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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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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34版)

4、 各方同意在《正式股权收购协议》中对目标公司管理层人员进行具体约定。

5、 本协议签署后,甲方将派驻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掌握目标公司情况,目标公司所有经营活动对甲方派驻人员开放。

(七)过渡期

1、 本协议签署后至目标公司股权变更通过工商部门登记后核发新的营业执照时为过渡期。

2、 本协议过渡期内,丁方对目标公司及其资产负有善良管理义务。丁方应保证和促使目标公司的正常经营,过渡期内目标公司出现的任何重大不利影响,丁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做出妥善处理。

3、 如丁方未尽足够的善良管理义务,目标公司有关资产的损失均由丁方承担。

(八)协议的终止

1、 如果丁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出现与其陈述与保证不符情形时,甲方、乙方和丙方可以书面通知的形式通知丁方终止本协议。

2、 本协议的终止不影响本协议中关于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九)争议的解决

1、 与本协议的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的争议,各方均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

2、 如协商未果,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守约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

3、 在有关争议的协商或审理期间,除争议事项外,本协议各方应在所有其他方面继续其对本协议下义务的善意履行。

五、本次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临沂顺发经营范围为生猪屠宰、加工、销售,注册地址为沂南县大庄镇驻地。收购成功实施后,能够增加公司生猪屠宰产能,并能进一步提高公司鲜冻肉产品在山东地区的市场占有率,将为公司的快速发展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2、若本次交易实施完成,临沂顺发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会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和经营利润产生有利影响。

六、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协议仅为框架协议,最终内容以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正式协议的签订及签订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根据相关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审批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股权收购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18—040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22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8年4月27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投票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董瑞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公司全体监事审议,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认真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经营业绩、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等实际情况均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对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符合审议程序。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58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在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解锁期内解锁,同意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应解锁手续。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股权收购框架协议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收购事项的实施,能够增加公司生猪屠宰产能,能进一步提高公司鲜冻肉产品在山东地区的市场占有率,为公司的快速发展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一致同意该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查文件: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18—041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决议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6月20日(星期三)下午 14:30 。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6月19日至2018年6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20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19日下午 15:00 至 2018年6月2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6月12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莱阳市龙门东路9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8、《关于续聘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与龙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关于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与伊藤忠(青岛)有限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的议案》

12、《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薪酬发放的议案》

13、《关于2018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说明

1、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8年4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公告。

3、议案5为需以特别决议审议的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4、本次会议审议议案9、议案10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5、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6月13日下午16:30时前到达公司为准。但是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证券部 。

(三)、登记时间:2018年6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徐巍、李京彦

联系地址:山东省莱阳市龙门东路99号 邮编: 265200

联系电话: 0535-7717760 传真: 0535-7717337

2、会议费用情况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1)投票代码:362726

(2)投票简称:龙大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6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6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6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20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依据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

说明: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如股东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2018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18—042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了《龙大肉食:关于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义务备忘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补充,具体公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备注1: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不适用

备注2: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不适用

二、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及依据: 公司与各关联方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坚持公平、公开和公正原则,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和实际交易中的定价惯例,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采购与销售价格均以市场价格确定,且不偏离第三方价格,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

(2)付款及结算方式:买方提交订单经卖方确认后,先行交纳订单总额10%的定金;在订货单位收到货物后3日内,向卖方支付剩余的90%货款;或预付款,款到发货。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与关联方于2018年4月16日签署了《购销合同(框架)》、《基本买卖合同》。

三、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采购蒸汽、电力、包装物料、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采购蒸汽、电力可充分利用龙大集团的区位优势和基础设施等各项便利条件;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有助于冷鲜肉、冷冻肉、熟食等业务的全面拓展,能有效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业务协同性。

2、公司与各关联方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坚持公平、公开和公正原则,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和实际交易中的定价惯例,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采购与销售价格均以市场价格确定,且不偏离第三方价格,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较低,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