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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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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丁尔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惠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金少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 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5 日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向邹春元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473 号),于 2018 年 4 月 3 日完成了对深圳市通拓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变更和工商登记。 目前正在进行股份登记和募集配套资金等后续相关工作。

2、 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出售完毕暨计划终止

公司分别于 2016 年 1 月 28 日、 2016 年 2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人为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3月24日,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应的资管计划所持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实施完毕并终止。

3、“年产 15 万吨差别化锦纶长丝项目”进展情况

投资总额为 18.24 亿元的“年产 15 万吨差别化锦纶长丝项目”,资金来源为募集资金+自筹资金,目前项目建设进展顺利,主体厂房建设已经基本完成,设备正在安装调试之中,预计 2018 年年底开始试生产。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丁尔民

日期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编号:2018-034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 2018 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2、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本公司内部统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本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该等数据未经审计,也并未对本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编号:2018-035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报告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报告全文已于2018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现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年度报告全文中 “第五节 重要事项——十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三)环境信息情况——1、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予以补充。具体如下:

原披露内容为:

第五节 重要事项

十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三)环境信息情况

1、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现补充披露为:

第五节 重要事项

十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三)环境信息情况

1、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严格贯彻及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法》及《中国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环保违规事件,未受到环保处罚。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重点排污点位主要污染物包括废气、废水、固废和噪声,公司的处理措施如下: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废气经抽吸装置抽吸后,经水喷淋吸收精过滤处理后经30米以上高空排放;油剂废气经抽吸装置捕集,采用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15米排气筒排放。同时加强各车间的通风换气,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冷却水循环利用。组件清洗废水、实验室废水等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有效收集处理达到义乌市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后,纳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导热油定期送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废次品回用于生产进行综合利用;气体吸收废液外卖给相关企业进行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定期交环卫部门送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购低噪声设备,并进行合理布局,设备安装时采用减震、隔音措施,生产中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厂区加强绿化,以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规定的3类标准。

公司已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建设了污染物治理设施,日常注重设备设施的维护与保养,保证污染物治理设施高效稳定,达标排放。

以上补充不影响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的其他内容,公司已于 2018 年4 月27日披露了《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修订)》。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编号:2018-036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

江苏优联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优联环境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优联”)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人民币3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因经营发展需要,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子公司江苏优联拟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3,000万元,期限自2018年4月19日起至2019年4月15日止;由公司为江苏优联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7年12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7票赞成, 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公司对江苏优联环境发展有限公司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且该议案经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授权上述担保由公司董事长审批,并由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时间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优联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南通市苏通科技产业园江成路1088号江成研发园1号楼1414室

法定代表人:张红军

注册资本:4081.6327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生态修复、环境治理、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水土保持、湿地保护与建设、重金属污染土壤治理、流域治理与保护、生态景观建设;水处理工程施工建造;电子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及环保工程施工;计算机应用和信息网络工程施工;监控系统工程施工;电子机房工程施工;电厂电气自动化工程施工;市政电气控制工程及楼宇、灯光自动化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养护;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苗木的研发、种植、销售;建筑材料的销售;建筑劳务分包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生产销售环保及水处理设备、仪器仪表、试剂(危险品除外)(生产另设分支机构);土壤生态修复技术和环境治理技术服务;智能化设备系统的安装、服务、销售;环保工程应用软件及相关配套设施的技术服务;水处理工艺控制技术的研发与应用。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者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7年12月 31 日,江苏优联资产总额为 35,383.47万元,净资产14,423.14万元,净利润 2,252.92万元(数据经审计)。

(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江苏优联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 51%。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类型:为控股子公司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期限:自2018年4月19日起至2019年4月15日止

4、担保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5、反担保:江苏优联股东沈国贤、王美英、海南立昇净水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南通优联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江苏优联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营市政给排水工程总承包,污水处理,流动资金需求量较大。本次担保系为支持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对江苏优联的偿还能力有充分的了解,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13,000万元,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

的4.78%。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公司代码:601113 公司简称:华鼎股份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