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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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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018-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9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梁湖工业园区倪禄路五号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邮件和电话方式于 2018年4月21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董剑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 6,666 万股增加至 8,888万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6,666 万元变更为 8,888 万元,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进行修订,将《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股份总数以及相关内容作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相关变更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募集资金2,236.24万元用于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236.24万元。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使用不超过1.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化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该等产品需要有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自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并提请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权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合同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龙电气”)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向昊龙电气提供不超过1,500万元和不超过4,500万元的借款,分别用于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年产1,600万件园林机械关键零部件新建项目和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年产1,800万件汽车精密铝压铸零部件新建项目。上述借款为无息借款,借款期限为2年,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计算。借款到期后,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此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需要,安排资金拆借。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管理。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包括但不仅限于银行的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直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代理人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签署公司承担。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现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制定《现金管理制度》,规范公司现金业务管理,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修订,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防范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或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披露与监督和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进一步强化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和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以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防止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占用公司资金,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累计总金额不超过6,000万美元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最长交割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此额度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审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和选择合作金融机构。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王思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同意制定《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规范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行为,便于股东行使表决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8年5月14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梁湖工业园区倪禄路五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31证券简称:锋龙股份公告编号:2018-019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定于2018年5月14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上市公司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及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05月14日(星期二)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05月13日—2018年05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05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05月13日下午15:00—2018年05月1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的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05月08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8年05月08日(星期二)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可的其他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梁湖工业园区倪禄路五号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5、审议《关于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7、审议《关于制定〈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以上议案均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现场参与会议的股东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若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18年5月10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梁湖工业园区倪禄路5号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人:王思远、罗冰清;

会议联系电话:0575-82436756;

传真:0575-82436388;

联系电子邮箱:dsb@fenglong-electric.com

五、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六、注意事项

1、本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与现场投票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一,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必须出示原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给公司董事会

4、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七、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八、相关附件

1、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流程》;

2、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3、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 4月 27日

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31”,投票简称为“锋龙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有股数: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帐号: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对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1.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或“回避”的栏目里划“√”。

2.若没有明确指示,被委托人可行使按照其个人意愿,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

3.本委托书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本次会议结束时终止。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委托人为单位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3、授权范围应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进行指示,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0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的

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锋龙股份: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09)(以下简称“《公告》”),经事后核对,发现公告中“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中“1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的召开日期存在输入错误。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

1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8年5月11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梁湖工业园区倪禄路五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更正后:

1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8年5月14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梁湖工业园区倪禄路五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除上述更正内容之外,《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