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韩广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文晖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谭文晖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表
■
2. 利润表
■
3. 现金流量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因公司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已于 2018年1月15日起停牌,详见公司2018年1月13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2018-005)。
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该事项对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详见公司2018年1月20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2018-008)。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2018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详见2018年4月14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司相关公告。
2018年4月25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38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进行了审阅,需要公司就相关问题作进一步说明和补充披露,并进行书面回复。详见2018年4月26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司相关公告。
截至目前,公司正积极按照问询函的要求逐一落实相关回复,争取尽快将回复文件报送至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回复期间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二、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进展情况
2017年8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17年8月24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9日、2017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
截至2017年12月25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华澳·臻智70号-维力医疗第一期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在二级市场累计买入本公司股票6,872,108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436%,成交金额为人民币143,563,143.63元,成交均价约为人民币20.89元/股。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上述购买的股票按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自公告日起12个月。
报告期内,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额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未发生变化。
截至目前,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的股票仍处于锁定期。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韩广源
日期 2018年4月27日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309 公司简称:维力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