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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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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825 公司简称:新华传媒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2017年末总股本1,044,887,8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5,673,317.7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实施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外部因素变动及影响、公司应对措施

1、宏观经济形势

近年来,国内经济形势总体缓中趋稳、稳中向好,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创新对发展的支撑作用增强。经济增长积极性因素增多,但经济运行存在不少突出矛盾和问题,“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仍然是政府经济工作的核心主题。

2、国家及行业政策

近年来,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

2011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正式发布,提出“研究部署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进一步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

2014年8月,中央审议通过《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要遵循新闻传播规律和新兴媒体发展规律,强化互联网思维,坚持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优势互补、一体发展,坚持先进技术为支撑、内容建设为根本,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在内容、渠道、平台、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深度融合,着力打造一批形态多样、手段先进、具有竞争力的新型主流媒体,建成几家拥有强大实力和传播力、公信力、影响力的新型媒体集团,形成立体多样、融合发展的现代传播体系”。

2015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指导意见》,提出“打造一批核心竞争力强的国有或国有控股骨干文化企业,使之成为文化市场的主导力量和文化产业的战略投资者,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强化互联网思维,实现跨媒体、全媒体发展;完善各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加大对社会效益突出的产业项目扶持力度”。

2015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要求文化产业要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加快文化改革发展,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加快媒体数字化建设。

3、税收优惠政策

2013年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根据通知内容,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新华传媒连锁有限公司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解放教育传媒有限公司取得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闵行区分局签发的:编号为3101121501015121的企业所得税优惠事先备案结果通知书,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34号)规定,同意减免企业所得税的申请,免征期为从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人报传媒经营有限公司、上海房报传媒经营有限公司、上海申报传媒经营有限公司和上海晨刊传媒经营有限公司分别取得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税务局签发的:沪税自贸九所备(2015)004号-007号《企业所得税优惠审批结果通知书》,根据财税[2009]3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同意减免企业所得税的申请,免征期限从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4、用户需求

2017年8月,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发布了《2017上海市民阅读状况调查报告》。报告显示,上海市民平均一年阅读6.64本纸质图书(不含教科书和期刊)。相较数字阅读,纸质阅读的吸引力正在回升,每天30分钟阅读渐成主流。引人关注的是,“首选数字阅读”的比例在连续3年上升后首次出现明显下降。今年“首选传统(纸质)阅读”的比例达46.62%,依然高出“首选数字阅读”的比例(21.43%),两者差距扩大为25.19个百分点,这是该差距连续两年缩小以后的首次反弹,纸质读物阅读效果受到了更多认可。

央视市场研究(CTR)媒介智讯于2018年1月发布的《2017年中国广告市场分析报告》显示,中国广告市场在两年连降之后增长4.3%,这主要归因于传统媒体广告的止跌回升,重振了对市场的贡献。电视广告从2016年下降3.7%逆转为2017年增长1.7%,对广告市场增长的影响力从拖后腿,变成了积极拉升。广播广告在2015年下降探底后,连续两年增速加快,2017年增长6.9%。

5、新兴业态

一方面,随着我国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逐步增长、大众文化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国民对文化领域的消费需求迅速增长,带动了“体验业”市场空间加速壮大。另一方面,智能硬件的不断革新和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以数字技术、移动通信技术、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技术,也为消费模式向体验消费时代快速变迁提供了强有力的硬件支撑。

新兴业态无论从视觉感官、氛围营造还是情感共鸣来看,均易直抵消费者内心,聚客效果较好。“商业+文化”的体验式消费已经被证明是一种成功的运营模式,复合书店、特色文化酒吧、文化主题咖啡馆、展览馆、剧场、主题博物馆、创意产品、画廊、医疗、金融、旅行社等一系列的新兴业态冲击着用户视听,改变着过往消费习惯,变迁着传统商业模式。

6、对公司当期和未来发展的具体影响以及公司已经或计划采取的应对措施

伴随着新媒体的不断冲击,以及用户阅读方式和习惯的变迁,传统平面媒体行业面临着广告收入下滑、盈利模式失效等困境。与此同时,互联网技术的进步与智能硬件的升级也加剧着新旧媒体之间的分化。在此背景下,公司经营业务的生存空间被不断压缩,拥抱“互联网”、融合发展已成为媒体改革的首选途径。

