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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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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刘卫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蒲春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倪莹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预付款项较年初数增加79.88%,主要是预付设备款及预存电费增加所致;

2、 其他应收款较年初数增加40.30%,主要是出差备用金及投标保证金增加所致;

3、 长期待摊费用较年初数减少32.25%,主要是子公司新厂房装修费用摊销所致;

4、 其他非流动资产较年初数增加32.44%,主要是预付设备款增加所致;

5、 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数减少35.57%,主要是本年支付2017年终奖金所致;

6、应交税费较年初数增加63.38%,主要是母公司营业收入增加导致的应交增值税增加及1季度所得税增加所致;

7、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39.87%,主要是分、子公司收入下滑导致的费用下降所致;

8、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456.32%,主要是本期外币资产汇率下降导致汇兑损失大幅增加;

9、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175.86%,主要是本年子公司营业收入下降致使应收账款减少后坏账准备冲回所致;

10、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73.28%, 主要是本期理财收入比上年减少所致;

11、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68.66%,主要是本年债务重组收益及政府补贴比上年减少所致;

12、少数股东损益较上年同期较减少55.04%,主要是本年子公司利润比上年减少所致;

13、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30.80%,主要是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贴现金额较大所致;

14、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47.88%,主要是子公司收到的政府补贴增加所致;

15、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年同期减少52.78%,主要是支付的增值税及附加比上年减少所致;

16、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61.88%, 主要是2017年大额中信银行理财的本金收回所致;

17、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74.59% ,主要是2017年中信银行理财收益影响所致;

18、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34.94%,主要是本年固定资产投入增加所致;

19、投资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69.99%,主要是2017年支付大额中信银行理财本金所致;

20、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2,000万元,主要是子公司归还银行贷款所致;

21、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96.44%,主要是子公司支付借款利息增加所致。

四、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8年2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2018年3月7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截止2018年4月27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尚未买入相关股票。

五、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六、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卫东

日期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353 证券简称:旭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9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刘卫东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第八届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刘卫东先生的辞职自其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至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熊尚荣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聘任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

熊尚荣 男 1971年1月出生,汉族,湖南湘潭人,本科学历,会计师,历任成都银河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兼任银晨网讯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成都银河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北极星云空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证券代码:600353 证券简称:旭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20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8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直接送达的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

(五)本次会议由刘卫东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的议案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的议案》。鉴于刘卫东先生因工作变动已向公司董事会辞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职务。董事会同意聘任熊尚荣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期满。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公告的《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的公告》(2018-019)。

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聘任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推荐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推荐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推荐刘卫东、张纯、谷加生、崔伟、罗学军、袁博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1)。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推荐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推荐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推荐叶伯健、张锡海、何俊佳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2)。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将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材料报送至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将该议案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管理制度》。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管理制度》。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公告《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8-022)

特此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刘卫东 男 1970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曾先后在湖北华新水泥集团公司学校从事教育培训工作,在深圳麟奇商务策划有限公司从事项目投资分析工作并担任项目部经理,在广东新的科技集团公司投资部从事项目投资工作,曾作为项目经理组织论证并实施多项集团重大投资项目,在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董事、董事长。

