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
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临2018-029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原告
●涉案的金额:1428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关于本次诉讼事项,截至2017年底,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已累计计提坏账准备215.24万元。因本次诉讼尚未有结果,目前无法预计对本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本次重大诉讼起诉的基本情况
原告: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代理人:石力力
被告:内蒙古蒙华海勃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受理时间:2018年4月26日
诉讼机构名称及所在地: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法院,内蒙古乌海市
二、诉讼案件事实、请求、及其理由
(一)诉讼请求
1、被告支付原告合同款1248万元,并自起诉日起至法院确定给付日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损失,暂定180万元;合计1428万元。
2、被告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及财产保全费。
(二)事实及理由
2014年9月15日,原被告就内蒙古蒙华海勃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200M机组电除尘器改电袋除尘器项目签订商务合同,合同约定,由原告提供合同项下3#、4#机组电除尘设备及安装服务,被告支付合同款。合同签订后,原告依据合同及被告的要求,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两机组均通过验收并移交被告投运至今。但被告却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虽经原告多次催讨,但被告至今仍有1248万元款项未付,故形成诉讼,望贵院能支持原告的诉请为盼。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关于本次诉讼事项,截至2017年底,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已累计计提坏账准备215.24万元。因本次诉讼尚未有结果,目前无法预计对本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