站在当前媒体融合发展的新起点,公司将立足传统产业并积极打破与新媒体在机制和形态领域的藩篱,依托于国家政策契机、上海资源优势和行业发展势能,以“互联网+”为契机,深度融合整体转型。在业务形态、商业模式上再造重生,努力实现跨媒体融合发展,力争在激烈的竞争中开创新的局面,向成为综合实力雄厚的大型传媒企业和优质资本平台目标迈进。

(二)行业发展状况、公司行业地位、公司竞争地位等情况

1、行业发展状况

近年来,全球经济延续复苏乏力,国内经济增速预期放缓,文化传媒产业作为撬动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一个重要支点,仍将发挥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作用。国家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频出,力度空前,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的“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文化强国”等,对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完善、繁荣文化产业提出了全新要求,提供了配套政策支持。

新旧媒介融合发展成为大势所趋。以报业、期刊、广播等为代表的传统媒体延续低迷,自媒体、移动App、直播等新兴媒介保持繁荣发展态势。融入互联网全方位推进媒体改革,突破壁垒整合资源,充分运用新技术新手段打造新平台新产品,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建设新型媒体格局和新型传播体系,成为新一轮媒体改革的大势所趋。传统媒体基于自身在内容生产、资源汇聚等方面的独特优势,未来发展仍有较大空间。此外,传媒市场越来越进入细分化发展格局,传统媒体需要重新分析市场、找准自己的突破口。

2、公司行业地位

公司是横跨图书发行和报刊经营两大领域、国内第一家实现上市的文化传媒企业,也是2013年10月全新组建的上海报业集团旗下唯一上市公司和主要资本平台。公司目前已形成图书发行、报刊经营、广告代理、电子商务及传媒投资等业务板块。旗下图书发行业务主体上海新华传媒连锁有限公司是上海地区唯一使用“新华书店”集体商标的企业,拥有位于上海的所有新华书店、书城,图书直营网点逾百家,拥有中小学教材发行权,图书零售总量占上海零售总量的65%以上;公司拥有《新闻晨报》广告经营代理权和《申江服务导报》、《上海学生英文报》等知名报刊的经营权,是上海地区最大的报业传媒经营单位,在沪上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3、公司竞争优势

公司在规模和盈利能力方面均处于上海报业龙头地位。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新华传媒连锁有限公司拥有上海地区的新华书店系统,并占据了上海中小学教材发行市场的绝对份额,竞争力较强。公司取得了上海市幼儿园教材和中专职学校教材的总发行权,教材业务得到了进一步巩固与提升。公司经营的《申江服务导报》在上海消费服务类报纸市场上名列前茅,公司在报刊经营市场上的竞争力较强。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中润解放传媒有限公司在上海市平面媒体广告代理市场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主要业务的经营模式、经营状况以及各业务板块间的协同效应

1、主要业务的经营模式

公司目前主营业务板块分为图书、音像制品、文教用品、报刊广告和其他,其中图书、文教用品和报刊广告构成公司主要的收入和利润来源,其他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是新华连锁其他商品销售收入以及原广告业务延伸后会计分类为其他业务的销售收入。

2、主要业务的经营状况

主营业务收入占比排名前三位的分别是图书、报刊广告和文教用品。图书是公司最主要的传统主营业务,近年来受到数字化图书、网上书店迅猛发展的影响,业务规模增长减缓,但主营业务收入走势基本稳定,在主营业务收入中占比也逐年上升。报刊广告收入主要来源于报纸平面广告代理收入,受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迅速侵蚀传统广告市场的影响,平面广告市场份额整体有所下降,公司广告业务收入也随之下行。公司通过探索创新,重点加强“综合服务+活动营销”的业务能力,延伸了广告板块的主营业务(计入“其他业务收入”),使得报刊广告板块收入在主营业务中占比合理下调。文教用品也是公司传统的主营业务之一,由于文教用品消费对象的特定性以及该业务领域的特殊性,公司文教用品业务收入总体保持平稳。

