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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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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1186 公司简称:中国铁建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1.3 公司负责人孟凤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秀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乔国英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为代表多个客户所持有。报告期末,HKSCC NOMINEES LIMITED持有公司2,061,152,613股,股份的质押冻结情况不详。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2,555,396千元,较年初增加2,065,684千元,增长421.82%,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本期购买持牌金融机构货币基金所致。

(2)应收利息期末余额为270,786千元,较年初增加68,236千元,增长33.69%,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本期应计利息增加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11,023,159千元,较年初增加2,608,680千元,增长31.00%,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本期预缴税金和待抵扣进项税额增加所致。

(4)长期待摊费用期末余额为450,018千元,较年初增加127,536千元,增长39.55%,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本期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增加所致。

(5)应交税费期末余额为3,743,037千元,较年初减少2,221,346千元,降低37.24%,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本期支付税款增加所致。

(6)财务费用报告期为979,362千元,较上年同期563,297千元增加416,065千元,同比增长73.86%,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本期利息支出及汇兑损失增加所致。

(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为净流出40,663,574千元,较上年同期净流出增加21,091,139千元,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本期支付的款项增加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 新签及未完工合同情况

报告期内,本集团新签合同总额2,798.567亿元,为年度计划的18.53%,同比增长6.98%。其中,国内业务新签合同额2,665.750亿元,占新签合同总额的95.25%,同比增长11.57%;海外业务新签合同额132.817亿元,占新签合同总额的4.75%,同比减少41.45%。截至2018年3月31日,本集团未完合同额合计达25,592.786亿元,同比增长28.75%。其中,国内业务未完合同额达20,935.354亿元,占未完合同总额的81.80%;海外业务未完合同额达4,657.432亿元,占未完合同总额的18.20%。

报告期内,工程承包板块新签合同额2,366.696亿元,占新签合同总额的84.57%,同比增长8.48%。其中,铁路工程新签合同额272.142亿元,占工程承包板块新签合同额的11.50%,同比增长26.12%;公路工程新签合同额632.153亿元,占工程承包板块新签合同额的26.71%,同比增长4.70%;城市轨道工程新签合同额448.426亿元,占工程承包板块新签合同额的18.95%,同比增长2.17%;房建工程新签合同额497.649亿元,占工程承包板块新签合同额的21.03%,同比增长34.62%;市政工程新签合同额375.880亿元,占工程承包板块新签合同额的15.88%,同比减少11.24%;水利水电工程新签合同额94.768亿元,占工程承包板块新签合同额的4.00%,同比增长6.88%;机场码头工程新签合同额7.949亿元,占工程承包板块新签合同额的0.34%,同比增长2.05%。市政工程新签订单同比下降的原因是受到春节假期等因素的影响,一季度是市政建设的“淡季”。随着国家铁路“八横八纵”、雄安新区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大战略的落地,铁路、房建等基建业务将出现较大增幅。

报告期内,本集团非工程承包板块新签合同额431.871亿元,占新签合同总额的15.43%,同比减少0.59%。其中:勘察设计咨询业务新签合同额57.117亿元,同比减少2.24%;工业制造业务新签合同额51.221亿元,同比减少24.07%;物流与物资贸易业务新签合同额156.954亿元,同比减少10.34%;房地产开发业务新签合同额136.333亿元,同比增长7.16%。工业制造业务新签同比下降的原因是受到春节假期等因素的影响,一季度新签有所波动。

3.2.2 重大诉讼、仲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3.2.3 融资合同模式主要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以上为合并报表范围内项目投资总额超过本集团上年度末经审计净资产10%的项目。

3.2.4 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6年6月21日印发的“证监许可[2016]1337号”批复核准,公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50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分期发行。

报告期内,于2018年3月19日,公司完成2018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发行,发行规模30亿元,票面利率5.56%。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于2018年4月17日,公司完成2018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的发行,发行规模20亿元,票面利率5.23%。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说明

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2017年5月2日,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本集团按照财政部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修订后的金融工具准则,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并按照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的“三分类”方法分类、计量与列报金融工具。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不再执行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本集团按照财政部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修订后的收入准则,按新收入准则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核算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收入。

根据以上会计准则的衔接规定,本集团将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相关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此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本集团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未来经营业绩均无重大影响。财政部如后续出台上述会计准则相关指南或解释公告,公司将重新审阅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及相关重大判断估计的合理性,可能导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影响的披露与2018年一季度财务报表的相应数据存在差异。

详情参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com.hk)和本公司网站(www.crcc.cn)上日期为2018年4月28日的相关公告。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6 重要期后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孟凤朝

