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97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德创环保2017年度对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具体使用情况与信息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人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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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年产10,000立方米高性能烟气脱氮(脱硝)催化剂产业化和燃煤锅炉微细粉尘减排装备及配套装置产业化项目尚处于建设期间,暂时未产生效益。
证券代码:603177 证券简称:德创环保 公告编号:2018-016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
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
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组织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07号)核准,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5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8,18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701.2万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478.8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7)20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司规则(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闲置资金(其中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相关事项如下: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最高额度为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2,000万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购买的理财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4、资金来源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
5、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6、实施方式
上述投资理财事项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7、本次投资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截至目前,公司的投资理财余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
8、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短期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2、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4、公司监事会将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安全性高、风险低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周转需要。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及2,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2,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性投资。
2、监事会的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及2,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及2,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及2,00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77 证券简称:德创环保 公告编号:2018-017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
情况及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对关联方也不会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8年4月26日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审议相关议案时,对议案中涉及需回避的事项予以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经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与控股股东公司和参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其交易定价方式和定价依据客观、公允,内容和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交易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对公司独立运行产生影响。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严格履行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对本议案无异议。
(二)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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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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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绍兴德能防火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绍兴德能防火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能防火”)
法人代表:金猛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绍兴市袍江工业区(上窑村路口)
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目前主要从事投资管理。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德能防火总资产5,715.32万元,净资产5,047.79万元,营业收入0.00元,净利润865.77万元。
2、关联关系说明
德能防火持有本公司44.38%的股份,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浙江天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天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创环境”)
法人代表:李兵成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煤山镇白岘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叁仟捌佰万元整
经营范围:大型烟气净化装备及配件生产、销售,电厂辅机设备、备品备件生产技术的研发、转让及技术服务,电厂辅机设备、备品备件销售;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天创环境总资产9,128.62万元,净资产4,765.13万元,营业收入6,503.33万元,净利润154.28万元。
2、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持有天创环境40%的股份,是天创环境的参股股东,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浙江德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升新能源”)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德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黄浙军
企业类型: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或私营性质企业控股)
注册地: 浙江省绍兴滨海新城沥海镇马欢路398号科创园D幢109室
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三元锂电池及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德升新能源总资产4,832.28万元,净资产4,794.26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205.74万元。
2、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德升新能源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所控制,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德能防火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是厂房租赁。预计租期不超过一年,租金参照同地段类似厂房的市场租赁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
公司与天创环境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是提供加工服务和出售商品。该等加工服务费和出售商品售价将参照市场上同类业务的市场化费率进行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
公司与德升新能源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是出售商品和服务。该出售商品和服务的售价将参照市场上同类业务的市场化费率进行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对关联方也不会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77 证券简称:德创环保 公告编号:2018-018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将部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的资产处置损益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2018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上述通知,公司调整了财务报表列报,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调减2016年度营业外支出2,782.30元,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 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77 证券简称:德创环保 公告编号:2018-019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季度环保行业经营性信息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报告期内(2018年1-3月)公司新增订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订单金额为31,336.04万元,按公司业务板块划分如下:
1、脱硫设备类订单新增1,627.75万元;
2、脱硝催化剂类订单新增4,112.36万元;
3、除尘设备类订单新增5,060.00万元;
4、烟气治理工程类订单新增20,287.00万元;
5、其他设备类订单新增248.93万。
二、公司在手订单情况及订单状态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手待执行订单金额共计41,795.58万元,按公司业务板块划分如下:
1、脱硫设备类待执行订单5,651.14万元;
2、脱硝催化剂类待执行订单4,315.41万元;
3、除尘设备类待执行订单9,478.00万元;
4、烟气治理工程类待执行订单22,094.30万元;
5、其他设备类订单256.73万。
特此公告。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