3、各业务板块间的协同效应

公司主要业务板块之间的专业相关性较强,具有一定的协同效应,有助于公司业务的稳定发展。公司拥有较发达的实体门店系统,能与电子商务业务进行网上和网下的有效互动,有利于公司图书和音像制品发行业务和电子商务业务的发展。公司报刊经营业务与广告代理业务联系紧密,能较好地相互促进。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与行业整体发展状况基本一致。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本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2,716.19万元,同比减少6.39%;实现利润总额4,579.50万元,同比减少5.8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00.99万元,同比减少7.02%;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078.88万元,同比减少40.97%。

截止2017年末,公司总资产389,521.20万元,同比减少1.3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61,955.31万元,同比增加1.15%;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72%,同比减少0.16个百分点。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颁布了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以下简称“准则”)进行了修订。据此,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通知规定的起始日执行。

公司于2017年8月17日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全体董事和监事一致表决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议案毋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准则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同时,企业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反映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1、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1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颁布的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

3、变更前后的公司“会计政策—政府补助”详见下表:

4、会计政策变更生效日期

鉴于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公司自2017年6月12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准则进行调整。

5、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7年6月30日总资产、净资产、2017年1-6月及以前年度损益不产生影响。

详见公司2017年8月19日《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17-021)。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和 “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2018-003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5日向全体董事书面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8年4月26日在上海市威海路755号上海报业大厦3308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8名,实际参会董事8名,其中独立董事王悦女士和林利军先生因工作原因采取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启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其中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17年度总裁工作报告暨2018年度工作计划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其中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其中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独立董事盛雷鸣先生、林利军先生和王悦女士对本议案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情请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18-005)

四、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其中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盛雷鸣先生、林利军先生和王悦女士对本议案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请见《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临2018-006)

五、审议通过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其中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暨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其中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其中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2017年末总股本1,044,887,8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5,673,317.7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实施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4人,其中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启伟、程峰、吴晓晖、李翔回避表决。独立董事盛雷鸣先生、林利军先生和王悦女士对本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函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情请见《关于2018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18-007)

九、审议通过关于确定2017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其中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民币250万元(含财务报告审计190万元和内控审计60万元)作为其2017年度审计工作的业务报酬。

十、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审计机构的议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其中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含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2018年度的审计报酬。

详情请见《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临2018-008)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其中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提名李爽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盛雷鸣先生、林利军先生和王悦女士对本议案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情请见《关于变更董事的公告》(临2018-009)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其中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赵忠森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详情请见《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临2018-010)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高管人员考核的议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其中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盛雷鸣先生、林利军先生和王悦女士对本议案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四、审议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其中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五、审议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其中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六、审议通过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其中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股东大会将听取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其中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其中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18-011)

十九、审议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其中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盛雷鸣先生、林利军先生和王悦女士对本议案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请见《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临2018-012)

二十、审议通过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其中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其中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第一、四、六(仅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七、八、十、十一、十八和十九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第八项议案需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第十八项议案需作为特别决议案审议表决。

详情请见《关于召开 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 2018-013)。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2018-004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5日向全体监事书面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8年4月26日在上海市威海路755号上海报业大厦3308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可女士召集,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监事3人,其中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监事3人,其中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就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7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17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3、在发表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7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同意披露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暨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监事3人,其中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就2017年度财务决算暨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监事会通过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本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本年度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中介审计机构,该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本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审计报告没有解释性说明,无保留意见、否定意见,也没有无法表示意见的情况。

四、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监事3人,其中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就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此次分配预案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盈利水平等因素,此次分配预案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五、审议通过关于高管人员考核的议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监事3人,其中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就关于高管人员考核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2017年度董事会圆满地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及授权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完善,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行为。

六、审议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监事3人,其中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监事3人,其中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会计政策变更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八、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监事3人,其中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此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九、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监事3人,其中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就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3、在发表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同意披露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以上第一、第三、(仅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第四和第八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2018-005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净资产、2017年1-12月及以前年度损益不产生影响。

一、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颁布了财会[2017]30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针对2017年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相关规定,财政部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据此,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通知规定的起始日执行。

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通知》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公司执行上述规定前后的变化情况和影响详见下表: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以及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2018-006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传媒”)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和相关公司的经营现状,为了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2017年度财务报告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如下:

