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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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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088 公司简称:中视传媒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4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以2017年末总股本331,42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5元(含税),共计分配24,856,65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54,471,732.37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以2017年末总股本331,42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2股,共计转增股本66,284,400股,转增后的股本为397,706,400股,资本公积结余253,650,492.34元。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所从事的业务有影视业务,既影视拍摄、电视节目制作;广告业务,代理各类广告;旅游业务,无锡及南海影视基地开发。其中,影视业务中影视剧业务为减少风险,继续严格控制投资规模;纪录片、栏目和节目制作、设备租赁业务,继续与中央电视台保持稳定合作;广告业务主要承包经营中央电视台科教频道整频道电视广告资源及部分新媒体广告资源等;旅游业务坚持“以影视文化旅游”为核心,以景区门票及影视协拍收入作为主要收入来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所处行业情况如下:

影视行业。近年来,我国影视剧市场保持平稳发展,电视剧市场规模稳步提升。国内电视剧年生产量总体上还是供大于求,电视剧市场竞争依然非常激烈,电视剧制作投入不断加大,成本不断攀升,给电视剧制作企业带来很大的压力,除中央电视台外,地方卫视竞争头部效应明显,一线卫视凭借自身优势,整合大量优质内容资源,采用定制、独播等多种生产播出方式,竞争力强。二三线卫视竞争压力加剧,购买能力下降,更多采取了跟播二轮、三轮剧的方式。

广告行业。电视媒体作为传统的传播平台,仍为广告的重要投放渠道,电视广告投放总量已止住下滑趋势,越来越聚焦于强势电视媒体的优质节目资源。另一方面,新媒体的快速发展继续挑战传统电视媒体广告市场原有的领先地位,随着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融合,电视媒体广告整合电视、网络及线下推广渠道,实现跨屏多屏营销,成为发展的新趋势。

旅游行业。随着城乡居民收入持续的稳步增长,消费结构的加速升级,旅游消费得到快速释放,为旅游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国家《“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提出实施“旅游+”战略,推动了旅游与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和现代服务业的融合发展,拓展了旅游发展的新领域。旅游产业的互联网升级成为新趋势,多元、跨界发展成为业态主流,个性化、品质化产品成为旅游业布局的重点,这些都将促进旅游产业进入良好的发展时期。但与此同时,我国旅游业发展在体制机制、政策环境、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方面面临不少挑战,在区域市场上,新兴景区和传统景区的竞争进一步加剧。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3月21日,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决定,整合中央电视台(中国国际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组建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已于2018年4月19日挂牌。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718,061,932.25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9.48%;实现营业利润119,272,839.5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1.1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2,220,239.8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5.89%。

报告期内,公司影视业务收入203,973,338.8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66%。在影视剧业务方面,公司继续严格控制投资规模。公司投拍的《爱上你,惹上你》已取得发行许可证并处于发行阶段;《客家人》正在进行发行许可证的申报送审,2018年将取得发行许可证并完成首轮发行;公司投资的电影《空天猎》已完成院线发行。在纪录片、栏目和节目制作方面,公司与中央电视台各频道继续紧密合作,承接了《回家吃饭》、《越战越勇》、《七天乐》、《等着我》、《走近科学》、《我爱发明》、《自然的力量》等多个栏目及纪录片的委托制作业务,纪录片、栏目及节目制作业务有所增长;在包装、制作及租赁业务方面,公司与中央电视台继续多方面的合作,承担中央电视台多个频道的包装服务、栏目及节目播出版制作服务、晚会大屏幕制作和设备租赁服务。报告期公司完成了中央电视台一套、八套电视剧的播出版制作、重要节日和重大会议宣传片的制作、中央电视台多档栏目大屏幕、虚拟动画制作业务以及《神箭问天》、《大国工匠》、《传承》等大型纪录片的前后期制作业务,以及参与了中央电视台春节晚会、元宵晚会、中秋晚会等重要活动的现场大屏幕视频制作,承担了海外落地频道的包装宣传任务,协助中央电视台纪录频道完成《砥砺奋进的五年》开篇宣传片视频制作。报告期公司设备租赁服务、制作及技术服务业务收入略有增长。上述综合因素使本年度公司影视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

