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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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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 光 城 公告编号:2018-085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林腾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霓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晓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发行海外债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公司2017年第十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以境外全资子公司YANGO JUSTICE INTERNATIONAL LIMITED(阳光城嘉世国际有限公司)在境外发行规模不超过5亿美元(包含5亿美元)的债券,公司为本次发行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跨境担保,同时公司就该笔担保将按照《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汇发〔2014〕29号)办理内保外贷登记手续。

本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5亿美元海外债额度,公司已全部完成发行。其中:2017年11月16日,完成在境外发行总额2.5亿美元债券;2018年3月23日,完成总额2亿美元债券的发行;3月29日,完成0.5亿美元相同债券的增加发行。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债券均已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上市。

2、其他债务融资工具

(1)经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八十六次会议及公司2016年第三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本报告期内,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7]PPN537号)文件,公司本次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30亿元获准注册。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上述定向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申请发行工作正在进行中。

(2)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设立长租公寓类REITs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注册储架50亿元。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本次长租公寓专项计划获深圳证券交易所评审通过,将于近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本次公司长租公寓专项计划采取储架分期发行机制,产品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获准在2年内分期发行。

3、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2016年3月,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五十三次会议和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草案)》,公司委托上海兴全睿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资产管理计划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该计划上限不超过9亿元。

公司员工第二期持股计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1年(即至2017年10月9日为止)已届满。本报告期内,上海兴全睿众资产-平安银行-兴全睿众阳光城1号分级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份130,914,738股已全部出售完毕。根据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资产清算和分配等工作已完成。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注:2017年,公司收购上海信业房地产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信业房地产名下已购买上述股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8-086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竞得土地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4月26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成都盛德辉置业有限公司在西昌市国土资源局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中,以合计人民币91,400万元最高有效报价竞得编号西部城区B1-24、西部城区B1-26地块(以下简称“项目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上述项目地块的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竞买上述项目地块需支付的成交价款未超过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即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金额的100%),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根据《成交确认书》的有关规定,签订项目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相关文书及合同。

鉴于未来公司可能就部分房地产项目引入合作者,将影响公司在项目中所占权益比例。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