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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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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18版)

五、上网附件

(一)《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临2018-015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为了充分维护公司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6]23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拟将《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的修订条款如下: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临2018-016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向全资子公司星宇车灯(香港)

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6月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星宇车灯(香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星宇车灯(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宇香港”)增资,注册资本由6,280万港币增加至19,300万港币,投资总额由7,014万港币增加至70,000万港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星宇股份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编号:临2016-035)。

出于公司经营战略考虑,公司拟终止上述向全资子公司星宇香港增资。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终止向全资子公司星宇香港增资事项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799证券简称:星宇股份公告编号:2018-017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21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四楼多功能会议室(常州市新北区秦岭路182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21日

至2018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公司于2018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进行了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8、10、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18年5月18日上午8:00 —11:30,下午13:00—15:00

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的股东,都有权参加股东大会并表决,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先发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参会时提供以上原件以备查验。

3、登记地点及信函送达地点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秦岭路182号

邮编:213022

4、会议联系人:李树军、张兮吾

5、联系电话:0519-85156063 传真:0519-85113616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