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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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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公司为香港民族提供的本次担保额:3,090万美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为734万美元。

3、公司为国贸公司提供的本次担保额:2,000万元人民币。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

4、公司为信添时装提供的本次担保额:2,000万元人民币。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公司为辽宁民族及香港民族提供的担保有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继续为辽宁民族向中国银行大连市分行申请的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5,000万元人民币的信用担保,担保期限一年(自银行批准之日起)。

1名关联董事没有参与上述议案的表决,4名非关联董事及3名独立董事同意此决议。

(二)同意继续为香港民族向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2,400万美元,包括但不限于贸易融资、出口贴现、定期贷款等提供2,400万美元的信用担保、向香港花旗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690万美元,包括但不限于贸易融资、打包贴现、外汇产品等提供690万美元的信用担保,担保期限均为一年(自银行批准之日起)。

1名关联董事没有参与上述议案的表决,4名非关联董事及3名独立董事同意此决议。

(三)同意为国贸公司向中国银行大连市分行申请的等值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2,000万元人民币的信用担保,担保期限一年(自银行批准之日起)。

不存在需回避表决的关联董事。8名董事均同意此决议。

(四)同意为信添时装向中国银行大连市分行申请的等值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2,000万元人民币的信用担保,担保期限一年(自银行批准之日起)。

1名关联董事没有参与上述议案的表决,4名非关联董事及3名独立董事同意此决议。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名称:

1、时代万恒(辽宁)民族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庆祝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经营范围:各种服装、服饰的研发、设计和批发及进出口业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及国家有关特殊规定的商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资产负债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12,149.06万元,净资产1,559.07万元,资产负债率87.17%。主营业务收入57,099.63万元,利润总额 189.36万元。

2、时代万恒(香港)民族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庆祝

注册资本:400.70万美元

主要经营范围:服装销售。

资产负债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13,314.55万元,净资产5,181.17万元,资产负债率61.09%。主营业务收入58,678.35万元,利润总额2,191.52万元。

3、辽宁时代万恒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长升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经营范围:货物、技术进出口,国内一般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取得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资产负债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5,791.68万元,净资产1,120.37万元,资产负债率80.66%。主营业务收入22,746.95 万元,利润总额28.30万元。

4、辽宁时代万恒信添时装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白虹

注册资本:700万元人民币

主要经营范围:各种服装、服饰、面辅料的研发、设计及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的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的进出口商品的,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取得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资产负债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3,829.47万元,净资产1,261.61万元,资产负债率67.06%。主营业务收入15,004.90 万元,利润总额 293.27万元。

(二)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1、辽宁民族54%股权由公司持有,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香港民族54%股权由公司持有,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3、国贸公司100%股权由公司持有,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4、信添时装45%股权、60%表决权由公司持有,为公司的实际控股子公司;

(注:上图中,竖向箭头左侧数字为持股比例,右侧数字为表决权比例。)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需在实际发生时再具体签署。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鉴于辽宁民族、香港民族、国贸公司、信添时装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如下担保事项:

1、继续为辽宁民族向中国银行大连市分行申请的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5,000万元人民币的信用担保,担保期限一年(自银行批准之日起)。

2、继续为香港民族向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2,400万美元,包括但不限于贸易融资、出口贴现、定期贷款等提供2,400万美元的信用担保、向香港花旗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690万美元,包括但不限于贸易融资、打包贴现、外汇产品等提供690万美元的信用担保,担保期限均为一年(自银行批准之日起)。

3、同意为国贸公司向中国银行大连市分行申请的等值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2,000万元人民币的信用担保,担保期限一年(自银行批准之日起)。

4、同意为信添时装向中国银行大连市分行申请的等值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2,000万元人民币的信用担保,担保期限一年(自银行批准之日起)。

(二)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实际控制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信用担保,有助于解决各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所需资金的融资需求,促进其经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累计为人民币30,950万元和美元5,380万元,无担保逾期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三)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41   股票简称:时代万恒    编号:临2018-026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149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811万股(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发行价格为11.7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6,887,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3,818,11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3,068,890.00元。上述金额已于2017年12月5日到位,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本次发行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7]25010002号)。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16,287,524.87元,本年度使用金额178,949,204.70 元,当前余额587,832,160.43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实行募集资金的专用账户存储。本公司和辽宁九夷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以下简称“九夷锂能”)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甘井子新区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与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承销保荐分公司、九夷锂能、建设银行于2017年12月22日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与监管。该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九夷锂能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存放情况分别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及进展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以前,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建设。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瑞华核字[2017]25010013号《关于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以下简称“《鉴证报告》”),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情况进行了审核。根据该鉴证报告,截止2017年12月21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267,606,748.30元,其中人民币72,370,018.73元为2016年6月16日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发行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之前的投入金额,本次不进行置换。

鉴于募集资金已经到位,公司于2017年12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95,236,729.57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部分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于当日完成置换。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后,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决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并于2017年12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临时会议),全体董事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8,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当日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甘井子新区支行签订《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购买该行“乾元-周周利”开放式保本理财产品,购买金额为18,000万元人民币。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认为该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17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鉴证报告认为: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编制。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华西证券认为:时代万恒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规和制度的规定,时代万恒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和存放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九、上网公告附件