报告期内,广告业务收入289,204,516.19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5.92%。公司的子公司上海中视国际广告有限公司承包了科教频道全频道广告资源及部分新媒体广告资源。报告期上海中视国际广告有限公司以调整后的运营模式和组织架构为基础,建立了高效的销售团队。公司制定了“品牌为主、专题为辅;特项为主、常规为辅;直企为主、渠道为辅”的销售策略。公司以客户核心需求为导向,锁定优质客户的同时,建立了稳定的客户群。公司培育的渠道代理公司也间接扩大了公司的客户规模。此外,公司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了新媒体的内容运营及频道营销,提升了频道及栏目品牌的影响力。报告期公司取得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影视许可证》,从提供单一的媒介资源代理服务,发展为可提供节目制作、广告制作、内容营销及广告发布的全方位服务,可以为客户提供多维度全覆盖的传播服务。上述综合因素使广告业务销售额大幅提升,广告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旅游业务收入224,217,910.1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99%。近年来国内旅游行业总体形势较好,旅游经济平稳运行,旅游业正步入黄金发展期。与此同时,国内旅游业新产品、新业态层出不穷;新兴景点不断崛起,传统景区不断升级改造,周边区域旅游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公司旅游业务面对竞争日趋激烈的旅游市场和新兴大型景区的冲击等不利影响,坚持以“影视文化旅游”为核心,强化文化品牌建设,着力打造影视文化旅游的核心品质。公司无锡、南海景区分公司以安全、产品、服务、管理为着力点,坚持5A及4A标准常态化,不断挖掘名著文化,丰富景区文化内涵,优化经营项目,提升服务品质。同时,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依托独特的历史、文化及人文背景,不断推出具有景区特色、适合细分市场客户群的文化演出产品和体验式、趣味性主题活动,打造季节性文化套餐,以提高游客参与度,提升游客满意度,努力化解内外经营压力,保持旅游业务的平稳发展。景区分公司还根据旅游市场变化特点,不断调整园内各类旅游项目经营业务,采用多样化的营销手段,开展与影视拍摄相关的热点营销,提升景区文化旅游品牌形象。此外,景区分公司通过微信、互联网电商等新媒体进行市场营销和网络营销,丰富了市场推介手段,景区智慧旅游建设初见成效。上述因素使报告期公司旅游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影视业务、旅游业务收入稳步增长,广告业务收入大幅提升,导致公司整体营业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每股收益等指标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政府补助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公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该准则要求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本公司自2017年6月12日开始采用该修订后的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及净利润均未产生影响。

(2)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该准则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本公司根据该准则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在利润表中新增了“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并对净利润按经营持续性进行分类列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及净利润均未产生影响。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2017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2户,详见年报全文第十一节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与上年度相比未发生变化。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唐世鼎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088 证券简称:中视传媒 编号:临2018-10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4月27日上午9:00在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9号京门大厦十层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交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位,实到董事8位,因工作原因,独立董事李丹授权委托独立董事丑洁明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唐世鼎董事长主持,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9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二、《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9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三、《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9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四、《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预案》;

公司2017年度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预案为:

公司以2017年末总股本331,42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5元(含税),共计分配24,856,65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54,471,732.37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以2017年末总股本331,42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2股,共计转增股本66,284,400股,转增后的股本为397,706,400股,资本公积结余253,650,492.34元。

本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9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五、《关于计提2017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政策,公司对各项资产的潜在损失作了合理的估计,公司2017年度共提取坏账准备6,625,572.42元(其中应收账款提取1,951,505.05元,其他应收款提取4,674,067.37)。

同意9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六、《关于2017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18-12”)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7年度的总资产、净资产及净利润均未产生影响。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实施会计政策的变更。

同意9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七、《关于提议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详见公告“临2018-13”)

经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中视传媒2018年度报告审计单位,支付其2018年度报酬58万元(包括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并由公司承担审计期间审计人员的差旅费用,聘期一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9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八、《公司2017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年报正文及摘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9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九、《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公司2017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9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十、《关于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报告及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详见公告“临2018-14”)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战略和2017年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我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在2018年度继续与关联方中央电视台及其下属公司开展关联交易。

