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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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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锂、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斌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注:对于上年同期基数为负数,本期数为正数的科目,上表中“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栏目所列比例列示为正。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4年11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对TPG BIOTECHNOLOGY PARTNERS IV, L.P.进行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7,358,389美元自有资金对TPG Biotechnology Partners IV, L.P.进行投资(对应份额16,150,000美元),同时以500万美元自有资金购买有限合伙人TPG Holdings I, L.P.和TPG Holdings II, L.P.认缴TPG的500万美元份额,共计投资22,358,389美元。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投资付款通知,实际支付726,802.00美元,截至本公告日,已累计支付21,196,981.00 美元。

2、2015年3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议案》,决定设立深圳市德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德康投资与北京鑫羊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格兰德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共同成立北京枫海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枫海资本认缴出资总额250万元。待枫海资本成立后,再由该枫海资本作为普通合伙人,海普瑞作为有限合伙人共同成立“深圳枫海资本并购基金(有限合伙)”。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投资付款通知,实际支付495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日,已累计支付20,352.35万元人民币。

3、2015年8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新药基金的议案》,详细内容参见2015年8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关于设立新药基金的公告》。报告期内,公司未收到投资付款通知。截至本公告日,已累计支付8,925万人民币。

4、2016年6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对TPG BIOTECHNOLOGY PARTNERS V, L.P.投资的议案》,同意使用6,000万美元自有资金参与投资TPG Biotechnology Partners V, L.P.。详细容参见2016年6月1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对TPG BIOTECHNOLOGY PARTNERS V, L.P.投资的公告》。报告期内,公司未收到投资付款通知,截至本公告日,已累计支付20,596,010.00 美元。

5、2016年9月2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海普瑞(香港)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5,5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增加对香港海普瑞的投资,详细内容参见2016年9月2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海普瑞(香港)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截至本公告日,该项增资尚未完成。

6、2016年11月1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Hepalink USA Inc.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折合人民币5亿元增加对美国海普瑞的投资,详细内容参见2016年11月1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Hepalink USA Inc.增资的公告》。截至本公告日,该项增资尚未完成。

7、2018年2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经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收购多普乐方案改为现金方式收购,多普乐已于2018年4月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详细内容参见2018年4月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8、2018年2月1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Aridis设立合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认缴出资600万美元现金或等值货币,与Aridis在中国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详细内容参见2018年2月1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公司与Aridis设立合资子公司的公告》。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注:由于去年同期业绩基数较小,导致根据深交所规则预计变动幅度在50%以内无法准确预计业绩区间,故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预计变动幅度在1,376.49%至1,779.17%之间。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锂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18-040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锂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宁波银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部分募集资金划转至招商银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宁波银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部分募集资金划转至招商银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18-041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上午11:00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泽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过全体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宁波银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部分募集资金划转至招商银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将宁波银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部分募集资金划转至招商银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安排符合公司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将存放于宁波银行的部分募集资金449,760,810.12元人民币转到招商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中,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宁波银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部分募集资金划转至招商银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表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18-042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宁波银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部分募集资金划转至招商银行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普瑞”)于 2018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宁波银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部分募集资金划转至招商银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404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10万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93,480.00万元,扣 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17,99.5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1,680.42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由其出具中审国际验 字【2010】第01020002号《验资报告》。

根据财政部2010年12月28日财会[2010]25号《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发生的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应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对原计入资本公积的路演推介费用67.38万元转出计入当期管理费用核算,对于此项,公司已于2011年03月13日已经从自有资金划转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故发行费用为人民币21,732.20万元,公司重新确认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1,747.80万元。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实行募集资金专项存款制度。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中天国富证券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时代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财富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华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卓越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集资金存放账户资金划转情况

为进一步做好募集资金的精细化管理,深化银企合作关系,提高募集资金的管理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2018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宁波银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部分募集资金划转至招商银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拟将存放于宁波银行的部分募集资金449,760,810.12元人民币转到招商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中,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三、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专户之间的部分募集资金划转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不涉及募集资金投向的变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存放与使用将严格遵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意将存放于宁波银行的部分募集资金449,760,810.12元人民币转到招商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中,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四、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将宁波银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部分募集资金划转至招商银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安排符合公司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将存放于宁波银行的部分募集资金449,760,810.12元人民币转到招商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中,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18-043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