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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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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宋广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周东利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备注:2018年第一季度,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投资管理人的“泰康资产优选成长股票型养老金产品”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公司股份784,433股,“泰康资产-民生银行-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公司股份443,800股,“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通过资产移交方式将持仓的14,176股移交给新的年金管理人。截至报告期末,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合计持有保利地产股份仍为844,095,4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2%;其一致行动人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投资管理人的其他账户合计持有保利地产股份减少至24,303,2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总计持有保利地产股份减少至868,398,6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2%。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4 公司第一季度简要经营情况

2018年第一季度,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3.01亿平方米,销售金额2.56万亿元,分别同比增长3.6%和10.4%,增幅较去年同期均明显回落。2018年3月,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指数同比增长5.5%,环比增长0.4%,环比增速连续17个月收窄至1%以内。2018年1-3月,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2.13万亿元,全国房屋新开工面积3.46亿平方米,分别同比增长10.4%和 9.7%,超出2017年全年增速3.3和2.7个百分点。同时,房地产行业库存总量维持下降趋势。截至3月底,全国商品房待售面积5.73亿平方米,同比下降16.7%。在政策方面,房地产行业延续“因城施策、一城一策”的调控特点,持续深化调控。一方面,限购限售等政策不断加码,调控范围不断扩大,以抑制炒房行为;另一方面,多地出台精准调控政策,以保障自住需求。与此同时,房地产信贷“去杠杆”持续推进,住房租赁金融支持逐渐增加。

2018年第一季度,公司销售业绩保持高增长,累计实现签约金额869.33亿元,同比增长51.4%;实现签约面积592.7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1.7%。在拓展方面,公司坚持以一二线城市为主,积极推进城市群深耕战略。报告期内,公司国内新拓展项目33个,新增容积率面积717万平方米,总获取成本488.63亿元,其中一二线城市拓展金额占比71.5%;国外新拓展伦敦项目。报告期内,公司新开工面积659万平方米,竣工面积219万平方米,在建面积6609万平方米,分别同比增长28.7%、7.9%和38.87%。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有在建拟建项目531个,总占地面积7311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752万平方米,可售容积率面积14875万平方米,待开发面积9542万平方米。

2018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1.25亿元,净利润28.46亿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9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2.41%、12.88%和0.26%;毛利率为39.79%,同比增长1.47个百分点;实现现金回笼669.66亿元,同比增长70.23%;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净额达-262.72亿元,同比减少91.05%;期末货币资金余额724.48亿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7611.87亿元、净资产1640.56亿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94.1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29%、3.68%和2.28%;资产负债率为78.45%,期末预收款项2562.81亿元,扣除预收款项后,公司其他负债占总资产比重仅为44.78%,期末有息借款2389.72亿元。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6年5月5日,经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含人民币150亿元)的公司债券(含普通公司债券及可续期公司债券),该事项尚须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部门核准,公司目前正在积极推进公司债券相关工作。

2018年3月29日,经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决议有效期延长12个月至2019年5月5日。除对决议有效期进行延长外,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涉及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其他条款均不变。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宋广菊

日期 2018年4月27日

公司代码:600048 公司简称:保利地产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