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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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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026 公司简称:中远海能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黄小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项永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丽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一季度公司经营情况简要分析

报告期内,国际油运市场虽然呈现老旧运力加速拆解、运力供给增速大幅回落且低于运力需求增速的情况,但因前期大量新增运力尚需时间消化等因素,市场运价持续在低位徘徊,VLCC 船型中东-中国(TD3C)航线平均运价为WS 41.04,与去年同期同口径相比降低29.4%;国际原油价格持续高企,燃料油价格(新加坡IFO380)平均为377 美元/吨,同比提高18.2%。受运价下跌和油价上涨双重因素影响,报告期内国际原油运输市场主要船型日收益降至同期历史低位,VLCC船型中东-中国(TD3C)航线平均日收益仅为8,147美元/天,比去年同期中东-远东(TD3)航线日收益水平降低73.8%;其他船型主要航线日收益同比降低60%-70%。

2017年下半年以来,全球老旧油轮拆解大幅提速,2018年起拆解速度更加惊人。据Clarksons统计,报告期内万吨以上油轮共拆解58艘,794万载重吨,为1982年以来季度拆解运力的峰值,其中,VLCC拆解量为17艘,与2015-2017年三年VLCC拆解总数持平。从对历史数据的统计分析看,当前国际油运市场已呈现拆船数量上升、拆船船龄下降,即期市场收益低于短期期租、更低于长期期租,大小船型收益水平接近甚至倒挂等周期底部特征。报告期内船舶资产价格呈现上升趋势,Clarksons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3月VLCC新船造价为8,450万美元/艘,较2017年12月的8,100万美元/艘提高了4.3%。

报告期内,本集团油轮运力规模和业务量同比有较大增长,实现运输量3,490.56万吨,同比增加27.8 %;运输周转量1,268.71亿吨海里,同比增长34.3%。面对国际原油运输市场的历史性低谷,本集团发挥内外贸联动的船队结构优势,油轮船队经营水平继续跑赢市场;以增资控股方式收购了中石油成品油船队,跃升为国内成品油运输领域的龙头;期租租入了中化5艘VLCC并签订了COA合同,创新性地建立了市场低迷期的合作共赢机制。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 24.02 亿元,同比降低9.9%;营业成本21.62亿元,同比增加18.2%;利润总额-3,902.79万元,同比降低105.9%;净利润-4,878.43万元,同比降低10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488.4万元,同比降低115.1%。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EBITDA(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为5.77亿元,同比降低58.5%,低于同期市场收益水平降幅。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

(1)应收账款较期初增加了47.84%,主要是公司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大连中石油海运有限公司导致应收账款余额增加同时报告期末公司部分运输服务完成较集中,导致应收账款余额阶段性增加,后期公司将加大应收账款回收力度;

(2)长期应收款较期初减少了52.82%,主要是子公司中海发展(香港)航运有限公司收回联营、合营公司借款9.55亿元所致;

(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86,686,936.51元,上年末为零,主要由于本年开始执行新的金融工具准则,原部分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划分为在此科目核算所致;

(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零,上年末为395,716,579.15元主要是本年开始执行新的金融工具准则,该科目不再适用所致;

(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09,786,068.56元,上年末为零,主要由于本年开始执行新的金融工具准则,原部分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及原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划分为在此科目核算所致;

(6)在建工程较期初减少了25.12%,主要是在建船舶转固定资产及汇率变动的综合影响所致;

(7)应付账款较期初增加了58.01%,主要是应付材料款增加,相关账期未到期暂未支付所致。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

(8)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减少9.87%,主要由于航运市场不景气,运输收入有所下降;

(9)营业成本较去年同期增加18.19%,主要系本期燃油价格较去年同期大幅上涨所致;

(10)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48.84%,主要是随着船舶交付,利息支出由资本化转费用化;

(11)其他综合收益较去年同期减少450.33%,主要是本期汇率变化所致。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

(1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80.53%,主要系受航运市场不景气的影响,收入有所下降,燃油价格较去年同期大幅上涨,成本大幅上升;

(1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95.32%,主要系本期下属子公司中海发展(香港)航运有限公司收回联营、合营公司长期借款9.55亿所致;

(1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797.81%,主要系本期较去年同期偿还了大量借款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非公开发行A 股股份

经本公司2017 年第十次董事会会议、2017 年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 年第一次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7 年第一次H 股类别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拟向包括中远海运集团在内的不超过十名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06,406,572股(含806,406,572 股)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且不低于公司发行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募集资金总额为54 亿元(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终审批通过的金额为准),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1)新购14 艘油轮;(2)购付2 艘巴拿马型油轮(7.2 万吨级)。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期,本次非公开发行已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及获中国证监会受理,并由香港证监会授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清洗豁免和特别交易的同意函,本公司已对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2605 号)进行回复。

