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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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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17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2018-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81版)

(三) 投资成都壹千零壹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相关情况

1、 投资成都壹千零壹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背景等基本情况

成都壹千零壹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专注于电子商务搜索引擎研发,旗下主要产品“买么”是一款涵盖各大知名购物平台商品信息,为用户提供全方位网购服务的管家式购物指南APP,当时累计用户数超过20万,日均访问量超过6,000。双方合作后,“买么”将成为当时速递易4,500万用户的网购助手,为用户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基于业务协同效应,出于公司业务发展,完善公司业务板块的需要。基于前述考虑,根据公司于2016年12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采用增资和受让老股的形式以人民币420万元取得壹千零壹夜30%的股权。

2、 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是否达到投资预期收益

由于市场环境变化,“买么”商业模式未能持续有效验证,壹千零壹夜出现大额亏损,在未找到投资方的情况下,其董事会于2017年11月决定不再继续经营。公司基于前述原因在2017年度对投资壹千零壹夜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其他应收款分别计提减值准备1,304,576.18元和542,766.00元,加上按照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损益-2,895,423.82元,合计相应减少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42,766.00元,壹千零壹夜未能达到投资预期。

3、 未来的发展规划

目前壹千零壹夜业务处于停滞状态,其已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未来发展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四) 投资成都玖泰创业投资中心相关情况

1、 投资成都玖泰创业投资中心背景等基本情况

在党中央、国务院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军民融合”的时代背景下,根据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基金的文件要求,根据公司于2016年7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与四川昆仑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仑发展”)等发起设立成都玖泰创业投资中心(以下简称“玖泰基金”),计划出资规模为2.5亿元,其中公司计划出资5,000万元,目前公司实际出资500万元,其余合伙人尚未出资到位。该基金投资方向定位于电子信息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和互联网创新等领域创业项目。

2、 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是否达到投资预期收益

由于玖泰基金暂未按计划足额筹集资金,同时由于报告期内未有优质投资标的,该基金暂未对外投资,因而未对公司2017年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3、 未来的发展规划

玖泰基金在资金到位的前提下,未来将继续围绕公司战略方向和产业链,积极挖掘具有发展前景的优质标的,为公司增加投资收益。

(五) 投资四川昆仑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相关情况

1、 投资四川昆仑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背景等基本情况

公司投资昆仑发展是基于与其共同参与发起设立玖泰基金的考虑,昆仑发展作为玖泰基金唯一管理人负责该基金的日常运营与管理。根据公司于2016年7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以100万元受让成都昆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昆仑发展20%股权。投资昆仑发展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基金管理人的专业投资团队和风险控制体系,增强公司投资能力,有效过滤标的项目潜在风险。

2、 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是否达到投资预期收益

昆仑发展成立以来紧紧围绕政府专项基金、股权投资基金以及上市公司产业链基金和投资顾问服务等方面开展业务,旗下已管理多只基金。2017年投资昆仑发展影响公司经营业绩-297,603.78元。目前投资昆仑发展基本达到投资预期。

3、 未来的发展规划

昆仑发展未来将坚持围绕政府项目和上市公司产业链项目为主要业务方向,明确定位,树立行业品牌,引进战略性股东实施增资扩股,整合股东资源,做大基金管理规模。

十一、 报告期期末,你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184.5万元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请你公司补充说明所涉及各项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应收账款所涉及客户的情况、上一报告期期末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并说明上一报告期期末计提是否充分。请你公司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出具专业意见。

回复:

(一) 各项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情况及计提充分性

报告期末,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在会计期末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通过对各类资产可变现净值或可收回金额进行合理评估,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公司上一会计期末计提坏账准备充分。

1、 报告期末,公司对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损失184.5万元,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应收账款所涉及客户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公司无新增单项计提坏账准备事项。上述合计1,854,997.73元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系以前年度产生,本报告期末尚未达到核销条件,故仍在公司账面列示。

2、 上一报告期期末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二) 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上述减值准备的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上一会计期末计提坏账准备充分。

十二、 报告期末,你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2.1亿元,请补充披露上述款项的主要对象和形成原因,并结合会计政策说明计提坏账准备的充分性和合理性。请你公司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出具专业意见。

回复:

(一) 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账款212,971,853.69元,其主要对象、形成原因、计提坏账相关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1:公司分别于2017年7月6日和2017年7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出售相关议案,同意将公司持有的原全资子公司成都我来啦的部分股权转让给中邮资本、浙江驿宝和亚东北辰,同时中邮资本、驿宝网络、亚东北辰认购成都我来啦部分新增注册资本。交易完成后,成都我来啦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22,222,222元,其中公司持有成都我来啦34%股权,中邮资本持有成都我来啦50%股权,驿宝网络持有成都我来啦10%股权,亚东北辰持有成都我来啦6%股权。截止目前,前述股权转让款已全部收到。

