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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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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85版)

证券代码:603203 证券简称:快克股份公告编号:2018-014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就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公司现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恪守执业准则、勤勉尽职,按时提交年度审计报告,体现出较高的执业水准和良好的职业操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请公司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2018年度的审计费用。

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2018年度的审计费用。

该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03 证券简称:快克股份公告编号:2018-015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除

限售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已获授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6,200股。

●已获授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20.45元/股。

●如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前,公司实施完毕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则公司将按照《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之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 本次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17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7年10月31日至2017年11月9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7年11月10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7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7年11月1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17年12月2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及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 授予218.72万股,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为121,787,200股。

7.2018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黄冠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回购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及其他说明

1、 回购原因

根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黄冠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合计6,2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 回购数量

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6,200股,占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187,200股的0.28%。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0.01%。自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2017年11月16日)至今,公司未发生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或缩股等事项,因此暂无需对回购数量进行调整。

3、 回购价格

本次回购价格为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20.45元/股,自本激励计划计划首次授予日(2017年11月16日)至今,公司未发生派发现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或配股等影响公司总股本数量或公司股票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因此暂无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4、 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拟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款总计126,790元人民币。

5、 其他说明

鉴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拟进行现金分红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前,公司实施完毕该权益分派方案,则公司将按照《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之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

三、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预计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6,200股,总股份减少6,200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2,178.10万股。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股

四、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黄冠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六、 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黄冠已离职,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其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其已履行的程序符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尚需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予以信息披露,尚需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股份公告手续、减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及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注销的相关手续。

八、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03 证券简称:快克股份公告编号:2018-016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黄冠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合计6,2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该部分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21,787,200.00元变更为121,781,000.00元;股份总数将由121,787,200股变更为121,781,000股。

公司拟以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以已获授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6,200股回购注销完成后股本121,781,000股为基数,共计转增36,534,300股,转增后公司股本为158,315,300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为准)。

上述事项涉及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以上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均不变。公司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该修订公司章程事宜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03 证券简称:快克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7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快克股份”)于2018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的资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6]2358号”文《关于核准常州快克锡焊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00万元,每股面值1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16.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9,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9,44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0,06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11月2日全部到位,并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11月2日出具“XYZH/2016SHA20237”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已到位并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智能化精密锡焊设备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和原因

“智能化精密锡焊设备项目”和 “研发中心项目”规划项目建设期分别为24个月、18个月,目前主体建设工程均已完成。为了更好应对公司自身及客户智能制造的升级需求,使公司能继续保持先进制造和研发创新的优势,公司进一步优化了总体设计方案和工艺布局,装修开工时间及验收进度存在延迟,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基础上,拟将“智能化精密锡焊设备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分别调整为2019年11月2日、2019年5月2日。

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实际情况经过谨慎研究论证后的决定,仅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作了延期调整,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认为,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二)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相关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快克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次会议决议》;

2、《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03 证券简称:快克股份公告编号:2018-018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18日13点00 分

召开地点:江苏常州武进高新区凤翔路1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18日

至2018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分别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披露信息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8日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6、11、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 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登记时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联系。信函封面、传真资料首页顶端空白处、电子 邮件标题应当注明“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登记资料”字样;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出席股东大会时应向本公司提交相关资料原件。

(二) 登记时间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18年5月11日至5月17日期间工作日的上午9:00至11:00和下午1:00至 5:00。

2、 以用信函、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登记资料应当于2018年5月17日下午 5:00 之前送达。

(三) 登记地点

会议登记处地点:江苏常州市武进高新区凤翔路1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邮编:213164

联系电话:0519-86225668 传真:0519-86225611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个小时达到会场办理进场手续。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二)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四)公司联系方式 :

联系人:殷文贤

电话 0519-86225668 传真:0519-86225611

邮箱:quickchina@quickchina.com.cn

特此公告。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203 证券简称:快克股份公告编号:2018-019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

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黄冠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合计6,2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21,787,200.00元变更为121,781,000.00元;股份总数将由121,787,200股变更为121,781,000股。

具体详见2018年4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快克股份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5)。

二、 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 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 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 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江苏常州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凤翔路1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 申报时间:2018年4月28日起45天内,

工作日的9:30-11:30;13:30-17:00。

3、 联系人:殷文贤

4、 联系电话:0519-86225668

5、 传真:0519-86225611

特此公告。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