你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合理性;

回复:

1、公司相关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的情况:

2、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合理性;

母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已影响到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特别是资金收付。为稳定经营,目前公司的资金支付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新嘉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嘉联”)代付。

上述银行账户、资产、股权因财产保全被冻结和查封,本身并不需要作会计处理,公司在收到法院传票时,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预计担保损失(详见本专项说明“回复四”)。

四、根据《信披准则第2号》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对你公司报告期内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以及或有诉讼事项予以详细披露,并披露相关的进展、涉及金额、是否形成预计负债,以及对未来的影响,对于涉及计提预计担保损失的,请详细披露其充分性及合理性;

回复:

1、公司报告期内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以及或有诉讼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2、对未来的影响:

公司前述涉诉的借款协议和担保合同,经公司核查,在上市公司正常合同审批流程和上市公司用章审批流程中均从未出现过,且王献蜀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从未获得签署任何一份有关协议或合同的相关授权,公司已委托专业律师处理相关法律事务。公司将通过法律手段主张公司的权利和股东的权益。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应诉中。因尚未正式开庭审理且后续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准确判定对公司未来的具体影响。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已将上述涉诉的本金计入2017年度预计负债。

3、计提预计担保损失的充分性及合理性

本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预计负债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对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承担的现时义务;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依据上述规定及谨慎性原则,本公司期末账面确认预计负债406,927,925.51元,同时确认当期损失(营业外支出)。(详见2017年报)

五、根据《信披准则第2号》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详细披露你公司目前公司法人代表、董事、总经理王献蜀目前处于失联状态对公司的影响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回复:

2017年12月9日,公司发布公告披露王献蜀失联,至本关注函回复日,王献蜀尚未能正常履职。

王献蜀失联后,公司董事会及时对其在母公司和新嘉联的职务进行了代行安排,并在其后进行了人事调整。其失联对巴士在线和新嘉联的日常经营影响不大,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巴士科技的经营具有重大影响。

王献蜀作为巴士科技的原董事长、原总经理,众多业务和重大项目由其统筹协调落实,重要客户系其直接联系;在其失联后,由于未明的失联原因以及后续暴露出的严重背信行为,企业信誉严重受损,众多客户合作态度转向观望,甚至拒绝提供合作事项的后续进展资料,不配合审计回函,不按账期回款,导致巴士科技公交移动电视媒体广告业务量大幅减少,花椒直播城市落地运营的全国代理业务、青海卫视广告代理权项目、青春大本营项目、加油吧老爸项目等重大项目被迫终止,视频和网生社区事业部运营陷入停滞,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大幅增加,导致巴士科技2017年度出现大幅亏损。

针对王献蜀失联对巴士科技经营和信誉造成的负面影响,公司已采取和拟采取的应对措施有:

1、开源节流,重整业务结构,增强持续经营能力

在王献蜀失联后,巴士科技视频直播业务和网生社区业务运营陷入停滞,媒体业务的销售额锐减;但巴士科技与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央视国际移动传媒有限公司关于CCTV移动传媒的合作持续,主要城市的车辆资源尚在合同期内,运营所需各项许可资质依然有效,媒体业务团队的核心成员稳定,公交移动电视媒体业务仍持续运营。

综合上述情况,巴士科技重新调整业务结构,聚焦资源于公交移动电视媒体业务,合理布排全国媒体资源,积极与合作单位展开沟通,寻求其对巴士科技当前面临形势的理解和支持,力争尽快消除因王献蜀失联和背信行为对公司业务经营产生的负面影响,扭转目前的不利经营形势。同时停止运营视频直播业务和网生社区业务,相关业务人员的调整计划已在逐步落实之中;网生社区事业部保留公交移动电视媒体互联网转型业务,并适度开拓新业务,稳步发展。

另外,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新嘉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将进一步加强集约化管理,推动管理精细化、扁平化,坚持不懈地提升生产过程材料利用率、测试合格率、生产效率以及毛利率。

2、催收回款,寻求财务支持

一方面巴士科技积极与客户保持沟通,通过协商、向逾期未回款客户发律师函、提起诉讼等手段,积极催收逾期应收账款;另一方面向间接控股股东寻求短期内的财务资助,截止目前间接控股股东及上市公司母公司已向巴士科技财务资助3700万元,主要用于员工工资及社保公积金、媒体资源费用的支付,对稳定团队及供应商起到了积极作用。

3、积极引进高端人才,重组经营团队

鉴于王献蜀长期不能正常履职,根据巴士科技业务发展需要并结合相关人员的自身意愿,巴士科技已聘请行业经营管理经验丰富的殷建勇先生担任该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对媒体及相关业务进行统筹管理,切实增强可持续经营能力。

4、组建专门团队对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进行清理、核查,聘请律师积极应诉

公司已组建由董事长牵头的专门团队对当前面临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核查,聘请专业的律师事务所积极应诉,通过法律手段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六、根据《信披准则第2号》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详细披露你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情况,是否存在主要或全部业务陷入停顿的情形,公司未来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回复:

本公司主营业务主要由两家全资子公司:巴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士科技”)及新嘉联来完成:

1、新嘉联目前经营状况正常。

2、巴士科技主营业务情况:

(1)公交移动电视媒体业务:巴士科技公交移动电视媒体广告业务包括自有媒体业务和代理媒体业务。该部分业务受公司原法定代表人王献蜀无法正常履职和背信行为的影响,客户保持观望,回款困难,导致2018 年 1季度收入同比下滑明显,公司资金紧张,供应商款项和员工工资有拖欠现象。

经过积极有效的沟通,巴士科技与央视继续保持合作,主要城市的车辆资源大部分得以保留,运营所需各项许可资质依然有效,媒体业务团队的核心成员并未离职,媒体业务能维持基本运营。同时,公司已对巴士科技管理层进行了合理必要的调整,积极推动其媒体业务尽快步入正常发展轨道。

(2)视频直播业务:目前已停止运营。

(3)网生社区业务:除移动平台部外,其他目前已停止运营。

在王献蜀失联后,巴士科技视频和网生社区事业部运营陷入停滞,重大项目夭折,运营成本居高不下,巴士科技决定停止该两项业务的运营并集中资源稳定、发展媒体业务。

综合以上情况,我们认为,根据公司各项业务的实际发展情况,公司对主营业务结构进行了必要的调整,停止了视频直播业务和网生社区业务的运营,不存在主要或全部业务陷入停顿的情形。新嘉联未来持续经营能力较为确定,巴士科技未来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一定不确定性。通过本回复函第五项回复中所列示的应对措施的落实,我们认为巴士科技仍有持续经营能力。

七、其他你公司认为需说明的事项。

回复:

特此公告。

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