*2:根据与成都鑫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售房合同,公司销售房屋5-1-1-102及5-1-2-202,总价款6,956,458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已收款4,173,875元,剩余2,782,583元尚未收到。

*3:根据与四川绵阳鼎鑫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签订售房合同,公司销售房屋5栋3单元6层1号、2号、3号,总价款6,858,152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已收款4,729,760元,剩余2,128,392元尚未收到。

*4:金惠家社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房屋租赁款666,813.60元尚未收到。

*5:承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BPO项目缴纳的履约保证金300,000.00元,尚未退回。

*6:承接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BPO项目缴纳的履约保证金500,000.00元,尚未退回。

*7:承接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BPO项目缴纳的履约保证金439,700.00元,尚未退回。

*8:根据与四川省鲲鹏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售房合同,公司销售房屋5栋3单元4层01号,总价款2,508,180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已收款1,755,726元,剩余752,454元尚未收到。

*9:根据与四川众雁电梯有限公司签订售房合同,公司销售房屋5栋3单元5层01号,总价款2,570,884.5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已收到1,799,619元,剩余771,266元尚未收到。

*10:应收成都壹千零壹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房屋租赁款380,178元,剩余服务器及配套设备租赁费162,588元尚未收到。

*11:根据与四川腾菲克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售房合同,公司销售房屋5-2-1-102,总价款2,416,980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已收款1,933,584元,剩余483,396元尚未收到。

*12:根据与四川国禹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售房合同,公司销售房屋5-1-1-101,总价款3,495,492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已收款2,796,394元,剩余699,098元尚未收到。

(二) 计提坏账准备的充分性和合理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止2017年12月31日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公司报告期未的坏账准备余额2,775,954.02元,扣除上一报告期已计提部分,公司年末对其他应收款计提了坏账准备1,954,388.31元,其中公司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计提了坏账准备1,411,622.31元,按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542,766.00元。

综上,公司其他应收款的减值准备的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计提坏账准备充分、合理。

(三) 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上述其他应收款的减值准备的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企业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的规定,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计提充分、合理。

十三、 报告期初,你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为346.78万元,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零;报告期末,你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为零。请说明存货账面余额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并请你公司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出具专业意见。

回复:

(一) 存货账面余额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1、 存货变动情况

(1)报告期存货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2)存货变动原因

本报告期初,公司存货账面余额系本公司之原子公司成都我来啦的必有商城销售商品余额为3,465,746.61元,公司其他主营业务无存货。本报告期由于公司转让成都我来啦股权后丧失其控制权,于报告期末成都我来啦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内,故存货期末余额为0。

(3)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止2017年12月31日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2017年年初公司存货为成都我来啦必有商城经营中采购的库存商品,其可变现净值与市场价接近,2017年公司转让了成都我来啦部分股权,成都我来啦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公司2017年12月31日无存货,不存在存货跌价准备计提。

综上,公司存货的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存货不存在减值情况。

(二) 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上述存货的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存货变动合理,期末存货不存在减值情况。

十四、 因你公司参股公司快捷快递有限公司进行融资触发了反稀释条款,公司可根据协议获得快捷快递的股份补偿。截止年报披露日,上述股份补偿尚未能办理过户手续。请你公司补充披露快捷快递的后续股份补偿安排及其合理性,是否有其他措施保证上市公司权益。

回复:

鉴于快捷快递创始人股东已确认无法完成《补充协议》约定的承诺,公司与快捷快递有限公司及其创始股东于2017年12月8日签订了《〈关于快捷快递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协议约定快捷快递及其创始股东应向公司转让股份进行补偿,股份补偿比例为4.04%。股份补偿完成后,公司持有快捷快递的股份比例将由3.46%变为7.5%。快捷快递及其创始股东应于协议签订后50日内配合公司完成股权工商变更登记的申报并于协议签订的60日内完成股权工商变更登记。

快捷快递及其创始股东在协议签订后积极配合公司向其工商管理门申报股权工商变更事宜,但因快捷快递创始股东吴传龙(实际控制人,持有快捷快递45.12%的股权)的股权因涉及与第三人股权转让纠纷一案,被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采取了司法冻结措施,故快捷快递及其创始股东未能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配合公司完成股权变更手续。

待上述案件执行完毕解除司法冻结后,快捷快递及其创始股东将第一时间配合公司完成本次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公司将继续督促对方尽快完成。