一、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概述

2008年1月1日,公司以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方式并购上海中润解放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润解放”)的同时收购该公司45%的少数股东股权;公司将合并成本大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49,648.17万元确认为商誉,2010、2013和2014年度已分别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600万元、3,300万元和4,000万元。

经测试,2010年度、2013年度和2014年度已分别计提减值1,600万元、3,300万元和4,000万元,减值后的商誉余额为40,748.17万元。

本年末,公司对形成商誉的被投资单位中润解放未来五年经营现金流量进行预测,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媒体差异、代理媒体市场地位、公司规模及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采用的贴现率为13.6%。经测试,本年度拟对其期末商誉增加计提7,700万元减值准备。

二、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计提上述商誉减值准备7,700万元将减少公司2017年度利润总额7,700万元。

三、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合理。且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后,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我们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宜。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发表的意见

公司此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2018-007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交易,不存在损害交易双方利益的行为。该等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和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传媒”或“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启伟、程峰、吴晓晖、李翔回避表决,参加表决的非关联董事4人,其中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盛雷鸣先生、林利军先生和王悦女士对本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函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且关联股东上海报业集团和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二、前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三、本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预计2018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本公司及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法人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按关联交易内容和关联交易方细分的2017年度交易情况和2018年度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上述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与交易的各关联方分别签署有关关联交易协议。

四、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上海报业集团

开办资金:人民币4,910万元;法定代表人:裘新;住所:上海市闵行区都市路4855号;宗旨和业务范围:出版解放日报、支部生活、报刊文摘、上海小说等报刊,出版互联网报纸、互联网杂志、手机出版物。集团2017年末总资产2,578,649.35万元,净资产1,294,058.54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339,645.16万元,净利润-686.4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686.03万元。

上海报业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该集团及其所属单位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2、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6,644万元;法人代表:李翔;住所:上海市徐汇区漕溪北路331号20层;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企业资产管理,图书、报刊、音像制品、文教用品、建材、金属矿产品的批发和零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仓储和国内运输代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会展服务,通信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工艺品、陶瓷制品批发与零售,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咨询。集团2017年末总资产1,033,647.41万元,净资产358,956.61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192,079.27万元,净利润25,314.48万元。

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母公司,因此该公司及其所属单位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新闻报社

开办资金:人民币1,401万元;法定代表人:毛用雄;住所:上海市闵行区都市路4855号;宗旨和业务范围:立足上海,面向全国,报道国内外经济动态,反映改革成果,为工商企业服务。报社2017年末总资产19,057.31万元,净资产5,135.33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16,994.39万元,净利润-3,041.22万元。

新闻报社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报业集团控制的法人,因此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4、上海解放广告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高宝中;住所:上海市闵行区都市路4855号307室;经营范围: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室内外装潢,展览展示服务、物业服务、会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投资咨询(咨询类项目除经纪),企业形象策划。公司2017年末总资产1,952.77万元,净资产736.91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4,559.32万元,净利润-23.38万元。

上海解放广告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报业集团控制的法人,因此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5、上海解放传媒印刷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冯跃忠;住所:上海市灵石路709号8号厂房;经营范围:出版物印前、出版物印刷、出版物印后、包装印刷、其他印刷,印刷技术咨询,仓储,纸张的销售。公司2017年末总资产12,545.84万元,净资产12,432.76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4,960.93万元,净利润38.93万元。

上海解放传媒印刷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报业集团控制的法人,因此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6、上海新融文化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翔;住所:上海市闵行区剑川路951号5幢5层A5005室;经营范围:文化艺术交流与策划,投资咨询(除经纪),知识产权代理(除专利代理),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除展销),市场营销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公司2017年末总资产122,096.36万元,净资产19,689.70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5,986.70万元,净利润5,267.49万元。

上海新融文化产业服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母公司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法人,因此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上海九久读书人文化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750万元;法定代表人:黄育海;住所: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经营范围: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批发、零售、网上发行,文化事业出版咨询服务,会展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各类广告,销售化妆品、电子产品、数码产品、文化用品、工艺品、服装、玩具。公司2017年末总资产13,444.69万元,净资产3,538.07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7,982.11万元,净利润380.98万元。