2018年度,关联交易各项业务交易金额累计预测将不超过人民币51,500万元。其中版权转让及制作业务的累计交易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22,030万元,租赁及技术服务累计交易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广告经营业务的累计交易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25,370万元。土地及物业租赁累计交易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600万元。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作为关联方董事在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必须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即独立董事)3名,审议并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在6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同意3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十一、《关于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充分保证资金安全及正常经营流动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公司拟自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使用不超过3亿元资金购买国有股份制银行及股份制商业银行发售的资金安全度较高的对公理财产品,根据银行实际发售的理财产品品种和实施投资理财方案择优选择一年以内的银行理财产品。上述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9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十二、《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同意9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十三、《关于与朴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发起组建朴盈国视(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详见公告“临2018-15”)

同意9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十四、《关于向控股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派出人员的议案》;

同意9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十五、《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详见公告“临2018-16”)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责任保险的投保人为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被投保人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限额为3000万元至8000万元;保险费总额为4万元至10万元;保险期限为1年。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此事项还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上述相关事宜。

同意9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十六、《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对《独立董事津贴制度》作如下修订:

原第二条:二、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度人民币捌万元整(含税)。

修订为:二、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度人民币拾万元整(含税)。

《独立董事津贴制度》其他条款不变。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9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十七、《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告“临2018-17”)

同意9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十八、《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全文及正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9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十九、《关于独立设置监察室的议案》。

同意9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会议同时通报了其他事项。

特此公告。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088 证券简称:中视传媒 编号:临2018-11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8年4月27日上午在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9号京门大厦十层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交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2位,实到监事2位。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王浩监事会主席主持,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中视传媒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2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二、《关于公司七届十五次董事会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预案的审核意见》;

同意2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三、《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没有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2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四、《关于公司七届十五次董事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同意2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五、《关于公司七届十五次董事会关联交易议案的审核意见》;

同意2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六、《关于公司七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核意见》

同意2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七、《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由于工作变动,公司监事彭茹向公司监事会提交辞呈,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公司监事会研究决定,一致同意提名任春萍作为增补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2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八、《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没有发现参与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2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九、《公司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六位非独立董事(董事长唐世鼎、董事王钧、赵建军、张大光、李颖、刘金凤)2017年度述职报告。

同意2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2017年度,监事会本着认真、严谨的态度,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了各次股东大会,列席了相关董事会会议,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经营决策程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守法情况等各方面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和监督,认为:

1、2017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董事会能够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规,依法规范运作,法人治理结构不断完善,进一步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制定预案,决策程序符合规范。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预案的实施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3、2017年度,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财务制度及管理较规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2017年度,公司无募集资金的使用。

5、2017年度,公司无资产收购、出售的交易行为。

6、关联交易中,公司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杜绝内幕交易,按市场价格定价,交易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损失。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依法履行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能执行监管部门有关规定,有效地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7、公司2017年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7年度的总资产、净资产及净利润均未产生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实施会计政策的变更。

8、公司监事会已经审阅了董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要求,遵循内部控制体系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自身的具体情况,制定涵盖公司所有重大方面的内部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的充分有效,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会议同时通报了其他事项。

特此公告。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任春萍,女,1970年4月出生,汉族,籍贯山西祁县,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毕业于北京机械工业学院,大学学历,工学学士学位。

2010年5月至2013年5月,在中国电视剧制作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任财务部副经理;2013年5月至2017年8月,在中国电视剧制作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任财务部经理;2017年8月至今,在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任审计部主任。

证券代码:600088 证券简称:中视传媒 编号:临2018-12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7年度的总资产、净资产及净利润均未产生影响。

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7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及执行日期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本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财政部文件规定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自2017年5月28日起执行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该准则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按照该准则以及《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和要求,公司规范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在利润表中新增了“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并对净利润按经营持续性进行了分类列报。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7年度的总资产、净资产及净利润均未产生影响。

2、公司自2017年6月12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该准则规定对2017 年1 月1 日起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 月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按照该准则以及《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和要求,公司规范了政府补助的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中新增了“其他收益”项目。

