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徐玉翠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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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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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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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8年1月5日,公司七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资设立青岛澳柯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澳柯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7000万元人民币,与青岛澳柯玛商业保理有限公司、青岛益佳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及班尼威尔有限公司(BENEWELL
LIMITED)共同投资设立青岛澳柯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18年1月19日该公司已注册成立。
(2)2018年3月16日,公司七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澳柯玛专用车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引进青岛澳柯玛智联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青岛澳柯玛专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专用车公司”)进行增资,共同推动电动物流车等相关项目的实施。本次增资后,青岛澳柯玛智联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专用车公司70%股权,截至目前,有关增资手续正在办理中。
(3)2018年3月16日,公司七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募投项目商用冷链产品智能化制造项目及商用冷链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升级,升级变更后的新项目名称为冷链智能化制造项目,包括冷链产品智能化制造以及智慧冷链智能化制造两个子项目,该新项目总投资70460.48万元,其中拟投入募集资金46552.82万元,除此之外,本次非公开发行其他募投项目的实施保持不变。
上述募投项目变更事宜已于2018年4月3日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2018年2月7日,公司控股股东青岛市企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企发投”)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并拟定后续增持计划:自2018年2月7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比例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2%,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截至2018年3月23日收盘,青岛企发投按照上述增持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924,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3%,增持金额2130.34万元。至此,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蔚
日期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编号:临2018-020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八次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八次董事会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通知、召开和表决,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第一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第二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短期投资业务授权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部分经营资金需要按账期付款的特点,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水平,同意公司利用经营资金短期闲置时间进行短期投资,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风险可控的条件下,根据业务需要,签署有关公司利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理财的相关合同、协议等。具体如下:
1、授权投资业务范围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的短期理财,主要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投资产品:如货币基金,固定收益类的国债、银行等金融机构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以及其他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单次短期投资品种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2、投资限额
单品种投资总余额不超过1亿元(国债逆回购产品除外),同一时点累计投资余额不超过4亿元,国债逆回购产品可单品种投资到最高授权额,在上述4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授权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4、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已制定实施了《短期投资理财产品管理制度》,设立了以公司高管为核心的联合审批机构,明确短期投资业务风险控制具体措施,并明确专人管理,按月评估投资效果,及时调整投资策略,有效防范业务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5、对公司业务影响
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投资是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公司将募集资金与自有流动资金进行严格区分,只利用自有暂时闲置流动资金进行短期投资,公司进行流动性高、低风险的短期投资业务,可以提高自有经营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三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1)。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编号:临2018-021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4月26日,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未来一年内开展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具体如下:
一、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外贸业务以自产产品出口为主,基本以美元为主要结算货币,近年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大幅贬值,产生的汇兑损失,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为防范和降低汇率变动风险,提高应对汇率波动风险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时、适度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合约(结售汇)、外汇期权、外汇掉期、货币互换等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仅为满足公司进出口业务需要,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不做投机交易操作,仅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结算外币,且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二、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主要情况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业务主要有远期结汇、售汇业务,以应对公司未来结汇或付汇的金额与时间,与银行签订远期结汇或购汇合约,锁定未来的结汇或购汇的汇率;其他外汇衍生品主要指公司与银行的外汇掉期等业务。
2、交易对手: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3、合约期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远期交易期限均控制在一年以内。
4、流动性安排:所有外汇远期交易业务均基于公司对汇率波动的判断做出的规避汇率风险措施,满足外汇保值的需求。根据需要远期外汇交易采用银行授信的方式进行操作,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5、业务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可能给公司带来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如汇率实际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变化趋势发生大幅偏离,公司锁定汇率后将超过不锁定汇率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一定费用损失。
2、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客户订单、采购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付款预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或供应商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确,导致公司已操作的远期外汇交易产生延期交割的风险。
3、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机构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规定了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充分控制交易风险;并明确公司进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固定收益型低风险的外汇衍生品业务,交易机构选择具备资质且信用度高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
3、强化对公司远期外汇交易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严格执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操作规定和风险管理制度,密切关注市场走势,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4、根据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安排,公司内控法务部门除对操作环节进行法律风险控制外,定期对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进行合规性检查。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7日
公司代码:600336 公司简称:澳柯玛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