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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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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伟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伟斌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 2015年,公司提出了拟退出房地产行业的计划,该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披露的公告《浙江广厦关于拟退出房地产行业的公告》(临2015-036)。

根据此计划,公司已于2015年度出售通和置业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浙江暄竺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杭州东方文化园景观房产有限公司7%股权;2016年出售广厦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44.45%股权、浙江雍竺实业有限公司51%的股权、浙江广厦东金投资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相关交易的资产过户及工商变更手续已分别于当年完成。

截止本报告期末,上述交易中除雍竺实业的交易尚有未支付股权转让款23,837.05万元外,其余交易的股权转让款已按协议约定支付完毕。按照协议约定,广厦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应在2018年8月18日前将雍竺实业股权转让尾款及相应利息支付完毕。

3.2.2 公司正在筹划向控股股东或其他第三方出售子公司浙江天都实业有限公司股权的重大事项,经初步测算,该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4月2日起停牌。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组织中介机构进行相关的审计、评估等工作。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以下无正文,为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签字页)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8-027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31日披露了《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临2018-021号),公司筹划向控股股东或其他第三方出售子公司浙江天都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都实业”)股权的重大事项,经初步测算,该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由于尚处于论证阶段,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4月2日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2、临2018-023、临2018-025)。

停牌后,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组织中介机构开展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等规则要求,公司现将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

本次重组交易对方为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控股”),本次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方式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方式为出售资产,公司向广厦控股出售全资子公司天都实业100%的股权,交易支付的方式为现金支付。

(三)标的资产的行业类型

公司拟出售的标的资产为天都实业100%股权,天都实业所属行业为房地产开发行业。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工作进展情况

(一)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包括商议重组方案、交易方式等具体事项,现各方正处于进一步协商沟通阶段。

(二)公司已初步确定拟聘任的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并已组织各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目前各项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开展中。

(三)公司已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三、无法按期复牌的具体原因

由于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工作较多,公司需要就交易方案的细节与交易对方进一步沟通与协商,同时各相关中介机构的工作也正在开展,尚未最终完成。因此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特申请公司股票延期复牌。

四、预计继续停牌时间

为保证信息公平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8年5月2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

五、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仅为相关各方初步论证的框架性方案,具体重组方案、交易方式等细节尚未最终确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为《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公司代码:600052 公司简称:浙江广厦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