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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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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向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乌兰格勒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黎鲲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

一、公司2017年12月通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收购公司控股股东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北方龙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81.25%股权。北方龙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公司全资控股公司,按照会计准则要求,需对上年同期相关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二、报告期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追溯调整前、追溯调整后)相比,均实现扭亏为盈,详见公司临2018-013号公告。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说明: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北方公司共持有公司股份3,301,773,8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85%,其中包括北方公司自2017年12月25日起实施增持计划共增持公司股份12,68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详见公司临2017-071、2018-011号公告)。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17年12月通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收购公司控股股东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北方龙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81.25%股权。北方龙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公司全资控股公司,按照会计准则要求,需对上年同期相关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以下分析均以追溯调整后数据进行比较分析。

报告期,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盈利479万元,实现扭亏为盈。与上年同期增加13177.46万元,与上年追溯调整前(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增加17063.92万元,主要由于以下原因所致:

(1)报告期,公司完成上网电量99.88亿千瓦时,同比增加24.1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1.87%。

(2)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发改价字[2017]954号)精神及国家电网公司华北分部、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通知,自2017年7月1日起对内蒙古西部电网燃煤发电机组及内蒙古西部点对网电厂燃煤发电机组标杆上网电价进行了上调,对魏家峁电厂一期送华北网电价(临时电价)进行了调整,使得公司2018年一季度平均售电单价同比增加17.01元/千千瓦时(不含税)。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与内蒙古能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组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丰镇发电厂事宜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待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相关议案尚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与内蒙古能源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组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和林发电厂事宜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待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相关议案尚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向良

日期 2018年4月26日

公司代码:600863 公司简称:内蒙华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