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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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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1.3 公司法定代表人唐世鼎、总经理王钧、 总会计师蔡中玉及财务部经理罗京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末,公司的应收账款为6,773,091.43元,较期初下降42.9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收回应收客户款项所致。

2、报告期末,公司的其他流动资产为101,584,737.57元,较期初增长5,890.84%,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3、报告期末,公司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54,690,000.00元,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认购“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朴华惠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4,690,000.00元基金份额所致。

4、报告期末,公司的在建工程为2,145,518.23元,较期初增长54.3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景区分公司工程建设维修投资增加所致。

5、报告期末,公司的应付职工薪酬为1,858,061.12元,较期初下降93.6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支付了职工薪酬所致。

6、报告期末,公司的应交税费为18,586,995.90元,较期初增长31.0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计提了应交所得税及其他税费所致。

7、报告期内,公司的税金及附加为2,438,546.59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79.4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与公司广告业务相关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及其他税费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8、报告期内,公司的资产减值损失为7,098,062.5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6.7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9、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736,159.22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入较上年同期增长78.6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所致。

10、报告期内,公司的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6,591,021.70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较上年同期下降48.1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战略和2017年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我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在2018年度继续与我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太湖影视城的实际控制人中央电视台及其下属公司开展关联交易,就版权转让项目、租赁及技术服务项目、广告经营项目、制作项目等多种经营形式开展业务合作。

截止本报告期末,关联交易各项业务的实际交易金额分别为:

单位:元 人民币

2、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省级IPTV集成播控平台专项基金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认购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朴华惠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专项投资于省级融合媒体平台项目。基金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20,430万元,公司作为基金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5,469万元,占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26.77%。公司已完成上述出资。具体情况请见《关于公司拟认购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朴华惠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的公告》(详见公告“临2018-03”)和《关于公司认购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朴华惠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的公告》(详见公告“临2018-04”)。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德清朴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发起组建融合媒体投资基金的议案》和《关于成立独资基金管理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联合德清朴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发起组建融合媒体投资基金“朴华融合媒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基金拟采用双管理人模式,本公司出资1,000.00万元新设独资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国视融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码91330206MA2AH25427),新设独资子公司拟出资100.00万元,作为双普通合伙人之一与德清朴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管理合伙事务。(详见公告“临2018-02”) 本公司新设独资子公司已于2018年1月29日正式成立,但本公司尚未对其完成出资。

组建过程中,各投资方基于更有利于股权投资基金日后的投资运作,对设立合伙企业的主要条款清单作出调整并达成一致意见,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朴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发起组建朴盈国视(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详见公告“临2018-15”)

4、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充分保证资金安全及正常经营流动资金需求的基础上,2018年上半年度使用不超过1亿元资金,选择国有股份制银行及股份制商业银行,购买低风险类短期理财产品。上述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潘家园支行签署《广发银行“薪加薪 16号”人民币理财计划产品合同》,资金金额1亿元,产品期限178天,理财到期日为2018年7月20日,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4.65%。(详见公告“临2018-05”)

5、报告期内,公司收到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回告,公司与浙江好风影视娱乐有限公司仲裁案的强制执行过程中,法院通过对浙江好风的房地产、车辆、银行存款等财产和到期债权等进行调查,查明浙江好风目前尚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待发现浙江好风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或执行条件成就时,本公司将申请恢复执行。(详见公告“临2018-09”)

截止本财务报告日,本公司未发现浙江好风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上述裁决尚未完成。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唐世鼎

日期 2018年4月27日

公司代码:600088 公司简称:中视传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