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2018-029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双方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仅为合作框架协议,截至本公告日,双方并未就具体项目开展实质性合作,具体合作模式、盈利模式等须经双方协商后另行签署专项合作协议。若需另行签订相关合作协议,本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双方在后续具体合作的实施、市场拓展、市场规模等是否达到预期存在不确定性。
● 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对本公司2018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2018年4月26日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公司”或“深高速”)与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百度网讯”)于深圳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本协议”、“合作协议”),百度网讯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梁志祥
注册资本:人民币217,128万元
主要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推广;设计、开发、销售计算机软件;经济信息咨询;贸易服务等业务;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除出版、教育、医疗保健以外的内容);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国内因特网虚拟专用网业务、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呼叫中心业务、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等。
根据百度提供的财务资料,百度网讯2017财年总资产约为人民币1,067,617万元,净资产约为人民币253,220万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约人民币1,090,980万元,净利润约人民币94,954万元。
本公司与百度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次签订的协议无需提交本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框架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宗旨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高效合作、共同发展、开放共赢的原则,建立全面、深入、可持续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深高速利用其运营管理经验、资源优势,百度依托其大数据、人工智能(“AI”)、互联网技术优势,双方整合资源,在智能交通与智慧环保等领域探讨深入的合作机会,共同拓展全国性的业务投资项目,推进百度“AI CITY”战略在交通和环保行业的落地与赋能,实现深高速“人工智能+交通和环保”的深度智慧应用。
(二)业务合作内容
1、智能交通方向
百度作为深高速的战略合作伙伴,为深高速建设智能交通提供架构和总体规划,包括深高速未来五年高速公路建设和运营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设计,以及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分析应用和区块链技术等相关规划与实施。
双方以探索智慧城市智能交通前沿发展为目标,百度发挥在人工智能技术研发、大数据、人工智能产业化产品和应用、百度云等方面的技术优势,深高速发挥在高速公路领域的行业知识、技术研发应用、业务管理与人才储备优势,以高速公路重大建设工程为契机,双方就高速公路建设、运营、管养的智慧化进行研究和设计,形成智慧高速公路总体技术架构和标准体系。
探讨建立智能交通实验室,从全面感知和信息交互的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车路协同的智慧交通体系、节能低碳和智能安全的运输装备和基于大数据的科学智能决策等方面开展研究,并逐步形成产、学、研、创四位一体研发中心,共同推进交通领域的智慧化发展。
将区域性智能交通综合规划、运行及治理,以及道路高精地图和智能图像识别等技术在交通行业中开展应用创新及示范,并将百度AI智慧高速产品和解决方案赋能予深高速,推广复制到深高速的其他投资和运营项目中,提升深高速的高速公路智慧化和数字化运营实力,加速深高速实现数字化转型,打造基于AI和大数据的新型数据运营管理能力。具体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交通大数据融合及开发应用
2)车辆识别与防逃费应用研究
3)智慧场站(岗亭)
4)智慧客服(监控与指挥调度平台)
5)智能巡检及道路运行监测
2、智慧环保方向
基于深高速环保产业转型发展需求,依托百度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固废处置、环境治理、水处理与流域治理等方向开展智慧环卫、智慧水务等前期研究和创新,包括但不限于海量环保数据自动采集、接入与监测,环保设备管理与预防性维修及各类环保数据价值深度挖掘及创新应用。
3、信息化升级合作
双方展开需求分析和技术交流,在深高速信息化规划、建设和运营中进行合作,探索人工智能系统建设、基于人工智能对企业现有信息化系统的改进、人工智能新业务新应用创新等方面的合作,大力提升深高速信息化建设和运营水平。
(三)合作方式
1、双方以本合作协议为基础,将就具体合作事项另行签署专项合作协议,项目双方的具体权利义务关系以实际签订的专项合作协议及其它法律文件为准。
2、在本合作协议框架下,双方高层成立战略推进小组,并就具体项目成立相关工作小组,建立沟通机制,推进项目实施。
(四)承诺及保证
除另有约定外,双方基于本协议提供的内容和技术的知识产权由原所有方享有。双方承认并同意,其向另一方提供的软件、规范、程序以及相关技术支持的行为不构成向另一方转让或许可其享有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版权商标、专有技术、保密信息等其他知识产权)。任何一方均有义务尊重对方所享有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专利、商标及商业秘密等。若一方必要的情况下需要使用,应经得对方的书面许可。一方应向另一方承担权利瑕疵担保责任。任何一方与第三方之间发生的权属争议或其他经济纠纷,本协议另一方不负任何责任。
(五)协议的生效条件、生效时间
本协议自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五年。本协议期满前六十日,双方可通过补充协议的形式延长本框架协议的有效期,或签署新的框架协议以代替本协议。
(六)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签订、生效、履行、解释均适用中国法律。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随着互联网和信息化技术的快速发展,应用信息化技术建立智能综合管理体系已成为企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本次协议合作双方在各自所在领域均拥有较强的实力和技术及业务资源,本公司通过与百度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可借助百度于大数据、人工智能及互联网技术上的优势,整合资源,在智能交通与智慧环保等领域探讨深入合作的机会,共同拓展全国性的业务投资项目,实现深高速“人工智能+交通和环保”的深度智慧应用,推进深高速信息化建设进程,提升深高速运营管理能力和服务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对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业绩和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协议仅为协议双方合作意愿的框架性约定,目前尚未就具体的业务合作项目展开实质性合作,具体项目合作将由协议双方或旗下适合的法人主体另行签署相关协议实施。若需另行签订相关具体合作协议,本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双方在后续具体合作项目的实施、市场拓展和市场规模是否达到预期等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