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175 公司简称:美都能源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闻掌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翁永堂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国强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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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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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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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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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7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九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与山东瑞福锂业有限公司各股东签订〈关于收购山东瑞福锂业有限公司股权之框架协议〉的议案》。公司拟收购瑞福锂业股东王明悦、合肥顺安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徐明、瑞福锂业管理团队亓亮等自然人以及瑞福锂业其他股东陈振华等各方持有瑞福锂业98.51%的股权,交易对价不超过35.96亿元人民币(本次收购最终交易价格以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参考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并在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中进行约定)。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瑞福锂业98.51%的股权。本次将以支付现金方式完成股权收购。(详情请查阅公司临时公告2017-072号)
公司于2018年3月23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瑞福锂锂业的收购事项,公司以总价29.06亿元人民币现金收购瑞福锂业98.51%的股权(详情请查阅公司临时公告2018-012号)。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71.0392%股权的转让工作,并已完成相应股权的工商变更(除合肥顺安外)。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7】717号),公司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12亿元(含12亿元)的公司债券,可在有效期及额度内发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分期挂牌转让。 2018年3月6日,公司发行了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8美都01,债券代码:150172,发行规模:0.44亿元人民币,票面利率:7.50%,债权期限为一年。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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