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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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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何志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在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素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87号):(1)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出版物在出版环节按该文件规定类别对增值税分别实行100%先征后退和50%先征后退政策,本公司出版环节可据此享受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2)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本公司图书批发、零售环节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鉴于该项优惠政策已于2017年12月31日到期,且有关增值税优惠政策的新文件尚未出台,于本期间,本公司按照不继续享受增值税免征优惠政策向主管税务局申报纳税和进行会计核算。但不排除政府为了继续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出台新的增值税优惠政策,本公司继续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的可能。

2017年一季度,公司因享受增值税免税优惠政策带来的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1.50亿元和0.41亿元。今年一季度,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85亿元,较去年同期15.47亿元增长2.46%;实现净利润1.72亿元,较去年同期1.84亿元下降6.22%。若剔除2017年一季度增值税免税因素后进行同口径比较,本报告期营业收入实际同比增长1.88亿元,增幅13.49%;净利润同比增长0.30亿元,增幅20.93%。

成都银行于2018年1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价人民币6.99元/股。本公司持有成都银行8,000万股,对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截至2018年3月31日,其公允价值变动为收益5.82亿元,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成都市华盛(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于2018年1月11日全部解除了质押。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2017年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分别是《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本公司将首次执行的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本准则实施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实施日所在年度报告期间其他综合收益,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公司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将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不能转入当期损益。财政部如后续出台上述会计准则相关指南或解释公告,公司将重新审阅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及相关重大判断估计的合理性,可能导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影响的披露与2018年一季度财务报表的相应数据存在差异。

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利润表相关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现金流量表相关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志勇

日期-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811 证券简称:新华文轩 公告编号:2018-011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新闻出版》的相关规定,现将2018年第一季度主要业务板块经营数据概况公告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业务板块说明:

出版业务涵盖了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及数字产品等出版物出版、印刷服务及物资供应等业务。

发行业务涵盖了向学校和学生发行教材及助学类读物,提供中小学教育信息化服务,出版物的零售、分销及互联网销售业务等。

教育服务业务包括本集团向学校和学生发行教材及助学类读物,以及向中小学校提供中小学教育信息化服务。

零售业务包括门店零售业务、团购业务等。

特此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公司代码:601811 公司简称:新华文轩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