上海九久读书人文化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过去十二个月内)李爽女士担任董事的法人,因此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8、上海晨昕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黄琼;住所: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968号11号楼603室(实际楼层为5层);经营范围: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会展会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健康咨询(不得从事诊疗活动、心理咨询),商务咨询,健身服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软件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销售健身器材、化妆品、日用百货、一类医疗器械、软件。公司2017年末总资产525.45万元,净资产457.69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531.84万元,净利润2.02万元。

上海晨昕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报业集团控制的法人,因此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9、上海申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法定代表人:戴振雄;住所:上海市闵行区鹤庆路398号41幢4层H4028室;经营范围:资产管理、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咨询类项目除经纪),停车服务、物业服务。公司2017年末总资产5,481.56万元,净资产2,959.88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3,297.43万元,净利润893.35万元。

上海申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报业集团控制的法人,因此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0、上海新华成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7,5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车建兴;住所:上海市闵行区虹井路120弄6号;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投资咨询,物业服务,餐饮企业管理,酒店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日用百货、服装鞋帽、工艺礼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的销售,停车服务。公司2017年末总资产681,173.23万元,净资产39,568.75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385,351.73万元,净利润129,617.82万元。

上海新华成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陈剑峰先生担任董事(过去十二个月内)的法人,因此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1、上海天下一家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淑敏;住所:嘉定区胜辛南路500号2幢1017室;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公司2017年末总资产40,517.75万元,净资产1,993.89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15,996.58万元,净利润117.14万元。

上海天下一家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刘航先生担任董事的法人,因此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2、上海上报传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5,9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程峰;住所:上海市奉贤区海湾镇五四公路4399号41幢229室;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实业投资,资产管理,建筑设备、装饰材料、日用百货、工艺美术品(除文物)、建筑材料的批发、零售,企业管理咨询,停车场经营管理,健身服务,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酒店管理,餐饮企业管理,文化艺术交流策划,机械设备(除特种设备、农业机械)安装、维修,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公司2017年末总资产45,440.14万元,净资产26,946.54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8.96万元。

上海上报传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报业集团控制的法人,因此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五、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已按协议履行,关联方能够按约提供或接受劳务并结算账款。上述关联方均依法持续经营,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形成坏账的风险较小。

六、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的价格由交易双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依据一般商业条款而制定,一般包括市场价和协议价二种。关联交易定价主要依据市场价;如果没有市场价,则按照协议价。

七、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新华传媒的影响

1、交易目的

⑴公司向新华发行集团租赁房产是因为2006年与其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时,考虑到一方面经营网点数量太多,全部进入公司需要比较大的资金,将给公司造成比较大的资金压力,另一方面也由于历史原因,不少房产可能在权属关系上需要进一步梳理,因此,重大资产重组时只有其中一部分房产进入公司体内,其余网点由公司向其租赁并支付适当的租金,并且租期为3-10年,并约定了彼此权利和义务,能够保证公司经营持续经营的需要。

⑵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后,鉴于报刊经营“两分开”的政策要求,公司在报刊经营、广告代理以及报刊发行等业务环节中,与公司的关联单位解放日报报业集团(2013年10月28日与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整合重组并更名为上海报业集团)及其下属单位存在不可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系由双方遵循等价、有偿、公平交易的原则,依据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合法程序并订立相关协议的方式而进行的。

⑶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新置华城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成为上海新华成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天下一家置业有限公司房产销售代理商之一。其代理销售的定价符合独立、公平、合理的市场定价原则。

2、对新华传媒的影响

公司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交易,不存在损害交易双方利益的行为。该等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述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各方以效益最大化、经营效率最优化为基础所做的市场化选择,充分体现了专业协作、优势互补的合作原则。《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决策、回避表决、信息披露的程序做了规定,已有必要的措施和程序保护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八、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预计的本公司及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法人于 2018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确系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活动所需要而产生的商业交易行为,且在可预期的未来几年内将持续发生并不可避免。公司与交易的各关联方分别签署有关关联交易协议,该等协议内容合法、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理,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本次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是合法的,公司关联董事就相关的议案表决进行了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关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出具的事前认可函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2018-008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保持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董事会拟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含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2018年度的审计报酬。

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审计机构的议案》,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其中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下转12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