张 纯 男 1964年3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1999年11月至2004年10月在捷利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部经理;2005年4月至12月在广东新的集团公司任财务部经理;2006年1月至2018年2月在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部部长;2012年2月至2018年1月任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2018年1月至今任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谷加生 男 1964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83年至1999年在中央直属企业湖南省涟邵矿务局(现为湖南省涟邵煤业集团)工作,历任财务副科长、审计科长、检察室主任;1999年至2000年在广东德正会计师事务所工作;2000年至今在广东新的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任审计部长;2006年至2008年3月任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08年3月至2012年2月任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2012年2月至今任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崔 伟 男 1962年9月出生,重庆万县人,硕士,高级工程师,1997年开始享受成都市专家津贴。1983年8月到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工作,至1993年10月历任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二车间技术员、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993年10月至1998年12月任公司开关管分厂副厂长、厂长; 1998年12月至2000年5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并先后兼任开关管分厂厂长和公司电器厂(分公司)厂长;2000年5月至2003年5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公司电器厂(分公司)厂长;2003年5月至2005年12月任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公司营销工作;2006年1月至2007年6月任公司开关管事业部副总经理,负责营销;2007年7月至2018年3月任公司开关管事业部总经理;2009年5月至今任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罗学军 男 1976年1月生,汉族,重庆江津人,中共党员,1998年7月参加工作,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毕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学位。1994年9月至1998年7月西南财经大学经济系国际金融专业学习,获经济学学士学位;1998年8月至2001年8月在建设银行成都第二支行科技处工作;2001年9月至2002年8月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副经理;2002年9月至2005年1月在西南财经大学企业工商管理专业学习,获管理学硕士学位 ;2005年2月至2012年1月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副经理、经理;2012年2月至2014年3月任成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管理部主管;2013年12月至今兼任成都金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3月至今兼任成都金控典当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4月至2017年3月任成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2017年3月至今任成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管理部部长;2017年7月至今任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6月至今任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袁 博 男 1968年10月23日出生,汉族,四川南充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90年7月毕业于四川师范学院中文系专科, 2005年6月取得四川大学法律本科毕业证书。1996年10月考取经济师资格,1999年10月考取律师资格。1990年7月至2001年12月期间,在广元市黄家沟煤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先后任宣传干事、团委副书记、分厂厂长、副总经理、公司董事、党委委员。多次被本企业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还被主管机关广元市重工业局评为本系统先进工作者,所分管的部门被评为先进集体。2002年1月至2008年4月在四川世正律师事务所任执业律师。2008年5月8日进入鼎立公司,历任资产管理员、部门副经理、部门经理。2015年6月至今任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附件2:

叶伯健 男 1971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学硕士,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国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中国注册土地估价师、会计师,先后在广东资产评估公司、广东大正联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从事资产评估、财务咨询工作,现任广东财兴资产评估与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总经理、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张锡海 男 1954年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中山大学哲学系、中山大学法律系毕业。现任合伙人,高级律师,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广州仲裁委、肇庆仲裁委仲裁员,广东省共青团青少年基金委员会监事。1981年开始一直从事律师业务,律师管理工作,曾担任广东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副处长,广东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广州律师协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副主任,广东律师协会证券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东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现为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主任职务。1993年首批被司法部、中国证监会授予从事证券业务资格。

何俊佳 男 1968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博士,教授。1986年9月入华中理工大学电力系本科就读。1990年9月入华中理工大学电力系攻读硕士研究生。1992年9月入华中理工大学电力系攻读博士研究生。1995年获得华中理工大学电力系博士学位。1995年7月至1997年6月在华中理工大学工学电力系任讲师,1997年7月至1999年9月在华中理工大学电力系任副教授。1999年10月至2001年9月在日本名古屋大学工学部松村研究室开展博士后研究。2001年11月至今在华中科技大学电气学院任教授。

证券代码:600353 证券简称:旭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21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8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直接送达的方式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吴志强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1、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关于推荐第九届监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推荐黄生堂、田志强为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

此议案尚需提请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简历

黄生堂 男 1963年出生,大学文化,经济师。1983年9月至1985年6月秦皇岛煤炭干部管理学校计划专业毕业在湖南涟邵集团参加工作;1987年10月获湖南财经学院经济学专业自考大学文凭;1989年3月至9月参加全国首批企业内审人员培训结业;1985年7月至2003年10月在湖南涟邵集团任财务主管、审计科长等职;2003年10月至2004年9月任湖南乐口实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4年10月至今历任新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主管、审计科长,现任新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长、工程预算部长;2011年3月至今任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田志强 男 1973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1996年毕业于西安工业大学(原西安工业学院)机械电子工程专业,2006年获电子科技大学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工程硕士;1996年7月至2002年10月任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一分厂技术员,技术组组长;2002年10月至2005年12月任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开关管总装分厂副厂长;2006年1月至今任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开关管事业部技术部部长、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开关管分中心主任、开关管事业部副总经理;2013年至今我任成都市科技青年联合会委员;2011年3月至今任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0353   证券简称:旭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2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29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新都区新都镇新工大道318号旭光股份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29日

至2018年5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3、4、5、6、7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8年2月14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09);议案2已经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8年2月14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10);议案8、9、11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8年4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21);议案10经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8年4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22)。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7、8、9、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会议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持有的证件: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委托人股东账户;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加盖法人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出席人身份证。

2、登记手续及方法: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应持上述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成都地区以外的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3、登记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镇新工大道318号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4、登记时间:2018年5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

六、 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28-83967182

传 真:028-83967187

邮 编:610500

联 系 人:晋晓丽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0353 公司简称:旭光股份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