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百一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18-043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百一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百一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上午9: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宏泽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本次会议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参与竞拍江苏省无锡市XDG-2016-26号地块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18-04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董事会召开情况说明
(一)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履行审议程序
上述议案,在董事会审议之前,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阅,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二)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18-044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功竞得江苏省无锡市XDG-2016-26号地块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竞拍简要内容:竞拍标的为江苏省无锡市XDG-2016-26号地块,成功竞拍金额为人民币105,000万元。
●本次竞拍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竞拍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竞拍实施经审议的程序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授权光明地产参与本次竞拍,且授权竞拍金额为不高于人民币119,500万元。由于授权竞拍金额未达到该地块的最高限价(人民币144,750万元),本次不涉及对报建公共服务设施配建面积的授权。
●本次竞拍的目的和意义: 本次竞拍是公司进一步加大对全国重点准入城市的土地储备力度,不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布局与整体经营需要,对于企业转型升级具有积极的意义。
●本次竞拍结果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竞拍结果对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直接影响,对公司未来影响尚无法准确预测。
一、本次竞拍情况概述
经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批准,江苏省无锡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于2018年4月26日上午9:30以“网上挂牌+限时竞价+达到最高限价后转入竞报公共服务设施配建面积”相结合的方式出让江苏省无锡市XDG-2016-26号地块(下称“本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获悉之后对该地块进行考察和可行性研究,并于2018年4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百一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参与竞拍江苏省无锡市XDG-2016-26号地块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权本公司参与此次竞拍,且授权竞拍金额为不高于人民币119,500万元。由于授权竞拍金额未达到该地块的最高限价(人民币144,750万元),本次不涉及对报建公共服务设施配建面积的授权。
根据2018年4月26日无锡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发布信息显示,公司成功竞得本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总价为人民币105,000万元。
本次竞拍未构成关联交易,且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 竞拍各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一)出让方情况介绍
名称:江苏省无锡市国土资源局
性质:政府组织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文华路199号
(二)竞买人情况介绍
名称: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838号25楼A座
成立时间:1993年01月04日
法定代表人:沈宏泽
注册资本:人民币171433.5956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经纪,企业投资,国内贸易(除国家专项外),仓储(除危险品),道路货物运输,货物运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竞拍标的基本情况
(一)竞拍标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1、地块名称:江苏省无锡市XDG-2016-26号地块(编号:锡国土(经)2018-9);
2、地块位置:锡山区东亭街道东亭路与春新路交叉口西北侧;
3、出让面积(平方米):42,360;
4、土地用途:居住、商业;
5、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
6、容积率:≤2.2-2.4;
7、建筑密度:<30%;
8、绿地率:>30%。
(二)竞拍标的获取方式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网上挂牌+限时竞价+达到最高限价后转入竞报公共服务设施配建面积”相结合的方式出让。
2、本地块挂牌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26日上午9:30,网上限时竞价开始时间为2018年4月26日上午9:30。
3、当地块网上竞价达到最高限价(人民币144,750万元)时,如仍有2家或2家以上单位要求继续竞买的,将继续竞公共服务设施配建面积,每次报建面积幅度最少为50平方米,最终报建面积最多者为竞得人,相应公共服务设施配建建设成本不计入房价准许成本。
4、本地块起始价为人民币96,500万元。
四、本次竞拍实施经审议的程序情况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百一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上午9: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宏泽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董事会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关于授权公司参与竞拍江苏省无锡市XDG-2016-26号地块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本次竞拍的目的和意义
本次竞拍是公司进一步加大对全国重点准入城市的土地储备力度,不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布局与整体经营需要,对于企业转型升级具有积极的意义。
六、本次竞拍结果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竞拍结果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竞拍结果对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直接影响,对公司未来影响尚无法准确预测。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