日期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186 证券简称:中国铁建 公告编号:临2018—019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4月27日在中国铁建大厦举行,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8年4月13日以书面直接送达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8名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王化成独立董事因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辛定华独立董事代为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孟凤朝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会议议案,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会计准则。此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未来经营业绩均无重大影响。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衔接规定,无需追溯调整比较财务报表数字。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总裁2017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的议案》

同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总裁2017年度绩效考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庄尚标先生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总裁2018年度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

同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对总裁2018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值和考核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庄尚标先生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事宜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事项延长6个月,其他有关债券发行事项的内容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为其参股公司成都城投城建科技有限公司贷款1.5亿元按股权比例提供2,250万元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中国铁建俄罗斯有限公司变更注册地址的议案》

同意将中国铁建俄罗斯有限公司注册地址由“121059,别列日科夫斯卡娅沿河街16A2栋”变更为“所属地:俄罗斯联邦,莫斯科市”,以及其《公司章程》中对应条款的变更。同意授权其总经理杜占辉按程序对俄罗斯《国家统一法人目录》中的相应信息进行修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重组设立中铁建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以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北京铁建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为基础,整合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北京铁城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汇信志勤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两家公司的股权划转至本公司),组建中铁建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

信息公司经营范围:咨询规划设计、信息应用系统开发、信息系统(平台)运维和信息安全运维及信息技术产品应用推广、信息技术业务培训支持等。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中铁建昆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贵州遵义道真至务川高速公路PPP项目投标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铁建昆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和中铁建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中铁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组成联合体参与贵州遵义道真至务川高速公路PPP项目投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186 证券简称:中国铁建 公告编号:临2018—020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4月27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0号中国铁建大厦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4月16日送达,应出席会议监事为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2名,张良才监事因公务无法出席,委托刘正昶监事代为表决。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曹锡锐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议认为: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反映公司2018年一季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监事会作出本决议之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与审议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会议认为:鉴于2017年财政部先后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上5项会计政策均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财政部目前有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未来经营业绩均无重大影响。变更后的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186 证券简称:中国铁建 公告编号:临2018—021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二)2017年5月2日,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三)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不再执行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二、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情况

(一)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公司对现行收入准则会计政策进行调整,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修订后的收入准则,按新收入准则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核算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收入。

(二)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公司对现行金融准则会计政策进行调整,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修订后的金融工具准则,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并按照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的“三分类”方法分类、计量与列报金融工具。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会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编制2018年一季度财务报表时,按照上述准则的相关衔接规定进行处理,调减期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36亿元。

此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未来经营业绩均无重大影响。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衔接规定,无需追溯调整比较财务报表数字。财政部如后续出台上述会计准则相关指南或解释公告,公司将重新审阅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及相关重大判断估计的合理性,可能导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影响的披露与2018年一季度财务报表的相应数据存在差异。

四、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目前有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未来经营业绩均无重大影响。变更后的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186 证券简称:中国铁建 公告编号:临2018—022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对参股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成都城投城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科技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二十三局)拟按股权比例为城投科技公司向其股东之一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下属子公司成都市蓉城管线投资有限公司借款1.5亿元提供2,250万元担保。在本次担保前,公司未对城投科技公司提供过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中铁二十三局按股权比例15%为城投科技公司向其股东之一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下属子公司成都市蓉城管线投资有限公司借款1.5亿元提供2,250万元担保。

该项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成都城投城建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8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金人民币贰亿元整,股东出资及占股分别为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9,000万元占股45%、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出资6,000万元占股30%、成都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出资1,000万元占股5%、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元占股5%、中铁二十三局出资3,000万元占股15%。营业期限:2016年9月8日至永久。公司位于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工业东区龙虎大道2198号,法定代表人张剑斌。经营范围为海绵城市铺装、市政桥梁、市政隧道、地下综合管廊、地铁管片、住宅部品部件等的研发、设计、制造、运输、安装等。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城投科技公司资产总额31,816.69万元,负债12,522.80万元,净资产19,293.89万元,营业收入1,082.80万元,净利润-538.32万元。

截至2018年3月31日,城投科技公司资产总额37,361.04万元,负债18,318.10万元,净资产19,042.94万元,营业收入209.89万元,净利润-242.61万元。

城投科技公司没有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5亿元整,其中中铁二十三局按股权比例提供2,250万元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主合同债务人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借款展期的,保证期间为自展期协议所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该项担保符合下属公司发展需要和整体利益,下属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在可控制范围之内。公司董事会已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审议批准了上述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认为该项担保符合城投科技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有利于业务的正常有序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2018年3月31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181.58亿元,对控股、参股和联营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13.32亿元,本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共194.90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2.15%、0.89%和13.04%。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