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详情请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于2017 年11 月1 日、12 月2 日、12 月16 日、12 月19 日、12 月28 日、2018 年2 月7 日及2018 年3 月6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股权激励

本公司于2017 年12 月19 日召开的2017 年第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施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和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于2018 年2 月,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18〕65 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中远海能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原则同意中远海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目标;以后年度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应当报国务院国资委备案后实施。

本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和类别股东大会批准。

3、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按照本公司于2018年3月6日与大连中石油海运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增资协议》及《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详见本公司日期为2018年3月6日的《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过增资扩股方式控股大连中石油海运有限公司的对外投资公告》),本公司自2018年3月7日起将大连中石油海运有限公司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黄小文

日期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临2018-027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第四次

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本公司”或“公司”)二〇一八年第四次董事会会议材料于2018年4月24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公司所有十名董事参加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批准将公司自有船舶的净残值由280美元/轻吨(约人民币1,818.21元/轻吨,汇率6.4936)调整为330美元/轻吨(约人民币2,156.29元/轻吨,汇率6.5342)。有关上述会计估计变更的详情请参考本公司同日发布的《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船舶固定资产的净残值的会计估计进行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变更后船舶资产的净残值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表决情况: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本公司二〇一八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批准发布本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全文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报告正文已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刊登。

表决情况: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临2018-028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第二次

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本公司”或“公司”)二〇一八年第二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8年4月24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公司应参与表决监事四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三名,监事陈纪鸿先生因其他公务未能参与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将自有船舶的净残值由280美元/轻吨(约人民币1,818.21元/轻吨,汇率6.4936)调整为330美元/轻吨(约人民币2,156.29元/轻吨,汇率6.5342)。

监事会对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对会计估计的变更,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公允、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质量;

3、监事会一致同意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二〇一八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通过了《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全体成员对公司的二〇一八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二〇一八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二〇一八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二〇一八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参与公司二〇一八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没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3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临2018-029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日期: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2、变更原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规定,每个会计年度终了,企业应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果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与原先会计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进行相应调整。

近期公司对自有船舶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了复核,鉴于船舶的净残值发生了变化,为了提供更加可靠、相关及可比的会计信息,有必要对船舶的净残值会计估计进行调整。

二、公司船舶固定资产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公司船舶资产的会计政策为:运输船舶折旧年限为22-25年,其中VLCC型油轮、苏伊士型油轮折旧年限统一为22年,其他油轮及LPG船舶折旧年限统一为25年,LNG船舶折旧年限为30年,二手船舶按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年限。船舶净残值按照280美元/轻吨(约人民币1,818.21元/轻吨,汇率6.4936)估计。

上述会计政策中运输船舶折旧年限相关政策自2016年10月1日起执行,船舶净残值相关政策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船舶资产的会计政策为:运输船舶折旧年限为22-25年,其中VLCC型油轮、苏伊士型油轮折旧年限统一为22年,其他油轮及LPG船舶折旧年限统一为25年,LNG船舶折旧年限为30年,二手船舶按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年限。船舶净残值按照330美元/轻吨(约人民币2,156.29元/轻吨,汇率6.5342)估计,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原执行的折旧政策,2018年公司船舶折旧费预计约人民币21.61亿元;按照新的折旧政策预计,全年船舶折旧费预计约人民币20.93亿元,因会计估计调整增加当年利润总额预计约为人民币0.68亿元。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船舶预计净残值的调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会计估计变更日前三年,假设运用新会计估计对公司利润总额的影响如下:

1、2017年度,假设运用新会计估计,导致公司2017年度利润总额增加约人民币6,490.95万元。

2、2016年度,假设运用新会计估计,导致公司2016年度利润总额增加约人民币6,360.30万元。

3、2015年度,假设运用新会计估计,导致公司2015年度利润总额减少约人民币10,056.08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4月27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船舶固定资产的净残值的会计估计进行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变更后船舶资产的净残值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董事会批准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仔细审阅了公司董事会会议材料,对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会计估计事项,其审议程序符合本公司《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船舶固定资产的净残值的实际情况,变更依据真实、可靠,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更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3、经审慎判断,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变更上述会计估计。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对会计估计的变更,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公允、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质量;

3、监事会一致同意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

七、会计师意见

本公司境内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上述会计估计变更发表了专项说明:

天职国际表示对于上述重大事项,其在审计中进行了重点关注,认为中远海能对上述事项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