公司编制2017年度报表时,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收入2,796,129.67元,变更列报为“其他收益”2,796,129.67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7年度的总资产、净资产及净利润均未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董事会经审议后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7年度的总资产、净资产及净利润均未产生影响。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实施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7年度的总资产、净资产及净利润均未产生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实施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审查后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二)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特此公告。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088 证券简称:中视传媒 编号:临2018-13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至2018年6月5日,双方签订的2017年度《审计业务约定书》已履行完毕。瑞华会计师事务所自2013年起为公司做年度审计已达5年,2018年度公司不再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的年度审计机构。

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拟选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核通过了《关于提议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提议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18年度候选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提议支付其2018年度审计报酬58万元(包括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并由公司承担审计期间审计人员的差旅费用,聘期一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交的《关于提议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事前核查,一致同意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就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提议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董事会的表决结果,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已就不再续聘及相关事宜通知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及董事会对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多年来为公司提供的专业服务和辛勤付出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088 证券简称:中视传媒 编号:临2018-14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有利于公司保持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有助于实施公司的业务发展战略,是保持业务稳定与发展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是正常的市场行为。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战略和2017年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我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在2018年度继续与关联方中央电视台及其下属公司开展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2017年,我公司及控股公司(包括北京中视北方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上海中视国际广告有限公司等),与中央电视台及其下属公司(包括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等)就版权转让项目、租赁及技术服务项目、广告经营项目、制作项目等多种经营形式开展业务合作。截止报告期末,关联交易各项业务的实际交易金额分别为:版权转让及制作13,655.26万元,租赁及技术服务4,695.81万元,广告代理业务19,754.24万元,土地及物业租赁595.87万元,累计交易金额38,701.18万元,总体控制在股东大会批准的关联交易预计框架范围内。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二、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2018年度,关联交易各项业务交易金额累计预测将不超过人民币51,500万元。其中版权转让及制作业务的累计交易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22,030万元,租赁及技术服务累计交易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广告经营业务的累计交易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25,370万元。土地及物业租赁累计交易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600万元。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单位: 人民币 万元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中央电视台(所属部门包括大型节目中心、新闻中心、综合频道、电视剧频道、纪录频道、科教频道、技术制作中心、广告经营管理中心等)

2018年3月21日,中共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决定整合中央电视台(中国国际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组建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已于2018年4月19日挂牌。

单位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1号

主要经营业务:从事电视节目的制作、播出。

关联关系:因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太湖影视城为中央电视台全资下属公司,故本公司与中央电视台构成关联关系。

2、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包括所属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1号

注册资本:273034.3 万元

主营业务:电视剧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音像制品的批发、网上销售、零售、出租;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出版文艺、社会教育方面的音像制品等。  

关联关系: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央电视台的全资子公司,故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中央电视台无锡太湖影视城

公司住所:无锡市大浮乡漆塘

注册资本:989.6 万元

主营业务:为国内外影视剧组摄制影视节目提供场景和设施服务、艺术景点的游览服务。

关联关系:无锡太湖影视城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故本公司与无锡太湖影视城构成关联关系。

4、中国电视剧制作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2号

注册资本:41800 万元

主营业务:电视剧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设备租赁;广告代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关联关系:中国电视剧制作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央电视台的独资公司,故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5、中视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9号

注册资金:10000万元

主营业务:影视文化、技术交流;场景道具、服装、化妆造型的设计、制作;影视咨询;电视技术咨询及设备的安装、维修、销售;广播电视通讯网络安全防范工程的设计、安装、维修等。

关联关系:中视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故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6、北京中视广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单位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6号7幢天洋商厦A座3层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主营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广告;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企业策划、设计;个人经纪代理服务;包装装潢设计;销售服装、机械设备;租赁服装、机械设备。

关联关系:北京中视广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是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的控股公司,故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中视前卫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单位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新苑4号楼-2至13层101内9层101号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主营业务:动画片、专题片、电视综艺;电影摄制;人才中介服务;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出版物零售;演出经纪;互联网信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玩具、文具用品、体育用品、日用品、服装、箱包、摄影器材、通讯设备、仪器仪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经济贸易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计算机系统服务;文艺创作;计算机技术培训;租赁摄影器材;维修建筑工程机械设备(不含特种设备);舞台灯光音响设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摄影扩印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企业管理咨询;翻译服务;商标代理;版权贸易;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软件开发;电脑动画设计。

