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鹏华普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鹏华普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鹏华普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述事由出现后按照约定程序终止《基金合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金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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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2018年4月26日日终,本基金已经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已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基金合同终止条款。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基金财产的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三、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一)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2018年5月7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二)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四)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五)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五、特别提示
1、为降低对投资者的影响,本基金自2018年4月27日起,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申请仍照常办理。自2018年5月7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不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前,仍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运作。
2、若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时变现,则本基金可能需要进行二次清算。
3、敬请投资者关注基金清算的相关后续公告。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投资者欲了解详情,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免长途话费)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7日
关于鹏华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暂停
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限额的公告
1、 公告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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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鹏华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所有销售机构及直销网点自2018年5月2日起,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的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限额设置为人民币100万,如某笔申请将导致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本基金金额超过人民币100万元(不含1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拒绝该笔申请。
2) 在暂停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期间,赎回、转换转出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恢复办理本基金的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或调整本基金上述业务限制,基金管理人届时将另行公告。
3)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7日
关于鹏华普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和转换转入
和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04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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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鹏华普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所有销售机构及直销网点自2018年04月27日起,暂停本基金的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在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赎回、转换转出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
(3)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04月27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8年04月27日起,本公司增加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投资者可通过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的指定渠道办理下述基金的开户、交易等基金相关业务。具体基金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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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基金的具体业务规则、费率及相关重要事项等详见本公司发布的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业务公告。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公司网站:www.jiyufund.com.cn
2.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788-999
网址: 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8年04月27日起,本公司增加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指定渠道办理下述基金的开户、交易等基金相关业务。具体基金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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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基金的具体业务规则、费率及相关重要事项等详见本公司发布的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业务公告。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公司网站:www.cib.com.cn
2.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788-999
网址: 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8年04月27日起,本公司增加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投资者可通过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的指定渠道办理下述基金的开户、交易等基金相关业务。具体基金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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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基金的具体业务规则、费率及相关重要事项等详见本公司发布的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业务公告。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站:www.fund123.cn
2.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788-999
网址: 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鹏华兴盛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实施转型的提示性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鹏华兴盛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8年3月24日至2018年4月25日期间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表决时间于2018年4月25日17:00时截止,会议期间审议了《关于鹏华兴盛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并修改基金合同等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8年4月26日表决通过了《关于鹏华兴盛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并修改基金合同等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本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发布《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兴盛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现将实施转型的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赎回选择期
自《关于鹏华兴盛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并修改基金合同等相关事项的议案》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之后,本基金将预留至少二十个交易日的赎回选择期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选择。本基金的赎回选择期为2018年4月27日至2018年5月29日。在赎回选择期间,本基金将暂停日常申购、定投和转换转入业务,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申请赎回,期间基金赎回费为0。
二、基金份额净值折算和变更登记
基金管理人将于赎回选择期结束后对投资者未赎回的本基金基金份额进行基金份额净值折算和份额变更登记。原鹏华兴盛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生效后的鹏华兴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A类份额,同时增设C类份额。鹏华兴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根据销售服务费及赎回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鹏华兴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鹏华兴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
1、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本基金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为2018年5月30日。
2、 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所有份额。
3、 基金份额净值折算
在基金份额净值折算基准日日终,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折算为 1.0000 元(其基金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增加或减少)。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折算公式如下:
本基金的折算比例=基金份额净值折算基准日折算前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0
本基金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折算前本基金的份额数×本基金的折算比例
基金份额折算比例保留至小数点后第 8 位,小数点第 8 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本基金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时,基金份额净值折算基准日折算前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及折算比例的具体计算结果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除保留位数因素影响外,基金份额的折算对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
4、基金份额变更登记
基金管理人将于基金份额净值折算基准日后完成基金份额变更登记。基金管理人将对投资者持有的鹏华兴盛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变更登记为鹏华兴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其因本次转型而持有的鹏华兴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从其持有鹏华兴盛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日起连续计算。
三、关于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订
根据《关于鹏华兴盛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并修改基金合同等相关事项的议案》、《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兴盛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将《鹏华兴盛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鹏华兴盛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分别修订为《鹏华兴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鹏华兴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并据此编制《鹏华兴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鹏华兴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鹏华兴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将自鹏华兴盛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变更登记完成当日生效。
四、鹏华兴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赎回
基金管理人自《鹏华兴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鹏华兴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相关公告中约定。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将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五、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鹏华兴盛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最新的《鹏华兴盛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鹏华兴盛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关于鹏华兴盛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并修改基金合同等相关事项的议案》、《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兴盛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的相关规定,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转型安排,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7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鹏华兴盛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
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鹏华兴盛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鹏华兴盛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通过通讯方式召开,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2018年3月29日起,至2018年4月25日17:00止。2018年4月26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对计票过程进行了公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计票结果如下: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2018年3月28日,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参与投票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58,872,537.71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73.94%,参加本次大会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鹏华兴盛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大会审议了《关于鹏华兴盛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并修改基金合同等相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并由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为:参与投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58,872,537.71份,占参与投票的基金份额的1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上述表决结果达到参加本次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鹏华兴盛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关于鹏华兴盛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并修改基金合同等相关事项的议案》获得通过,该决议自2018年4月26日起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鹏华兴盛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列入基金费用,由基金资产承担。经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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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8年4月26日表决通过了《关于鹏华兴盛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并修改基金合同等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事项实施情况
(一)变更基金名称及运作方式
基金名称由“鹏华兴盛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鹏华兴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后本基金由“6个月定期开放基金”变更为“开放式基金”。
(二)增设基金份额类别
原鹏华兴盛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生效后的鹏华兴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A类份额,增设C类份额。
鹏华兴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根据销售服务费及赎回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
(三)调整基金的费率
对鹏华兴盛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费率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费率情况如下:
管理费:0.60%
托管费:0.10%
销售服务费:0.2%(仅针对C类份额收取)
申购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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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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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30日但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上述未纳入基金财产的赎回费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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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修改基金的投资范围及投资策略等投资相关条款
对鹏华兴盛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基金合同》中投资目标、投资限制等内容进行了调整,详细内容可见本基金转型完成后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介上发布的新基金合同。
(五)变更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对鹏华兴盛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基金合同》中收益与分配内容进行了调整,详细内容可见本基金转型完成后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介上发布的新基金合同。
(六)变更提前终止条款
对鹏华兴盛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终止条款修改为: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约定程序终止《基金合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的基金转型安排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将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本基金正式转型前,预留至少二十个交易日的赎回选择期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选择;本基金赎回选择期为2018年4月27日至2018年5月29日,详细安排请见《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兴盛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实施转型的提示性公告》。
五、备查文件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鹏华兴盛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鹏华兴盛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鹏华兴盛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鹏华兴盛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50号)
附件:《公证书》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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