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4月27日

查看其他日期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2018-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58 证券简称:电魂网络 公告编号:2018-024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39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函件全文内容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公司从以下方面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1、公司2017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同比减少35.76%,2018年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同比将减少54.75%到 61.59%。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单一端游产品《梦三国》,该游戏产品自2009年上线以来已连续运营8年。请补充披露,

(1)报告期内《梦三国》运营模式、收费方式、收入确认原则、确认营业收入的金额、推广费用;

(2)按季度披露报告期内《梦三国》的主要运营数据,包括用户数量、活跃用户数、付费用户数量、ARPU值、充值流水等;

(3)《梦三国》的游戏生命周期、用户生命周期及计算方法,并请会计师发表意见。结合游戏行业手游业务对公司端游业务的影响,进一步说明《梦三国》游戏收入和盈利的可持续性,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并提示相关风险;

(4)结合《梦三国》在公司主营收入中的占比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单一游戏依赖的风险,公司的应对措施,并提示相关风险。

2、报告期内,公司网络游戏营业成本4331.20万元,同比增长22.29%,其中客户端游戏营业成本3272.10万元,同比增长13.54%,移动端游戏营业成本1058.27万元,同比增长60.58%。主营业务成本同比有较大增长,主要系公司年内新上线的移动端游戏产品投入运营后联运分成成本增加及服务器租赁成本增加所致。请补充披露,

(1)请区分游戏类型和运营方式,分别披露客户端游戏和移动端游戏营业成本的具体构成,成本确认的方式和依据,并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2)报告期内,移动端游戏营业收入4641.76万元,同比增长4.60%,营业成本1058.27万元,同比增长60.58%。请说明移动端游戏营业成本大幅增长的具体原因、对公司毛利和净利润的影响,以及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增长幅度不匹配的主要原因,并提示相关风险。

3、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10489.50万元,同比增长85.85%,主要系公司对移动端网络游戏产品市场推广费用的投入。公司业绩下滑的主要原因也包括多款产品年内上线,导致相应的市场推广费用同比有较大幅度的增长。请补充披露,

(1)请区分不同游戏类型和运营模式分别说明公司进行产品市场推广、获取流量和用户的具体模式,包括是否通过线上、线下推广方式获取新增注册用户等;

(2)请区分不同游戏类型和运营模式分别说明销售费用的具体构成、销售费用在主营收入中的占比情况,结合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说明未将销售费用列为成本的原因,请会计师发表意见。请结合公司销售费用大幅增长的具体原因,说明公司销售费用增长对毛利和净利润的影响,并提示相关风险。

4、报告期内,公司累计投入研发费用12209.48万元,占全年营业收入的24.46%,同比增加4.28%。公司业绩下滑的主要原因也包括加大研发投入金额。请补充披露,

(1)公司在研游戏产品的研发进度,已储备但尚未推出的游戏产品名称、游戏类型,运营模式,及上述产品的预计上线时间;

(2)请结合公司的研发团队和研发经验、游戏研发成功率,说明公司研发费用增长对毛利和净利润的影响,并提示相关风险。

5、年报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873.40万元,同比2016年度减少64.81%,主要原因系受市场环境影响本期游戏产品运营收款减少。公司1-4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220.62万元、828.32万元、6567.12万元、-742.67万元。请补充披露,

(1)结合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游戏的运营模式、运营收款情况,说明本期游戏产品运营收款的具体构成和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并提示相关风险;

(2)结合去年同期财务数据,说明公司经营性现金流波动较大、且第四季度为负的主要原因,结合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情况说明经营性现金流为负是否符合游戏公司的行业特征,并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6、其他流动资产期末数为10.34亿元,同比增长108.69%,主要系公司提升闲置资金使用效率,新增购买理财产品所致,其中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期末余额为5亿元。请补充披露,

(1)结合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进度安排,说明目前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是否与前期披露一致;

(2)结合公司上市后的业绩情况,说明公司募投项目的进展和盈利情况是否达到预期,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并提示相关风险。

7、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出现亏损,电魂创投、电魂互娱、摩巴网络分别亏损1720.85万元、1324.48万元、1671.41万元,电梦网络和勺子网络分别盈利266.70万元、849.33万元。请补充披露,

(1)分别披露电魂创投、电魂互娱、摩巴网络的主营业务、公司的投资金额和持股比例,并说明其亏损的主要原因;

(2)公司控股参股上述公司的原因、交易对价、履行的决策程序、是否约定了业绩承诺及业绩补偿措施,上述公司亏损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并提示相关风险。

8、报告期内,公司对参股公司萨满网络552.81万元往来款全部计提坏账准备,44.16万元应收账款全部计提坏账准备,主要原因为该公司出现经营困境,进入破产清算程序,预计无法收回,萨满网络系公司联营企业。请补充披露,

(1)请分别说明公司对萨满网络552.81万元往来款、44.16万元应收账款的形成原因、形成时点、具体构成、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其他股东是否也提供了相应款项资助,是否存在其他股东占用的情况,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2)公司对萨满网络的投资金额和持股比例、联合经营的基本模式,结合萨满网络目前的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对萨满网络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并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针对前述问题,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对于公司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说明披露的,应当详细披露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8年5月9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

公司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及时回复《问询函》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0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