关联关系:中视前卫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是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视科华有限公司的下属公司,故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8、梅地亚电视中心有限公司

单位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十一号

注册资本:11573.507 万元

主营业务:住宿;制售中餐、西餐、日餐(含冷荤凉菜);销售饮料、酒、茶、定型包装食品;非医疗性美容理发;洗浴;棋牌;歌舞厅、KTV包间、酒吧;出租客房、公寓、写字间和会议厅;会议服务;劳务派遣;日用百货销售;为外国广播电视新闻采访和电影、电视节目交流制作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等。

关联关系:梅地亚电视中心有限公司是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的子公司,故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9、中视国际传媒(北京)有限公司

单位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9号3号楼10层1001室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主营业务:制作、发行动画片、专题片、电视综艺;长城平台的运营和管理;中央电视台国际频道在境外的推广、落地;广电总局交办的其他广播影视“走出去工程”业务。

关联关系:中视国际传媒(北京)有限公司是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故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0、央视纪录国际传媒有限公司

单位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1号九层905

注册资金:5000 万元

主营业务:制作、发行广播电视节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策划、设计等。

关联关系:央视纪录国际传媒有限公司是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故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1、央视创造传媒有限公司

单位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东里1号CF09-A

注册资金:10,000万元

主营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与发行;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策划等。

关联关系:央视创造传媒有限公司是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故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2、中视购物有限公司

单位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中路11号1-4层

注册资本:5882.35 万元

主营业务:销售定型包装食品、酒、茶叶;批发、零售日用品、纺织品、服装服饰、家具、化妆品、通讯设备、家用电器、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体育用品及器材、文教用品、玩具、金银珠宝饰品及制品、工艺品;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

关联关系:中视购物有限公司是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的控股公司,故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3、央视后勤服务发展(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1号

注册资本:3253.96 万元

主营业务:中餐服务;零售卷烟、雪茄烟;销售饮料、酒;会议服务;酒店管理。

关联关系:央视后勤服务发展(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央电视台和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的下属公司,故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4、央视国际移动传媒有限公司

单位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5号71幢四层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主营业务:制作、发行动画片、专题片、电视综艺;影视策划;传媒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除外);电脑图文设计、制作;计算机系统集成;数据处理;市场营销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

关联关系:央视国际移动传媒有限公司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央电视台和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下属公司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故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5、北京中视节点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单位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小井村808号

注册资本:1300 万元

主营业务: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制作、发行动画片、专题片、电视综艺;电视综艺节目的咨询、策划;承办展览展示;承办与电视艺术有关的演出、宣传、培训、比赛;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技术开发;租赁舞台设备;舞台艺术设计;舞台艺术造型策划;影视器材设备的租赁、销售;道具的设计、租赁;展厅的布置设计;货物进出口。

关联关系:北京中视节点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是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视科华有限公司的下属公司,故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6、央视市场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单位住所:上海市闸北区恒丰路436号

主营业务:公司进行各种商业市场调查研究及日用商品消费者调查、报纸读者调查、电视收视率调查、广告知晓率调查和互联网使用率调查。

关联关系:央视市场研究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和TN索福瑞集团 (英国)等合资的股份制企业,故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7、荧屏(北京)电视技术有限公司

单位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9号3号楼六层622号

注册资本:600 万元

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安装、调试广播电影电视设备、计算机机房设备;销售计算机及外围设备、电子元器件、文化用品、广播电影电视设备及配件及开发后的新产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建筑材料;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设计、安装有线电视站、共用天线。

关联关系:荧屏(北京)电视技术有限公司是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故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8、央视(北京)娱乐传媒有限公司

单位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6号7幢三层

注册资本:500 万元

主营业务: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制作、发行动画片、电视综艺、专题片;租赁机械设备(不含汽车租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计算机技术培训;器乐培训;舞蹈培训;声乐培训;绘画培训。

