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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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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郭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荣建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珊珊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利息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按期计提定期存款利息,本期末未到银行付息期限;

(2)其他流动资产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期末增值税留抵税额较期初增加;

(3)工程物资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增加工程项目所需设备和材料的采购;

(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归还到期的融资租赁款项。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光伏玻璃、天然气等主要产品销量较上年同期增加;

(2)财务费用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受汇率波动影响,本期汇兑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

(3)投资收益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河南省海川电子玻璃有限公司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期销售收入增加,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流入增加;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购建固定资产等现金流出较上年同期减少;(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归还融资租赁款及存出保证金等现金流出较上年同期增加。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起诉新中原玻璃事项

公司为与郑州新中原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张洪海(公司收购海川电子玻璃20%股权的交易对手方)在超薄电子玻璃相关业务方面开展后续合作,拟向郑州新中原玻璃提供1.5亿元委托贷款,委托贷款期限为1年;贷款年利率为6.16%;按季付息,于每季度末月20日支付。新中原玻璃控股股东张洪海以其所持有的海川电子31%股权为该委托贷款提供担保,并且张洪海为该委托贷款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详见公司2015年3月3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临时公告相关内容)。

公司为防范风险,根据新中原玻璃财务状况及担保情况,分批向其提供委托贷款,2015年3月,公司向新中原玻璃发放了2,000万元委托贷款,张洪海以其持有的海川电子31%股权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新中原玻璃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第二季度利息,公司停止向其继续发放剩余1.3亿元委托贷款。为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2015年8月,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新中原玻璃按照已签订的《委托贷款合同》约定偿还全部已发放的贷款本金、利息或其他应付款项,要求处置抵押物,保全公司权益。

2016年3月,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件。2016年4月,公司收到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郑州高新区法院”)民事判决书,判决我公司胜诉。张洪海不服该案一审判决,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期间,2016年9月,上诉人张洪海自愿申请撤回上诉,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予以准许,并下发了民事裁定书,准许上诉人张洪海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该民事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郑州高新区法院在2016年10月受理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后,于2016年11月19日出具执行裁定书,并轮候冻结张洪海持有海川电子31%股权。依照法律相关规定,郑州高新区法院无法直接进行强制执行,应由首先查封法院进行执行处置,我公司拥有海川电子31%股权优先受偿权。公司积极协调相关方推进执行处置进程,了解到首封法院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并于2018年4月15日依法向张洪海等15家个人及单位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评估拍卖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公司将持续关注该案件执行事宜,并继续通过积极协调法院推进案件执行进程等举措维护公司权益。

2.起诉贵金属事项

公司将部分贵金属交由上海贵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贵鑫”)进行提纯加工,上海贵鑫以其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企业股权、相关不动产为公司贵金属提供了抵质押担保和连带责任保证,并为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因上海贵鑫未按时交付为公司进行提纯加工的全部贵金属,2018年3月,公司就与上海贵鑫加工合同纠纷案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收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受理通知书》(详见公司2018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时公告)。该事项如有最新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安彩液晶完成清算注销工作

本报告期,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彩液晶显示器件有限责任公司完成清算注销工作(详见公司2018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时公告)。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郭辉

日期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07 证券简称: 安彩高科 编号:临2018—017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4月17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采用通讯方式举行,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阅,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单独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单独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三、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因个人工作原因,李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股东富鼎电子科技(嘉善)有限公司推荐张仁维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

张仁维,男,1965年生,东吴大学企业管理硕士,曾任裕隆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下台文针织有限公司财务主管;长春石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现任富士康科技集团协理职务,富士康科技集团华东地区财务负责人。

张仁维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四、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单独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07 证券简称: 安彩高科 编号:临2018—018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4月17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采用通讯方式举行,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审议,发表了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结合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就该事项事先征得了保荐机构同意,相关决策程序规范、合法、有效,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单独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因个人工作原因,公司监事胡莺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股东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推荐陈琢先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

