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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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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郭晓光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晓文先生、陈宏志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瑞华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分别减少91.18%、92.23%、91.16%及91.1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燃煤采购成本同比上涨、竞价上网及售电业务使得公司主业利润下降(其中,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恒运综合能源有限公司的售电业务利润发生亏损1265万元),以及参股的广州证券报告期内实现利润同比大幅减少使得公司确认投资收益同比大幅减少。

2.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64.1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减少使得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以及燃煤价格上涨使得采购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

(二)主要会计报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 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货币资金增加41.11%,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2. 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应收票据减少30.26%,主要是是报告期内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兑付所致。

3. 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其他流动资产增加97.51%,主要是报告期内采购燃煤增加导致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及支付信用证贴现利息导致待摊费用增加所致。

4. 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应付职工薪酬增加155.80%,主要是报告期内应付未付的人员薪酬余额增加所致。

5. 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应付利息增加61.79%,主要是报告期内计提应付未付利息所致。

6. 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其他综合收益增加256.19%,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广州证券在报告期内实现的其他综合收益金额,按持股比例相应确认增加其他综合收益所致。

7.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税金及附加减少31.40%,主要是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减少,结转税金及附加同比减少所致。

8.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销售费用增加55.44%,主要是售电业务销售费用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9.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财务费用增加31.52%,主要是对外融资规模增加、利率上涨使利息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0.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资产减值损失增加429.06%,主要是报告期内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及坏账准备同比增加所致。

11.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投资收益减少82.15%,主要是报告期内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实现净利润同比下降,公司按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相应减少所致。

12.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资产处置收益增加268.29%,主要是报告期内固定资产处置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3.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其他收益增加229.88%,主要是报告期内摊销政府补助比上年同期增加以及本期收到增值税返还所致。

14.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营业外收入减少98.48%,主要是上年同期发生资产盘盈收入,报告期内未无此事项。

15. 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营业外支出减少66.89%,主要是报告期内捐赠支出同比减少所致。

16. 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所得税费用减少82.71%,主要是报告期内实现的应税利润同比减少所致。

17. 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收到的税费返还增加100%,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增值税即征即退返还款,上年同期无此事项。

17. 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增加100%,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广州开发区国企联合基金分红款,上年同期无此事项。

19. 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增加100%,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固定资产处置款,上年同期无此事项。

20. 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投资支付的现金减少100.00%,主要是上年同期公司支付收购恒运D厂1%股权款,而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对外股权投资事项。

21. 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109.21%,主要是报告期内对外借款增加所致。

22. 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增加113.15%,主要是报告期内借款金额同比增加以及支付信用证贴现利息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8年3月6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2018年3月23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及《关于更变公司监事的议案》。 陈福华先生、杨舜贤先生、钟英华先生、杨忠东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委员职务。选举肖立先生、刘沛谷先生、李亚伟先生、黄河先生、林毅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结束,下届董事会产生为止。 林毅建先生、蓝建璇女士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选举易武先生、庄脱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至本届监事会结束,下届监事会产生为止。上述事项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2018年3月2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竞标广州开发区水质净化厂污泥干化减量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广州优特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恒运东区热力有限公司(本公司持股70%)组成竞买联合体,以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参加广州开发区水质净化厂污泥干化减量项目投标,投标价格不超过15020.27万元。如三方组成的联合体中标,依法成立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该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其中本公司持股90%,出资额为4500万元,广州优特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持股5%,出资额为250万元,广州恒运东区热力有限公司持股5%,出资额为250万元。目前,该事项已中标,项目公司已完成工商登记,名称为“广州恒运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

3、2018年3月3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恒翔环保实业有限公司增资等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广州恒翔环保实业有限公司进行改造,通过公司对其增资使其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至1亿元人民币,并更名为“广州恒运清洁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同时增加其经营范围。详情请见3月31日公司公告。目前,该事项正办理相关的工商手续,公司名称已经预核准,变更后名称:广州恒运清洁技术投资有限公司(仍待最终核准)。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法人代表):郭晓光

二O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18—021

债券代码:112225 债券简称:14 恒运 01

债券代码:112251 债券简称:15 恒运债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4月18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18年4月26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2018年4月27日披露的《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公司2017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净资产42亿元,按照不超过净资产40%的比例,公司可以申请注册中期票据额度不超过16亿元,因此,同意公司发行中期票据,具体如下:

1、注册及发行规模:不超过16亿元(含16亿元)。

2、发行时间: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及利率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3、发行利率:根据市场情况,于发行时通过簿记建档或其他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认可的方式确定。

4、票据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5、募集资金用途:偿还银行借款或补充流动资金。

6、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条款和条件并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前述规定的范围内确定实际发行的中期票据的金额和发行期限,以及签署所有与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交易流通、信息披露及其他有关事务的所有文件。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

1、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待偿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元)超短期融资券。

2、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条款和条件并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前述规定的范围内确定实际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的金额和发行期限,以及签署所有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交易流通、信息披露及其他有关事务的所有文件。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简称:穗恒运A 证券代码:000531 公告编号:2018—022

债券简称:14 恒运 01 债券代码:112225

债券简称:15 恒运债 债券代码:112251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4月18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18年4月26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人。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形成了监事会对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本公司监事仔细核查了《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2018年4月27日披露的《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18-023

债券代码:112225 债券简称:14 恒运 01

债券代码:112251 债券简称:15 恒运债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