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吴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锦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小敏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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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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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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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8年3月27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四联集团的通知,四联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5,800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18年3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质押期限为6个月。详情请参见公司2018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7)
1.5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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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2017年12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重庆川仪分析仪器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重庆标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重庆川仪分析仪器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标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现吸收合并工作已经完成,重庆标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3月5日完成工商注销登记。
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3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6)。2018年1月3日,公司将上述15,000万元中的5,000万元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1)。2018年2月11日,公司将上述15,000万元中的1,000万元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2018年3月12日,公司将上述15,000万元中的9,000万元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
2017年8月25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详情请参见公司2017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4)。
2018年3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详情请参见公司2018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5)。
截止2018年3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33,624.10万元,其中2018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2,388.06万元,以前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31,236.04万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8,000万元。截止2018年3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1,897.59万元(不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8,000万元,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履约保证金)。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吴朋
日期 2018年4月27日
公司代码:603100 公司简称:川仪股份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