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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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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38版)

2.坏账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金融工具的减值准则,本集团年末对应收科目按照款项性质及回收风险计提坏账准备,合计计提40,091,494.58元。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金融工具的减值准则,经清查,本公司之子公司西安民百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9.6%的四川杨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效益不乐观,故对其计提减值准备2,096,000.00元。

4.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本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为176,781.79元。

5.贷款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金融工具的减值准则,本集团年末对贷款进行清查,按照已逾期账龄区分风险类型确定坏账计提比例,本年计提贷款减值准备3,036,244.36元。

贷款减值准备计提明细表

单位:元

6.其他

经清查,本集团本年度其他资产未发生减值迹象。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本集团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综上,本集团本年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189,563,393.39元、坏账准备40,091,494.58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2,096,000.00元、存货跌价准备176,781.79元,贷款减值准备3,036,244.36元,合计减少2017 年合并净利润 234,963,914.12元,减少公司 2017 年末合并股东权益234,963,914.12元。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公司股东提供更加可靠、准确会计信息,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17年度经营成果,有助于为公司股东提供更加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为公司股东提供更加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

㈠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㈡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㈢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0564 股票简称:供销大集 公告编号:2018-037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和《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日期

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规定的施行日期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依照《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规定的施行日期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并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三)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和《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规定执行。

其他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规定,对企业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进行了规范,并规定企业对该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按照《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公司采用修订后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在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持有待售资产”项目和“持有待售负债”项目,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其他收益”、“持续经营利润”、“终止经营利润”项目。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本公司相应追溯重述了比较报表。对于本公司合并利润表与利润表列报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项目的增加和调整,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和《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公司股东提供更加可靠、准确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和《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和《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㈠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㈡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㈢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0564 股票简称:供销大集 公告编号:2018-038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申请与控股子公司互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供销大集”或“公司”)及供销大集控股子公司为共享金融机构授信资源,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满足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在各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融资安排的基础上,经综合平衡后,提请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各控股子公司、以及各控股子公司之间互保额度。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与控股子公司互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提请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各控股子公司、以及各控股子公司之间的互保额度为153.88亿元(本互保额度包括现有互保、原有互保的展期或者续保及新增互保),其中公司对子公司担保40.38亿元,子公司对公司担保26亿元,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87.5亿元。提请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供销大集及供销大集各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办理额度内互保及互保调剂事项的具体相关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或股东大会决议。授权期限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与各控股子公司、以及各控股子公司之间互保明细表

单位:万元

二、控股子公司情况及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介绍

公司发生互保的控股子公司情况如下表,各控股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为各自合并报表口径数据。

■■

三、担保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公司、上述控股子公司、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8年3月31日,供销大集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签订担保协议涉及金额为66,031.4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7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17%。

供销大集对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金额为56,031.4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84%。

供销大集控股子公司向供销大集提供担保签订担保协议涉及金额为176,000.00万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160,390万元。

供销大集控股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签订担保协议涉及金额为356,500万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334,773.12万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其他方提供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互保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与控股子公司的互保事项有助于促进公司筹措资金和资金良性循环,属公司经营发展合理需求。担保事项为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的互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互保事项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还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董事会相关意见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确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互保额度,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的担保资源,解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需求,可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提高公司决策效率,促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展,有益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公司进行互保的公司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充分了解各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决策各控股子公司的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能够掌握与监控其资金流向和财务变化情况,公司可以定期和不定期的对其实施内部审计,以防范和控制风险。

根据深交所对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要求,控制担保风险。公司为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时,应要求提供反担保,公司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时,应要求其他股东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在担保对象之间调剂可用担保额度时,严格遵守调剂担保额度、调剂对象等的要求。

七、备查文件目录

㈠董事会决议

㈡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0564 股票简称:供销大集 公告编号:2018-039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供销大集”或“公司”)及供销大集控股子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开展委托理财业务。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额度不超过48亿元,授权由供销大集及供销大集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和决定办理额度内委托理财的具体文件及相关具体事宜,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授权期限为董事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日的12个月内。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1.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与收益相对固定的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金额

使用合计不超过48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此额度可滚动使用,即: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投资总余额不得超过48亿元。

3.投资方式

公司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短期低风险投资理财,参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公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及基金公司固定收益类产品等。

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闲置资金,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

4.投资期限

每笔委托理财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5.相关具体授权

提请董事会授权由供销大集及供销大集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和决定办理额度内委托理财的具体文件及相关具体事宜,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授权期限为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日的12个月内。

三、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的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四、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依据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委托理财所选择的银行集合理财计划、信托公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及基金公司类固定收益类产品等,投资方向均为低风险产品。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并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

六、风险控制

公司已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的权限、审核流程、报告制度、受托方选择、日常监控与核查、责任追究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就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关于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制定了专门的《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用于投资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等风险可控产品,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风险较低,收益相对稳定。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

八、备查文件

㈠董事会决议

㈡独立董事意见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