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勋元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剑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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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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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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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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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钢
日期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水业 编号:临2018-018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4月23日起以专人送出方式、电子邮件方式及传真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1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各位董事的认真审议和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洪城水业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洪城水业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陆跃华先生辞去洪城水业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陆跃华先生由于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公司董事会对陆跃华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曹名帅先生为洪城水业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曹名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见附件)。公司四位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独立意见。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涂剑成先生为洪城水业总经理助理的议案》;
经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涂剑成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公司四位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独立意见。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财务总监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秘书蔡翘先生由于工作调整原因,已经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的职务,公司董事会同意蔡翘先生的辞职申请并对蔡翘先生在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在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本公司财务总监邓勋元先生将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代行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公司将尽快按照法定程序完成新任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
曹名帅,男,1979年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环境工程工程师。历任上海蓝天碧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新余蓝天碧水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现任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
涂剑成,男,1980年4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工程师。历任南昌水业集团副总工程师兼水务技术研发中心主任,南昌市政公用集团企业规划管理部部长助理。现任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水业 编号:临2018-019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星期四)上午10:30在公司十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到会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邱小平女士主持,议题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洪城水业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5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财务报告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一)、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水业 编号:临2018-020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蔡翘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蔡翘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蔡翘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的辞职申请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在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暂由公司财务总监邓勋元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代行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公司将尽快按照法定程序完成新任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蔡翘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邓勋元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灌婴路99号
联系电话:0791-85238232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公司代码:600461 公司简称:洪城水业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