1、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后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度

编制单位: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6,887,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3,818,11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3,068,890元。

证券代码:600241   股票简称:时代万恒    编号:临2018-027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更好地确保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高能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的建设质量,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拟调整募投项目投产时间,由原来的2018年一季度延期至2018年6月底。本次对投产进度的调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

一、已披露的募投项目进度情况

根据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募投项目原计划第一条生产线于2017年6月投产,第二条生产线于2018年3月投产,预计2019年实现整个项目达产。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进一步披露,募投项目投产进度调整为2018年一季度两条生产线同时投产,达产时间不变。

二、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产进度的具体内容

根据项目的客观实际情况,公司经审慎的研讨论证,拟将募投项目投产做延期调整,截止目前,项目工程建设已完工,两条生产线主要设备已经处于安装调试阶段,预计2018年6月底正式投产。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产进度的原因

1、2017年下半年全国范围环保专项检查影响了设备供应商的生产计划和募投项目供应链采购计划,对投产进度产生影响。

2、公司借鉴行业最新生产工艺和技术,对个别设备功能要求提高,设备实际到货时间延后。

3、募投项目设备自动化程度高,调试难度大,公司正协调包括韩国供应商在内的所有调试人员全力调试。

四、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产进度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进度是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和预计收益也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进度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产进度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进度的议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4月26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进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产进度是公司根据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产进度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项目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产进度。

3、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和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采取审慎的态度适当地调整募投项目投产进度,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也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制度,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不影响预期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产进度。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西证券认为:时代万恒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产进度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投产进度的变化,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241   股票简称:时代万恒    编号:临2018-028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执行财政部2017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对2017年度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2017年1月1日起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起至准则施行之日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对2017年度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会计政策变更事项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41   股票简称:时代万恒    编号:临2018-029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

2018年4月26日,时代万恒(辽宁)民族贸易有限公司与辽宁时代集团凤凰制衣有限公司就订购成品服装,供应面料及委托加工业务事宜续签了为期三年的《关联交易协议》。

● 关联人回避事宜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上述《关联交易协议》议案时,关联董事魏钢、邓庆祝、罗卫明回避了对上述议案的表决。

● 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必须进行的,对本期和未来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在正常范围内。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8年4月26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时代万恒(辽宁)民族贸易有限公司(甲方,以下简称“辽宁民族” ),与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辽宁时代集团凤凰制衣有限公司(乙方,以下简称“凤凰制衣”)就订购成品服装,供应面料及委托加工业务事宜续签为期三年的《关联交易协议》,该等交易将在协议规定的交易原则指导下进行,具体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同等条件下,合同双方相互有优先获得本协议标的物之权利,除此,不享有任何优于第三方之特权;交易价格,以交易行为发生时的市场平均价格为基准;具体交易行为,双方将通过签订《订货合同》和《委托加工合同》进行。”

由于凤凰制衣为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时代万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辽宁民族与凤凰制衣具有关联关系,上述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但尚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凤凰制衣系控股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金为人民币432万元。法定代表人:刘锡铭,经营范围:服装制造、销售。持有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227290496343。

至本次关联交易止,公司与同一关联交易方和同一交易标的的关联交易已达到公司净资产5%和3000万元以上。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项目

1、甲方向乙方供应面料,乙方受托进行委托加工业务;

2、甲方向乙方订购成品服装。

(二)交易原则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同等条件下,甲方与乙方相互有优先获得本协议标的物之权利,除此,不享有任何优于第三方之特权;

2、交易价格,以交易行为发生时的市场平均价格为基准;

3、具体交易行为,双方将通过签订《订货合同》和《委托加工合同》进行。

(三)本协议有效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四、交易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的上述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必须进行的,对本期和未来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在正常范围内。关联交易价格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和行业标准规定。交易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8年4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关于时代万恒(辽宁)民族贸易有限公司与辽宁时代集团凤凰制衣有限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公司8名董事中3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2名非关联董事及3名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刘彦龙、刘晓辉、隋国军事前认可了该项关联交易,并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项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决策程序合法,定价合理、公允,交易公平、公正、公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协议的数额,预计累计达到重大关联交易,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关联交易不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六、相关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3、关联交易协议。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241 证券简称:时代万恒 公告编号:2018-030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18日 13点00 分

召开地点: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7号,辽宁时代大厦12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18日

至2018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 2018年 4月 28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2、 特别决议议案: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1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辽宁时代万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及复印 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三)股东为 QFII 的,凭 QFII 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四)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或原件(授权委托书)一份。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五)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

(六)登记时间:2018年5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七)登记地点: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7号辽宁时代大厦12楼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联 系 人:曹健

联系电话:0411-82357777-756

传真:0411-82798000

联系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7号

邮政编码:116001

电子信箱:600241@shidaiwanheng.com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上接50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