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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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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09版)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海航云商投资有限公司、前海海航供应链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上海尚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仙童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海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大新华轮船(烟台)有限公司、金海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大新华物流(天津)有限公司、大新华物流(香港)有限公司、大新华物流成都有限责任公司、大新华物流青岛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 5%以上股东大新华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海航创新金融有限公司、海南海航航空进出口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海南易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海南海创百川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海创联才工坊企业咨询有限公司、海航量子智能(深圳)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海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方海航生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海航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潮市场经营有限公司、海航邮轮有限公司、海南一卡通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海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方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金鹿(北京)公务航空有限公司、新华旅行网络服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海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方海航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其他关联方均为公司控股股东海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或大新华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企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定价政策:遵循公平合理、平等互利的原则。

(二)定价基础:按市场价作为定价基础。

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公允公平、自愿平等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仍按现有协议内容执行,定价依据、成交价格、付款方式等主要交易条件没有发生变化。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业务活动,有利于保证公司的生产运营稳定和持续发展。公司与上述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平等互利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751900938 证券简称:天海投资 天海B 编号:临2018-062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互为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日常融资的需要,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科技”或“公司”)拟与海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科技集团”)签订2018年互保框架协议(以下简称“互保协议”)。根据互保协议,2018年海航科技集团及其关联企业为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的担保额度为280亿元,公司董事会拟计划公司及下属企业在2018年向海航科技集团及其关联企业提供60亿元担保额度,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互保协议约定范围内办理相关担保手续,由公司计财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在此担保额度内的单笔担保不再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此次互保授权期限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海航科技集团的基本情况

(一)注册情况

(二)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海航科技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602,006,6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76%,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2017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互保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海航科技集团及其关联企业已为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担保18亿元人民币和40.42亿美元,公司及下属企业为海航科技集团及其关联企业提供担保10.5523亿元人民币。

截止公告披露日,海航科技集团及其关联企业已为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担保18亿元人民币和45.42亿美元,公司及下属企业为海航科技集团及其关联企业提供担保20.94亿元人民币。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互保协议,2018年海航科技集团及其关联企业为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的担保额度为280亿元,公司董事会拟决定2018年公司及下属企业向海航科技集团及其关联企业提供60亿元担保额度,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互保协议约定范围内办理相关担保手续,由公司计财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在此担保额度内的单笔担保不再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与海航科技集团及其关联方建立互保关系,是双方生产经营发展以及实际资金的正常需要,将从总量上控制关联交易风险,保护公司权益。海航科技集团及其关联方具有相当的经济实力和经营规模,公司与其建立互保关系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在对互保协议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的基础上,我们认为公司与海航科技集团签订互保协议属于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是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同时担保风险可控,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有限,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

鉴于上述情况,同意公司与海航科技集团签订互保协议,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对公司的影响

海航科技集团有着良好的经营业绩和资信状况,公司与海航科技集团及其关联方互为提供担保,将从总量上控制关联交易风险,大大提高公司应对市场变化的能力和担保决策效率,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751 900938 证券简称:天海投资天海B 编号:临2018-063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合并报表

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子公司上海际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德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标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Elbe Shipping Limited、天津天海物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GCL Investment Management, Inc.、GCL Investment Holdings等2018年度内公司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总额累计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本担保额度不包括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为完成收购Ingram Micro Inc.100% 股权重大资产购买项目,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向提供融资的金融机构提供的40亿美元或置换此贷款融资项目的专项担保的展期)。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8年4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提高子公司融资效率,促进其业务发展,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为2018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本担保额度不包括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为完成收购Ingram Micro Inc.100% 股权重大资产购买项目,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向提供融资的金融机构提供的40亿美元专项担保的展期)。在该担保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办理具体实施相关事宜,亦可对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不再单独逐笔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担保额度授权范围包括以下情形:

(1)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进行担保;

(2)对单笔担保额超过净资产绝对值的10%的子公司进行担保。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范围及其基本情况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为提高子公司融资效率,促进其业务发展,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为2018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本担保额度不包括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为完成收购Ingram Micro Inc.100% 股权重大资产购买项目,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向提供融资的金融机构提供的40亿美元专项担保的展期)。在该担保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办理具体实施相关事宜,亦可对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不再单独逐笔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担保额度授权范围包括以下情形:

(1)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进行担保;

(2)对单笔担保额超过净资产绝对值的10%的子公司进行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有利于子公司的经营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被担保对象均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企业,可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的情况,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元人民币和45亿美元,对外担保总额为20.94亿元人民币和45亿美元,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751 900938 证券简称:天海投资天海B 编号:临2018-064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融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航科技”)于2018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融资计划》,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2018年度融资计划公告如下:

一、2018年度融资计划

1、公司拟以信用、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信托、委托贷款、贸易融资、及融资租赁等(不包括公司公开、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

2、Ingram Micro Inc.(以下简称“英迈国际”) 及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不超过40亿美元(或者等值其它货币);

3、GCL Investment Holdings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不超过20亿美元。

在2018年年度新增融资总额未突破总体融资计划的情况下,可在内部调整各全资、控股子公司(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具有控制权的子公司)2018年度融资计划。

二、公司内部资金往来

为提高公司内部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整体资金成本,公司可对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包括以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具有控制权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进行内部调拨,保证公司资金实现整体周转平衡。

三、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事项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2018年年度新增授信及使用总额未突破公司总体融资计划的情况下,可在内部调整各全资、控股子公司(包括以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具有控制权的子公司)2018年度融资计划,并根据金融机构授信落实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年度融资计划范围内具体办理借款融资事宜,签署各项相关法律文件,董事长签章与本人签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由公司计财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授权有效期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资金情况,对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包括以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具有控制权的子公司)之间的内部资金往来进行审批,签署各项相关法律文件,董事长签章与本人签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由公司计财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授权有效期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2018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融资计划》,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授权范围,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定相关融资事宜,并签署各项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751 900938 证券简称:天海投资 天海B 编号:临2018-065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财务报表项目列报进行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针对2017年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相关规定,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新增了“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和“(二)终止经营净利润等报表项目,并对营业外收支的核算范围进行了调整。上述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一般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018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公司严格依据财政部规定,于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施行日开始正式执行该准则。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和《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已采用上述准则和通知编制2017年度财务报表,并对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

公司将2017年度处置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产生的利得和损失计入资产处置收益项目,2016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已相应调整:2016年调整列示资产处置收益186千元,调整列示营业外收入1,004千元,调整列示营业外支出818千元。公司2017年度发生的终止经营按照准则的列报要求,对2016年度利润表进行重述,并增加两个报表项目:调整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405,003千元,调整列示终止经营净利润4,428千元。除上述调整之外,2016年度的比较报表未重列。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财务报表项目列报进行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执行。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调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751900938 证券简称:天海投资 天海B 公告编号:2018-066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29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219号天津中心2801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29日

至2018年5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1-11项议案已于2018年4月27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参阅2018年4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大公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本公司临2018-059至临2018-065号公告,以及《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第12项议案已于2018年3月30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参阅2018年3月3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大公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本公司临2018-040号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第7项、第9项、第10项:《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与关联方互为提供担保的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8项、第10项:《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关联方互为提供担保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海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大新华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尚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投票登记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的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登记时间及地点:于2018年5月28日下午17:00前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4、登记方式: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或用传真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方式;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二)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与投票。

六、 其他事项

联系人: 胡伟 闫宏刚

联系方式:电话:022-58679088 传真:022-58087380

地址: 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219号天津中心写字楼2801室

特此公告。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