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匡振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慧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高广年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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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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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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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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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预付账款减少系本期预付货款减少所致。
2. 其他流动资产增加系购入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3. 应付职工薪酬减少系计提上年年终奖于本期发放所致。
4. 应付利息减少主要系本期偿付公司债券利息所致。
5. 财务费用减少主要系刷卡手续费下调所致。
6. 投资收益增加系收到银行投资理财产品收益所致。
7. 其他收益增加、营业外收入减少系会计政策调整与日常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列示到“其他收益”科目所致。
8. 营业外支出减少系上年同期关闭清河店支付租赁解约补偿所致。
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系上年同期关闭清河店支付租赁解约补偿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匡振兴
日期-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11
债券代码:136299 债券简称:16翠微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零售》、《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门店变动情况:无
二、报告期拟增加门店情况:无
三、报告期末主要经营数据
1、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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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公司主营商品销售,主要客户为北京地区消费者。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公司代码:603123 公司简称:翠微股份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