陈琢,男,1983年出生,工程管理专业学士学位,毕业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中共预备党员。2007年至今在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工作,现任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资产运营中心总监。

陈琢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07 证券简称: 安彩高科 编号:临2018—019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季度光伏玻璃业务

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分行业信息披露指引《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一号——光伏》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光伏玻璃业务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07 证券简称: 安彩高科 编号:临2018—020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4月26日,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彩高科”或“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35号)核准,公司于2013年5月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2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4.0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0,75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99,250万元。2013年5月7日,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募集资金出具了《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勤信验字〔2013〕第27号)验证确认,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该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二、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情况

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99,250万元,按照原募集资金用途,计划使用20,0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使用37,05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42,200万元建设1440万平米电子信息显示超薄玻璃基板项目(以下简称“超薄玻璃项目”或“原募投项目”)。

按照募集资金用途,公司2013年使用募集资金20,0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使用募集资金37,04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2014年使用募集资金1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另外,公司使用5,391.10万元置换了预先投入超薄玻璃项目的自筹资金。

2013年10月,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薄玻璃项目变更为日处理50万立方米天然气液化工厂项目(以下简称“液化工厂项目”),变更的募集资金投向金额为27,227.90万元,占原募投项目拟使用资金额的64.52%,占总筹资额的27.43%,加上前期以募集资金5,391.1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原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利用原募投项目募集资金32,619万元,剩余9,581万元募集资金暂未确定用途。

2016年1月29日和2016年2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向控股子公司河南安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彩能源”)增资1亿元,由安彩能源组织实施安彩能源西气东输豫北支线与中石化榆济线对接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榆济线对接工程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该项目使用募集资金9,581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6年2月2日、2月19日、8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6年5月11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批准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9,799万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2016年6月7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批准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9,000万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该资金已于2016年12月2日全部归还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2016年12月29日,董事会通过安彩能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2017年4月26日,公司将2016年5月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的募集资金9,799万元归还至募资金专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2017年4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批准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9,000万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7年12月27日,安彩能源将2016年12月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的募集资金8,000万元归还至募资金专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2017年12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批准安彩能源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2013年到位募集资金募投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80,373.40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2,347.23万元。

2018年4月24日,公司将2017年4月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的募集资金9,000万元归还至募资金专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及审议程序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促进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经营相关资金周转,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使用上述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进度及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及时、足额地归还上述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核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监管规定。使用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经营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结合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就该事项事先征得了保荐机构同意,相关决策程序规范、合法、有效,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3、保荐机构意见

安彩高科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鉴于上述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安彩高科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安彩高科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安彩高科独立董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07 证券简称: 安彩高科 编号:临2018—021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8年4月26日,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在为公司进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表现出较高的业务水准和专业素养。从公司审计工作持续性和完整性角度考虑,拟续聘中勤万信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中勤万信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其在为本公司提供2017年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过程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完整性,同意续聘中勤万信担任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07 证券简称:安彩高科 编号:临2018—022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3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及《2017年年度报告》,经核查,公司对《2017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修订,现将有关更正事项公告如下:

原披露内容为:

第四节、二、(一)主营业务分析(4).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14,483.27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51%;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现更正为: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05,611.77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65%;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上述更正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无影响,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更正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敬请查阅。公司就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07 证券简称:安彩高科 公告编号:2018-023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25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河南省安阳市中州路南段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25日

至2018年5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9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3、4、6、7、8、10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1、13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2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10日、2018年4月28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

2018年5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二)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等持股证明资料;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等持股证明资料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等持股证明资料,信函上请注明“安彩高科股东大会”字样。

4、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三) 登记地点

河南省安阳市中州路南段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六、 其他事项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会期半天,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二) 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 联系方式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中州路南段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邮政编码:455000 联系电话:0372—3732533

传真:0372—3938035 联系人:杨冬英、朱玉红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安彩高科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0207 公司简称:安彩高科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