关联关系:央视(北京)娱乐传媒有限公司是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故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四、 关联交易情况及关联交易协议的签订情况:

1、版权转让项目

公司的任一方或多方与关联方的任一方或多方销售、购买电视节目的版权及其附属产品的业务系不时发生,双方将根据实际需要,在每次业务发生时订立协议,交易价格将以市场价格为依据。

2、租赁及技术服务项目

公司的任一方或多方向关联方的任一方或多方提供专业广播级影视制作设备租赁和相应的技术服务以及影视剧后期制作、频道及栏目包装等技术服务,双方将根据实际需要,在每次业务发生时订立相关协议,交易价格将以市场价格为依据。

3、广告经营项目

公司将承包经营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央电视台的部分广告时段。

4、制作项目

公司的任一方或多方与关联方任一方或多方开展节目制作,并将制作成品的版权及其附属产品销售给关联方的任一方或多方。制作销售业务系不时发生,双方将根据实际需要,在每次制作销售业务发生时订立销售协议;交易价格将以市场价格为依据。

5、土地使用权承租

公司因租赁控股股东中央电视台无锡太湖影视城土地使用权,需向无锡太湖影视城支付土地使用权租赁费。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1、版权转让和制作业务

交易各方将依据节目题材、主要演职员的艺术水准、观众的认知度、场景大小、使用设备水平、服化道具水平及节目的版权价值、周期长短等诸多因素,并参照以往同类交易合同价格共同协商确定具体价格(其中,公司出售产品的价格参照公司向无关联第三方出让类似产品的价格,公司购买产品的价格参照公司从无关联第三方处受让类似产品的价格)。

2、租赁及技术服务业务

对于设备租赁交易,其价格在考虑设备的折旧、维修维护、资金占用费及其它相关成本的基础上,由交易各方参照以往同类交易合同价格共同协商确定具体价格,该等价格参照公司向无关联第三方提供类似设备租赁的价格。

对于技术服务交易,其价格由交易各方在参照同类技术服务内容的市场价格和交易各方以往同类交易价格的基础上共同协商确定。

3、广告经营业务

对于广告经营业务,按中央电视台确定的买断价格执行。

4、土地使用权承租

根据国土管理部门确认的土地评估结果,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双方协商确定。

六、交易方式:

版权转让及制作业务项下制作、销售与购买的影视节目将经过购买方的任一方或多方的审查,参考影视节目的题材、主要演职员的艺术水准、观众的认知度、场景大小、使用设备水平、服化道具水平及节目的版权价值、周期长短等诸多因素,再由交易相关方商讨确定相关文件的条款。该等交易在经过公司任一方或多方或关联方任一方或多方的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程序之后最终结款。结算周期为季度、半年或一年。

在开展租赁及技术服务业务时,公司任一方或多方应根据关联方任一方或多方的需求,遵循“市场竞争、同等优先”的原则及时向关联方任一方或多方提供设备租赁及技术服务。

在开展广告经营业务时,公司将按关联方通常的广告管理制度,依据所经营广告频道或时段的不同,获取买断价格。结算周期按具体文件约定。

七、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关于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报告及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3月30日召开的七届十一次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并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事先核查认为,通过与公司管理层沟通,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此次议案内容中涉及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没有出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就七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报告及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为:关联董事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均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

关联方中央电视台是拥有多套全国覆盖频道的国家电视台,电视频道数量居全国各电视台之首,是具有一定国际影响的传媒机构,也是国内最强势的广告媒体和中国最大的电视相关业务市场。维持和加强与中央电视台的协作,向关联方开展节目制作、版权转让、设备租赁业务和技术服务以及开展广告经营,有利于公司保持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有助于实施公司的业务发展战略,是保持业务稳定与发展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是正常的市场行为。上述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并且将持续进行。

公司因租赁控股股东中央电视台无锡太湖影视城土地,需向中央电视台无锡太湖影视城支付土地租赁费,该协议自本公司注册登记之日起生效。承租控股股东土地使用权系公司用作日常经营之持续场所,故上述关联交易必要且持续。

2、交易的公允性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以及基于市场参考的协议价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下转2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