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银行授信为客户提供买方
信贷担保的公告
(上接118版)
证券代码:603015 证券简称:弘讯科技公告编号:2018-013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银行授信为客户提供买方
信贷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通过银行授信并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情况的概述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解决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的客户的付款问题,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的开展,公司拟与银行(包括但不限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开发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支行,以下统称“合作银行”)开展买方信贷业务。以卖方(即公司)与买方(即客户)签订的购销合同为基础,在卖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条件下,对部分信誉良好的客户采用“卖方担保买方融资”方式销售产品。
公司对买方信贷担保业务实行总余额控制。通过各银行授信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本次总余额为截止本决议作出之日公司对买方信贷担保业务唯一有效总余额额度,其有效期至新的决议作出之日)。前述通过各银行授信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买方信贷业务项下单笔信用业务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
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士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担保总余额不超过6,000万元的范围内具体决定和实施公司对客户的担保,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分割、调整向各银行提供担保的额度;决定对外担保的具体条件并签署相关协议;确定买方信贷结算方式的客户、业务品种、金额、期限等。同时,因通过银行授信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银行作业模式在风险控制的前提下存在操作方式的发展和创新,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士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就单笔买方信贷业务,在风险敞口逐年缩小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其业务期限适当延长,但总期限不超过36个月。
本次担保生效及达到最大规模后,公司累计的担保总余额将不超过6,500万元(其中500万元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东伊雪松机器人设备有限公司提供的授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5.5%。公司开展此项业务的总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及股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开展买方信贷担保业务存在客户还款和逾期担保的风险。为加强对买方信贷业务的风险控制,公司明确了被担保人的条件,并将在内部严格评审、谨慎选择。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为符合如下条件并以信贷结算方式向公司购买产品的客户,具体情况以业务实际发生时为准。
1. 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但不是公司关联法人,且不存在需要终止的情形;
2. 具备借款人资格,且借款及资金投向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银行贷款政策的有关规定;
3. 客户承诺年累计采购公司产品金额不低于一定金额;
4. 客户需满足成立时间的要求,且满足与公司合作期限的要求;
5. 资信较好,资本实力较强,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并且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6. 同意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具有实际承担能力;
7. 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或者可以预见的其他法律风险;
8. 提供的财务资料真实、完整、有效;
9. 已被提供过担保的,应没有发生债权人要求被担保方实际履行连带担保责任的情形。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买方信贷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为准。买方信贷业务实际发生时,公司、合作银行、客户将签署合作协议或保证合同。
四. 董事会意见
2018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银行授信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与客户开展买方信贷业务,有利于公司应收账款的回收与新市场、新客户的开发。通过银行的介入,客户的资金信用将得到明显强化,为回款提供了保障。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本次为采用买方信贷结算方式的客户提供担保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通过各银行授信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是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助于公司开拓市场,提高目标客户的合同履约能力,提高货款的回收效率,通过银行的介入,客户的资金信用将得到明显强化。公司开展此项业务的总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及股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五. 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认为:公司通过银行授信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以及客户关系的拓展与维护,符合上市公司利益,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对公司通过银行授信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事项无异议。具体内容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银行授信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核查意见》。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28,080,160.44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36%。(其中2,017,912.44元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东伊雪松机器人设备有限公司提供的授信担保余额,26,062,248.00元为公司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余额)。
截至2018年3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21,355,371.92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80%。(其中1,734,103.92元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东伊雪松机器人设备有限公司提供的授信担保余额,19,621,268元为公司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余额)。
截至本公告日,买方信贷担保部分,公司已为客户代偿并依法通过诉讼正在实施追偿的金额为15.77万元,该案判决已生效,目前正在执行中。
七.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决议公告;
2、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8年第一次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通过银行授信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15 证券简称:弘讯科技公告编号:2018-014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弘讯科技”)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将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 商誉的形成
2016年5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湾弘讯”)通过其注册于卢森堡的间接子公司TECH EURO S.à.r.l.,(以下简称“Tech”)以6,120,000欧元通过受让Elcomit所持有的EQUIPAGGIAMENTI ELETTRONICI INDUSTRIALI S.P.A(以下简称“意大利EEI公司”)已发行股份及新发行股份共计1,466,250股,交易完成后Tech持有意大利EEI公司股份占发行后股份总数的51%。
有关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公告详见2016年5月10日公司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1)。
公司投资意大利EEI公司5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6,120,000.00欧元,折人民币45,464,868.00元,该股权交易价格与合并日(即2016年4月30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36,495,785.89元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商誉。
2. 商誉测试评估情况
2017年度公司在对因投资意大利EEI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基于谨慎性原则,聘请了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意大利EEI公司的股东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根据上述方法,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EQUIPAGGIAMENTI ELETTRONICI INDUSTRIALI S.P.A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18]213号)。评估基准日2017年12月31日根据收益法意大利EEI公司股东权益价值为5,300,000.00欧元,按评估基准日汇率中间价(100欧元=780.23元人民币)折合人民币为41,352,190.00元,公司持有意大利EEI公司51%股权,预计意大利EEI公司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归属于本公司的可收回金额为21,089,616.90 元。
二、 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参考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18〕213号),预计意大利EEI公司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归属于本公司的可收回金额21,089,616.90 元,低于其账面价值36,315,792.37元,因此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15,226,175.47 元。本次商誉减值准备计提后,相应减少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226,175.47元。
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宜已在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中反映。
三、 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会计政策的稳健、谨慎。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
2.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上述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项,经由2018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司会计政策的稳健、谨慎,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结合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5,226,175.47元,并计入公司2017年度损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4. 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发表的意见
经审核,在审议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时,程序合法。公司此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四、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18〕213号)。
特此公告。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15证券简称:弘讯科技公告编号:2018-015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18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港五路88号办公室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18日
至2018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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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8年4月2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包含所有议案内容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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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登记:若为股东本人参会应提供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若为受托代理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参会登记:若为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会则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参会则应提供参会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股东可以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在来信、邮件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上述材料扫描件或者复印件。电子邮件、传真以股东来电确认收到为准,信函登记以收到的邮戳为准。股东出席会议时需持上述登记材料签到,未列明复印件的应出示原件。
2.登记时间:2017年5月15日9:00-11:00,13:00-16:00。
3.登记地点与联络方式:
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港五路88号二楼会议室
邮编:315800
联系电话:0574-86838286
联系传真:0574-86829287(分机0241)
联系邮箱:info@techmation.com.cn
联系人:李达
六、 其他事项
1、参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
特此公告。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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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