为保障公司相关权益,公司对快捷快递创始股东章建荣先生持有的312.9585万元快捷快递出资额(对应4.48%的股权)进行了质押,质押手续于2017年8月1日办理完毕,以确保上市公司利益。

十五、 2018年4月13日,你公司披露《2018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鉴于公司投资的快捷快递有限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公司拟对其投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预计将减少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净利润。请补充说明快捷快递的具体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你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主要原因、决策过程、后续会计处理依据及合理性。请你公司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发表专业意见。

回复:

(一) 快捷快递的具体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

鉴于快捷快递运营陷入困境,为避免亏损继续扩大,快捷快递研究后决定,暂停快捷快递网络的运营,届时全网不再揽收、中转、派送快件。

综上,快捷快递目前已处于暂停运营状态,未来能否恢复运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快捷快递后期进展情况。

(二)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主要原因、决策过程、后续会计处理及合理性

1、根据2018年4月12日快捷快递股东会会议纪要,快捷快递的股东未就重组方案达成一致,要求快捷快递的债权人兼持股10%以上的创始人股东吴传龙于2018年4月13日向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申请公司进行破产程序。公司于2017年4月13日紧急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鉴于目前快捷快递全网暂停运营,生产经营陷入困境,基于谨慎性原则,初步形成对投资快捷快递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一致意见,具体待董事会审议决定。公司于2018年4月13日晚间披露了《关于2018年度第一季度业绩预告的修正公告》,鉴于公司投资的快捷快递目前的经营状况,公司拟对其投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预计将减少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净利润。

2、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和《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在2018年第一季度对其投资形成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全额计提减值准备4,613.33万元。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第六节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要求履行了必备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规定。

(三) 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快捷快递已于4月18日宣布暂停运营,并且根据快捷快递4月12日股东会决议,拟进入破产程序。公司根据快捷快递目前的经营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十六、 报告期内,你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7.75亿元进行委托理财。请你公司自查并说明募集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回复:

(一) 经公司审慎自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2017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为7.75亿元,其中,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额度为6.19亿元,购买券商理财产品额度为1.56亿元。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明细详见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第五章重要事项“十七、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二)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如下:

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前募集资金理财审议和披露情况

(1) 公司于2016年12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原全资子公司成都我来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亿元进行国债逆回购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理财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于2016年12月22日召开的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理财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2) 公司于2017年1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原全资子公司成都我来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亿元进行国债逆回购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理财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于2017年2月9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3) 公司于2017年1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成都我来啦网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原全资子公司成都我来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亿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理财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成都我来啦网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募集资金理财审议和披露情况

(1) 公司于2017年6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结余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结余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63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理财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使用部分结余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2) 公司于2017年9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结余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结余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65亿元购买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理财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于2017年9月28日召开的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使用部分结余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综上所述,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并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十七、 你公司因2015年、2016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2017年度经审计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请你公司认真自查,是否存在其他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和其他风险警示处理的情形。

回复:

(一) 公司不存在其他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的情形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瑞华审字【2018】51040003号),公司2017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为805,541,659.3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2,396,158.0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3,401,362,455.16元。根据公司2017年度审计结果,经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审慎自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已消除,且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条第(二)、(三)、(四)项规定的情形;经公司认真自查,公司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条规定的其他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以下为具体内容。

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以下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的情形:

1、 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自2017年4月28日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2,396,158.08元,据此审计结果,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的情形已消除,公司也不存在因追溯重述导致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净利润连续为负值的情形(即13.2.1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2、 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401,362,455.16元,公司不存在2017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因追溯重述导致最近2017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即13.2.1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3、 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805,541,659.35元,公司不存在2017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低于一千万元或者因追溯重述导致2017年度营业收入低于一千万元的情形(即13.2.1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4、 公司2017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瑞华审字【2018】51040003号),公司不存在2017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即13.2.1条第(四)项规定的情形);

5、 公司不存在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责令改正但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且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的情形;

6、 公司不存在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且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的情形;

7、 公司不存在因欺诈发行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欺诈发行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情形;

8、 公司不存在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情形;

9、 公司不存在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2.12条、12.13条规定的股权分布不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形,公司披露的解决方案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未披露解决方案,或者在披露可行的解决方案后一个月内未实施完成的情形;

10、 公司不存在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的情形;

11、 公司不存在出现可能导致公司被依法强制解散的情形;

12、 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存在退市风险的情形。

(二) 公司不存在应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处理的情形

经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审慎自查,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3.1规定的以下应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处理的情形:

1、 公司不存在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

2、 公司不存在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形;

3、 公司不存在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董事会决议的情形;

4、 公司不存在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情形;

5、 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经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审慎自查,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和其他风险警示处理的情形。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